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一、工程量的概念:拟建项目的实体数量二、工程量计算规则预算定额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料单价法、实物法中的工程量)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综合单价法中的工程量)三、工程量计算顺序按施工顺序列项计算按定额的编排顺序列项计算按顺时针方向列项计算按先横后竖、自上而下、从左到右的顺序列项计算按构件的分类和编号顺序计算灵活运用各方法,统筹安排计算顺序,项目不重不漏、数据准确可靠四、工程量计算方法在计算式旁标记出所计算构件的代号或其所在部位列表计算(门窗工程)计算精度:m3,m2,m保留两位小数,t保留3位小数;座,只,套,樘,公斤等取整数。利用常用数据—“三线一面”计算工程量第一部分基数计算(“三线一面”)一、“三线”:外墙外边线(L外)、外墙中心线(L中)、内墙净长线(L内)二、“一面”:建筑面积(S)(一)概念: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辅助面积:为辅助生产或生活所占用净面积之和结构面积:墙柱等结构所占的面积之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什么需要计算建筑面积?(1)建筑面积是一项重要的技术经济指标,可以反映建筑规模的大小。(2)为计算单方造价打基础。(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l)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汁算1/2面积;净高不足l.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检修梯勒脚无柱雨篷台阶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而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建筑面积S=A×B+a×b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4.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坪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例地下室S=(5.1*2+2.1+0.12*2)*(5*2+0.12*2)=128.41m2出入口S=6*2+0.68*(2.1+0.12*2)=13.59m26.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l/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7.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bb回廊建筑面积S=b•L×48.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l/2计算。围护结构分为外围护结构和内围护结构。外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顶、侧窗、外门等,内围护结构如隔墙、楼板和内门窗等9.立体书库、立体仓库、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10.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单层悬挑式舞台灯光控制室S=3.14*22/2=6.28m211.建筑物外有围护结构的落地橱窗、门斗、挑廊、走廊、檐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挑廊(通长)封闭式阳台(凹阳台封闭)水箱间门斗12.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场馆看台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l/2计算。13.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14.设有围护结构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应按其底板面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15.建筑物内的室内楼梯间、电梯井、观光电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风排气竖井、垃圾道、附墙烟囱应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16.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自然层电梯层自然层: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17.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8.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19.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站台、加油站、收费站等,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投影尺寸柱外尺寸单排柱站台有柱站台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21.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22.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1建筑物通道(骑楼、过街楼的底层)。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3建筑物内分隔的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等。4屋顶水箱、花架、凉棚、露台、露天游泳池5建筑物内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和罐体的平台6勒脚、附墙柱、垛、台阶、墙面抹灰、装饰面、镶贴块料面层、装饰性幕墙、空调机外机搁板(箱)、飘窗、构件、配件、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篷以及与建筑物内不相连通的装饰性阳台、挑廊。7无永久性顶盖的架空走廊、室外楼梯和用于检修、消防等的室外钢楼梯、爬梯。8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9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栈桥、地下人防通道、地铁隧道。建筑面积S=(21.44*12.24+1.5*3.54-0.6*1.56*2-0.9*8)*5=1293.32m2例:计算下列图示五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