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党要管党意识、确保党建工作落实的有力保证。在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是当前各级党组织应认真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目前,各级党组织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要提高党组织成员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是提升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建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的一项基础性工程。但是,有的基层党组织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行政干部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时精力投入不够,二是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内容较为抽象,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当前,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有效破解工作难题,拓宽工作内涵,创新活动方式,完善运行机制,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如何强化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自己认为从严格教育管理、严格细化责任、建立健全制度、加强考核评价等几个方面促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基层党建整体水平。一、严格教育管理,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提高党组织成员责任意识。基层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要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观念,绝不能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二是要提高党组织成员大局意识。要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自觉把基层党建工作与推动本单位又好又快发展联系在一起,坚持党建工作与税收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三要提高创新意识,教育引导党组织成员始终保持强烈的创新意识,牢固树立坚定的创新理念,努力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求创新,使党建工作永葆生机和活力。二、严格细化责任,明确目标任务为使党建工作责任制更具有可操作性,要层层明确责任。在责任主体上,要分层明确集体责任、第一责任和具体责任,形成党组织统一领导、委员各司其职、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要明确党组织的“集体责任”,党组织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明确党组织书记的“第一责任”,党组织书记是本单位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党建工作;明确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委员的直接责任,完善领导班子分工负责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督促党建工作任务的完成。在责任内容上,要做到责任清晰、内容具体。党组织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精神,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深化党员责任目标管理,推行党务公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党组织书记要及时对党建工作重要事项进行研究、部署,确定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组织制定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召开工作例会,督促落实党建工作任务;党组织副书记要协助书记制定党建工作规划,督促指导单位组织实施,为党建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党组织委员要重点落实好“一岗双责”制度,根据党建工作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抓好分管单位党建工作。三、建立健全制度,完善配套措施要落实好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形成长效机制,做到常抓不懈。一是建立党建工作例会制度。基层党组织应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强化工作措施。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调研制度。三是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党员干部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基层党建联系点,帮助联系点研究制定党建工作和生产建设、经济发展、脱贫致富、精准扶贫的总体规划。四是建立逐级报告制度。各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要向所在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一次党建工作情况,三级单位党组织每半年向二级单位党委书面报告一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列入各级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日程。五是建立督促检查制度。上一级党组织可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下一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四、加强考核评价,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是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的重要保障。一要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只有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评价内容,解决好评价什么的问题,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准确地反映工作实际。考核内容要体现合理性,指标的设定要实事求是,不能随意提高考核指标。同时要突出可操作性,在突出工作实绩的基础上,合理设置各项数字考核指标,把开展工作取得的实际效果,体现到实实在在的业绩之上。二是要灵活制定考核办法。要坚持年终考核和日常考核相结合,既要看年终考核的结果,又注重日常考核的成绩。采取组织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在坚持组织考核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群众测评的方法,开展党组织成员述职评议,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向所在单位的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进行述职,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标准。三要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相结合,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考评结果有效运用于干部选拔任用中,为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注入动力,形成良好氛围和正确导向,变“要我抓”为“我要抓”。考核结果与表彰相结合,对党建工作抓的好、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对存在的问题,明确告知相关责任人,责成各单位党组织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党建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促使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迈向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