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园本培训制度1、成立幼儿园本培训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园本培训的计划、安排、组织与实施。2、教职工按时参与园本培训活动,不得迟到和早退,更不准无故缺席,每次活动作好考勤记录。考勤结果纳入期月考核。3、教师积极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园本培训,参加各项培训活动时必须遵守该项活动的培训要求、安排和相关规章制度,教师的参加情况纳入期月考核。4、在园本培训中,提供讲座与示范活动的教师在期末考核中按标准加分奖励。5、对于在园本评比活动中获得名次的班级或教师,按该次活动的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在期考核中加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