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塘镇学校膳食委员会工作方案(模版)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及其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要求和国家、省、市、县营养办相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校膳食委员会工作方案。一、组成人员主任:(括号内注明工作单位、职务等)副主任:()成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村民代表:()、()二、工作职责1、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2、参与供餐单位的确定与评议。3、参与学校食堂米、面、油、蛋、奶、肉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公开招标。4、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监督学校食堂饭菜价格、份量、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校、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5、督促学校定期公开食堂财务收支状况等相关信息。6、经常检查外购食品的质量、数量、价格情况及食堂物资保管情况。7、参与督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8、收集整理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或校长汇报,督促食堂和学校及时做出回复并妥善处理。三、工作制度1、机构性质:膳食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具有相对独立性,以学生、家长、教师、村(社区)代表为组成人员的学校膳食监督机构。2、人员资格:(1)敬业,乐于为学生服务。(2)为人正直,处事公平,坚持原则,德高望重。(3)沟通能力强,善于与各位委员、广大学生、食堂及学校领导沟通、交涉。3、产生方式、人数、任期、备案:(1)产生方式:民主推荐。(2)人数:学校规模在300人以上,不少于6人;在300人以下不少于4人。(3)任期: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40备案:学校膳食委员会组成人员产生后,及时报中心学校及县教育局营养办备案。4、工作宗旨:(1)代表学生、服务学生、做好学生膳食代言人。(2)促进学校工作开展,加强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改善,保证国家政策实施。5、工作原则(1)在学校指导下开展工作。(2)依靠和发动学生、教师、村(居)民参与膳食管理,自觉维护学生利益。(3)公正、公开评价学生食堂工作,肯定成绩,有理、有利、有节交涉存在的问题。(4)依法依规维权。监督学生食堂全面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要求,确保膳食质量与安全,提高学生体质。6、工作要求(1)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对食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2)每月召开一次膳食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学生、家长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对于无法解决的问题,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应该把食品提供方的困难和实际问题向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有关人员传达,希望能够互相取得谅解。(3)膳食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会议纪要及时上报学校。每个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学生对膳食情况的问卷调查,并且进行统计、汇总。(4)膳食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的学生和家长。(5)随时掌握食堂用粮、用菜情况以及其它物品、食品的使用情况,监督食堂做到保质保量、安全卫生、又防止浪费。(6)注重调查研究,全面收集、分析来自学生、家长、教师和食堂的信息,善于归纳总结并形成数据和文字,及时交涉、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促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学校食堂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2013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