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地下餐厅维修工程编号:发包方: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甘肃华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地下餐厅维修工程编号: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甘肃华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地下餐厅维修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单位或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四、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以包工包料总包干的形式移动围墙护栏制作安装工程,工程安装项目见工程预算列表。五、工程造价2477.41元(不含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审核所产生的费用),未尽事宜,以现场签订为主,最终以实际发生最核算。第二条工程期限一、根据甲乙双方商定工程工期为10天,自2010年10月5日开工至2010年9月10日竣工验收。二、乙方开工前须在天内,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经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而影响施工进程的。3.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求而影响工程进度的。3.3、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的。3.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3.5、非乙方原因及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3.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程的。3.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三条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二、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建设单位指派为甲方随工代表,检查工程质量办理相关签证;施工单位指派为乙方随工代表,具体组织施工及在施工中的一切相应资料,保证工程期限、质量及安全。三、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4.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4.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工程监督部门,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不少于合同总价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工程进度%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时,计人民币万元,甲方留工程总造价的%做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做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总造价。三、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方可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须另行协商。第六条工程验收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未按期完工,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甲方的责任:2.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2.3、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7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则一、本合同其它未言明事项,依据《合同法》增补协议。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电挂:电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合同编号: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南湖小区维修增加项目工程编号:GS-WYGL-2010-E02-0036发包方: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甘肃华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年月日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名称:南湖小区维修增加项目工程编号:GS-WYGL-2010-E02-003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甘肃省通信产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甘肃华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南湖小区维修增加项目二、工程地点: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单位或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四、承包范围及内容:乙方以包工包料总包干的形式移动围墙护栏制作安装工程,工程安装项目见工程预算列表。五、工程造价6033.67元(不含国家相关部门审批审核所产生的费用),未尽事宜,以现场签订为主,最终以实际发生最核算。第二条工程期限一、根据甲乙双方商定工程工期为30天,自2010年9月15日开工至2010年10月15日竣工验收。二、乙方开工前须在天内,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经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实施。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3.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而影响施工进程的。3.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求而影响工程进度的。3.3、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而影响进度的。3.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的。3.5、非乙方原因及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3.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程的。3.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第三条工程质量一、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验收标准。二、为保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建设单位指派为甲方随工代表,检查工程质量办理相关签证;施工单位指派为乙方随工代表,具体组织施工及在施工中的一切相应资料,保证工程期限、质量及安全。三、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4.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4.2、由甲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须有质量合格证书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发出正式书面通知,甲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4.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4.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工程监督部门,方可进行下道工序。4.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第四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不少于合同总价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工程进度%甲方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计人民币万元,工程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时,计人民币万元,甲方留工程总造价的%做质保金,质保期满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一年。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做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并调整合同总造价。三、甲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乙方方可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须另行协商。第六条工程验收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第七条违约责任一、乙方的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未按期完工,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二、甲方的责任:2.1、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2.2、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2.3、乙方验收通知书送达7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第八条纠纷解决办法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以下第()项方式解决:一、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附则一、本合同其它未言明事项,依据《合同法》增补协议。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电挂:电挂: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