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百熙实验学校膳食委员会工作方案为促进营养改善计划阳光操作,推动民主监督和管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教师参与的积极性,切实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加强学校食堂管理,督促学生食堂饭菜质量、安全、卫生及服务上一个台阶,使学生在食堂就餐有如在家的感觉,确保营养餐工作的有序开展,学校特成立管理委员会,特制订本校膳食委员会工作方案。一、组成人员主任:余胜国副主任:蒋湘广宋清泉成员:谢文、李行贵、彭柑、郑华阳、郭刚强、施海波学生代表:肖梓琪、李阳家长代表:张利霞、林海春教师代表:高波、宋校跨二、工作职责1、参与确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谱,。2、参与学校食堂米、面、油、蛋、奶、肉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3、参与学校食堂日常管理与监督,包括监督学校食堂饭菜份量、质量和食品安全,以及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服务态度等,征求学校、家长、教师对食堂的合理化建议。4、参与督查学校食堂贯彻、落实学校审定的各项制度及上级相关规定的执行情况。5、收集整理学生、家长、教师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向总务处或校长汇报,督促食堂和学校及时做出回复并妥善处理。三、工作制度1、机构性质:膳食委员会是在学校指导下,以学生、家长、教师为组成人员的学校膳食监督机构。2、本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以下条件:(1)敬业,对工作一丝不苟,乐于为学生服务。(2)勇于开拓,言行一致,以身作则,公正、公平。(3)得到广大同学的普遍信任,善于团结各位委员,善于与食堂交涉,沟通。3、人数、任期、备案:(1)任期:实行任期制,每届一年,到期更换,(2)备案:学校膳食委员会人员产生后,及时报中心学校及县教育局备案。4、工作宗旨:(1)代表学生、服务学生、做好学生膳食代言人。(2)促进学校工作开展,加强学生食品安全与营养改善,保证国家政策实施。5、工作原则(1)在学校指导下开展工作。(2)依靠和发动学生、教师、家长参与膳食管理,自觉维护学生利益。(3)依法依规维权。监督学生食堂全面落实国家营养改善计划的相关要求,确保膳食质量与安全,提高学生体质。6、工作要求(1)定期对食饭菜质量、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意见及建议。(2)定期召开膳食委员会例会,主要收集和反映教师、学生、家长对食堂的意见和建议,双方及时进行沟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开会,会议纪要及时上报学校。每个学期进行一次教师、学生对膳食情况的问卷调查,并且进行统计、汇总。(3)膳食委员会委员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向膳食委员会提出建议,组织由部分学生代表和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并且收集、整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学校食堂管理部门,然后通过双方的研究和协商,再把处理意见反馈给有关的学生和家长。督食堂做到保质保量、安全卫生、又防止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