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杨扬二(十三)班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法在心中”。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作为新世纪的中学生,我们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自觉学习基本的法律知识,逐步培养法律素质,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自觉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要热心宣传法律法规,以正确的法制观念去响身边的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国家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但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能发挥国家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人民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这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始终牢记宪法保护公民权利的精神,牢记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只有为人民谋取幸福和安宁的义务,没有侵犯公民权利的特权。这是神圣的宪法责任,也应是法律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在校园里,同学们在楼道里嬉戏追赶,上下楼时互相打闹;运动时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不能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打架斗殴等的种种问题,都告诉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的念。这都是我们作为初中生需要做到的。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合格中学生,建设平安和谐的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