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供货能力为创造名牌,提高企业知名度,树立企业形象,我公司本着“一切追求高质量,用户满意为宗旨”的精神,以“最优惠的价格、最周到的服务、最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按时完成供货。供货时间:按需方的要求交货预约期:合同签订后,在需方将细目(或提料单)、加工图纸、发货顺序及其它加工依据提供给我方,我方依据需方图纸进行排版加工,且在我方收到需方支付的预付款之日起,供方必须20天内向需方交付首批玻化砖,后续玻化砖必须严格按需方的要求排版顺序、时间进行加工、供货,否则视为供方违约。需方每提供一个批次的细目(或提料单)、加工图纸经双方确认无误后,我方必须按需方要求工期交货,如单批数量较大时供方可分批送货;如遇雨天或法定不可抗力时交货期可做顺延。同执行时间(即供方的供货时间)以供方收到预付款之日起计算。我公司保证在每批货物发运后24小时内,将相关运输部门签发的运输单据、装运单和装运通知、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发票价格、实际抵达日期以及形式发票先传真并特快专递给买受人。如果由于我公司原因迟交以上文件,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在预计交付日前2天,用电传、电报或传真方式通知买受人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发货日期以及货物在运输仓储过程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我公司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和保险并负责费用。招标人出具的货物收据的日期应被视为货物交付我公司负责将货物交到现场指定地点并负责货物交到现场指定地点前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保险、检试验、验收等费用。我公司在地发出的货物,清楚醒目的标记以下内容:合同编号、生产厂家名称、厂址、收货人、目的地、货物名称、数量、生产日期、商标、规格型号等信息。所有货物按运输装卸的不同要求及货物本身的特性,分别标注相应通用运输标记。凡因我公司对货物标记不当导致货物损失、损坏或丢失时,或因此引起事故时,其一切责任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