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做好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什么是素质教育?素质教育是指依据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以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学生主体性和主动精神,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教育。素质教育是指一种以提高受教育者诸方面素质为目标的教育模式,它重视人的思想道德素质、能力培养、个性发展、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应试教育相对应。《纲要》要求: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相应的条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和青少年学习的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使学生生动活泼、积极主动地得到发展。素质教育最重要的,就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学生树立建设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素质教育的基本内涵包括以下八个方面:1.“一个方针”—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一个宗旨”—以提高民族素质为宗旨3.“一个优先”—以育人为本,德育为先。4.“两个重点”—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5.“一个载体”—以全面实施国家课程方案为载体。6.“两条途径”—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7.“两个规律”—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8.“三个方面”—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等各个方面。素质教育是面向全体的教育,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什么是“应试教育”?这里所说的“应试教育”是指,3偏离了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为单纯为迎接考试争取高分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一种教育。(考试作为检验学习成果的重要方法,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但应试教育主要问题在于,教师为应付考试而教,学生为应付考试而学,一味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全面发展,忽视德育、体育、美育和学生身心健康,造成学生的片面发展。)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遏制目前基础教育中存在着的“应试教育”和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有助于把全面发展落到实处。实施素质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需要,是实现教育“三个面向”的必然要求。素质教育势在必行。实施素质教育,不仅是学校教育的责任,也是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责任,只有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共同携手,素质教育才能得到顺利实施。通过建立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一、提高认识,明确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是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有效举措。《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实施素质教育为主4题,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这是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也是国务院审议通过的《教育督导条例》对学校督导评估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作用,有效地促进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教育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纲要提出目标,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落实,教育督导通过评估手段检验落实的怎样)。《教育规划纲要》的工作任务和相应的措施:针对“孩子书包太沉”,《纲要》提出具体措施: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纲要》亮点:学前教育纳入规划;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难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5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高校分类入学考试;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激发教师积极性;纠正对民办学校歧视等。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努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厅函[2013]13号)。》2.开展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是《教育督导条例》的具体要求。《教育督导条例》“第一条: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条例。”(二)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目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是以推动中小学校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和导向的常规性综合督导评估,是政府对中小学校进行行政监督和教育督导机构“督学”的主要形式,是保障素质教育顺利实施、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机制。通过督导评估,督促地方政府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职责,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中小学校坚持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行为,按照素质教育的要求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6益;引导社会各方面和学生家长用正确的标准评价学校,关心和支持教育,为学校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开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督促学校依法办学,科学管理,推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促进学校深化改革,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引导社会和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关心和支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为学校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三)开展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把教育教学工作是否适应学生发展需要作为衡量学校办学水平的主要标准;坚持以学校发展为重。既重视学校工作的结果,更要注重教育教学的过程;坚持规范和创新相统一。既要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又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二、统筹规划,全面启动三年一个周期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更好地发挥教育督导的保障和推动作用,切实有效地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着力解决当前学校存在的突出重点问题,通化市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教督字〔2012〕8号)精7神和要求,制定了《通化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和年度安排,下发了《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全面启动三年一个周期的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以综合性督导评估为主,将各类督导、检查、验收等内容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范畴,对学校的评估检查实行教育督导部门归口管理。三、钻研体系,切实把握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重点内容《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共有四个A级指标(A1办学思想和规范办学行为、A2教育教学管理、A3办学成效和A4学校自主发展)、11个B级指标、40个C级指标。素质教育督导评估重点内容如下:1.健全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办学。重点督导学校制定学校章程和发展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学校自评制度和质量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等情况。2.有效使用资源,提高管理效率。在督促办学条件达到规定要求的基础上,重点督导学校对教师教学活动的指导和专业发展的支持;资金的科学预算和规范使用,设备设施和图书资料的有效使用;校园文化建设;与社区合作、利用社8会资源等情况。3.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重点督导学校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开展课程和教学改革,促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改进教学方式,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因材施教,增强教学效果;合理安排学生作息和锻炼,切实减轻过重课业负担等情况。4.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重点考察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养成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况;学习兴趣、良好习惯培养的情况;审美情趣、人文素养的形成和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培养的情况;学校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的情况。四、精心实施,高质量完成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任务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要纳入督导部门年初工作计划和学校的学年工作计划中。根据《方案》要求,按照职责分工,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必须在三年内完成辖区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各地要本着“督前”重“促”,“督中”重“导”,“督后”重抓落实整改的原则,充分发挥督导评估工作的总体功效。1.制定规划。各县(市、区)要根据方案的要求,制定评估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评估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评估规划和年度计划上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4月30日。92.明确分工。各县(市、区)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按照C项指标落实责任,形成了统一领导、任务明确、各尽其职、全校齐动的良好工作局面。3.开展培训。各地各校要认真研究和学习《通化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和《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理解各项C级指标的内涵和本质。市、县(市、区)两级督导室要做好学校评价员的培训工作,经过培训,掌握评估性质、指导思想、评估范围、评估原则、职责分工、主要内容、组织实施、具体方法、评估结果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各校评价员认真组织校级培训,使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熟悉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意义和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4.自查自评。自评是学校对自身各项教育工作及成效进行自我评估检查、自我发现、自我调控、自我完善的过程。各中小学校要本着“以评促建”的原则,每学年对照督导评估方案和指标体系开展一次自评,形成制度,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和填写自评报表,并报负责的督导机构审核、备案。接受督导评估前要将素质教育督导评估自评报表和自评报告报送到负责督导评估的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自查报告的主体应包括主要措施和做法,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以及存的问题、困难和努力的方向、改进的措施等)。各校自上而下要层层10落实责任,切实把自查自评作为推动学校自身发展的重点工作来抓,自下而上实事求是地分析和汇总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形成客观真实的自评结果。同时,在自评过程中,根据日常工作情况,认真梳理相关佐证材料,准备较为科学、规范、详实的材料(佐证性材料:研究体系,列出目录,分头准备,有用充分,说明问题,针对性强),待督导评估时查验。自评报告和自评报表上报时间截止到每年的9月20日。各校要按照指标体系要求,认真测评分析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地自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避免形式化和走过场,充分发挥自评工作在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的应有作用。5.制作工具。督导机构成立评估组,各成员根据《指标体系》,结合教育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研究设计检查纪实表、教师问卷、学生问卷和家长问卷、课堂教学评价表、学生体能测试卷、艺术欣赏课测试卷等检查工具,为督导评估做好充分准备。6.入校评估。督导组提前下发通知,确定评估时间、评估内容、评估办法和工作程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