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讲:张营周2第4章增值税的税基税率筹划•增值税税基筹划策略——增值税销售价格的筹划——增值税购进项目的筹划•增值税税率筹划策略——增值税适用低税率和征收率的筹划——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税收筹划(有效税率的选择)34.1增值税销售价格的筹划•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金额计算税款,并实行税款抵扣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是对各种商品按其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4•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具有公平、中性、透明等特点,这有利于规范税收制度、抑制偷漏税行为。•但税法中关于其税制要素的多种选择项目依然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性。•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大小以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的方法,一般纳税人实行税款抵扣的方法5•一般纳税人(税款抵扣制)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购进额×适用税率(争取缩小销项税额和争取扩大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征)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销售价格是税基的主要决定因素,直接影响到一般纳税人的销项税额和应纳增值税税额,若能有效降低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则能有效地减轻增值税负担6–分解销售额–降低销售额–增加购进额缩小增值税税基的思路74.1.1分解销售额•条例规定,计算销项税的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价外费用主要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对于以上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8•如果销售对象为一般纳税人,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制度使得购销双方利益互相制约,故不能采取少开发票、降低销售额的方法,但可以将价外费用分解至其他业务核算。•分解价外费用的方法:–对于随同货物销售的包装物收入单独处理;–可以考虑将销售货物的加价收入或者价外补贴收入与销售额分开收取,将加价收入或者价外补贴收入转作其他收入项目等等。9•如果销售对象为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消费者,由于销售对象不需要索取专用发票,也不抵扣进项税额,则可以考虑将销售价款降低,部分价款和价外费用在其他业务收入项目核算。•这样可以降低企业增值税税额,同时将部分销售额转化为营业税应税业务,缴纳营业税,从总体上降低流转税税负,达到避税的效果。案例4-1104.1.2降低销售额•降低销售额(包括视同销售的销售额)是缩小增值税税基和降低增值税税负的基本思路。•按照增值税制度的规定,销售额一般不得随意变更,但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可以考虑:–将销售过程中收取的回扣合法化,以此冲减销售收入;–商品性货物用于本企业专项工程或福利设施,可采取低估价、折扣价等方式计算视同销售的销项税额;–以物易物交易中交易双方压低成交价;–将合格商品(或产品)降为残次品,再用于公关、赠送、发放福利等。114.1.3价格折扣销售方式的筹划折扣销售,也成价格折扣,是指企业为了促进销售,鼓励购买者批量采购而在价格上给予一定数额的折扣。折扣销售(商业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计算销项税;如果折扣后另开发票,则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核算,均不得在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鼓励多买)12•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品种、规格、质量等原因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予购货方的一种价格折让。销售折让虽是货物销售后发生的,但是由于货物的品种和质量引起的,所以,销售折让可以以折让后的货款为销售额•纳税人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由于累计购买到一定量或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可按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13纳税筹划图表折扣销售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发票上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扣除不可扣除不可扣除14案例:某企业为了促销,规定凡购买其产品在6000件以上的,给予价格折扣10%。该产品的价格为180元。该企业未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请计算该企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15筹划方案:由于该企业没有将折扣额写在同一张发票上,该企业缴纳增值税应当以销售额的全额计缴,即200×6000×17%=204000元。如果该企业熟悉税法的规定,将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那么该企业应纳增值税应当以折扣后的余额计算,即180×6000×17%=183000元。纳税筹划所导致的节税效果为204000-183000=20400(元)16案例4-3(P110)•销售后价格折扣的处理折扣是在销售后确认的,无法确定有无折扣和折扣多少,从而不能按折扣额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容易造成多缴税款的局面•筹划思路预先估计折扣率,按最低折扣率或根据上一年每一客户的实际销售量初步确定,预扣一个折扣额174.1.4实物折扣变成价格折扣进行纳税筹划•折扣销售的税收优惠仅适用于对货物价格的折扣,不适用于实物折扣。•实物折扣“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项目,计征增值税。•企业在选择折扣方式时,尽量不选择实物折扣,在必须采用实物折扣时,企业可以在发票上通过适当调整而变为价格折扣18纳税筹划图表实物折扣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价格折扣可以扣除不交增值税捆绑式销售或者销售折让19纳税筹划案例•例题:某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共10000件,每件100元(不含增值税),根据需要采取实物折扣的方式,即在100件商品的基础上赠送10件商品。请计算该企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20筹划方案•按照实物折扣的方式销售后,企业收取价款:10000×100=1000000元,收取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00×100×17%=170000元,需要自己承担销项税额为1000×100×17%=17000元,(另外需计算个人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及企业所得税,略)。如果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将这种实物折扣在开发票时变成价格折扣,即按照11000件商品计算,商品价格总额为1100000元,打折以后的价格为1000000元。这样,该企业就可以收取1000000元的价款,同时收取的增值税额为:1000000×17%=170000元,不用自己负担增值税了。通过纳税筹划,减轻税收负担17000元。214.1.5销售折扣中的纳税筹划销售折扣也称现金折扣,是企业为了鼓励债务方在一定信用期内早日付款而给予购买方一定数额的折扣。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本身并不属于销售行为,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作为财务费用处理;若企业面对的是一个信誉良好客户,企业可以考虑通过修改合同,将销售折扣改为折扣销售22纳税筹划示意图销售折扣视同融资不扣除折扣折扣销售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可以扣除约定罚款23•例题:企业与客户签订的合同金额为10万元,合同中约定的付款期为40天。如果对方可以在20天内付款,将给予对方3%的销售折扣,即3000元。由于企业采取的是销售折扣方式,折扣额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企业应按照10万元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样,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17%=1.7万元。请提出该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24筹划方案•企业应主动压低该批货物的价格,将合同金额降低为97000元,相当于给予对方3%折扣之后的金额。同时在合同中约定,对方企业在20天之内付款,可以按照97000元的价款给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计算16490元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如果对方没有在20天之内付款,企业可向对方收取3000元滞纳金,并以“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0万元计算销项增值税,也符合税法的要求。254.1.6利用不同促销方式进行纳税筹划纳税筹划思路:•不同的促销方式在增值税上所受的待遇是不同的,利用这些不同的待遇可以进行纳税筹划。•赠送行为视同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当企业计划采用赠送这种促销方式时,应当考虑将赠送的商品放入销售的商品中,与销售的商品一起进行销售,这样就把赠送行为隐藏在销售行为之中,避免了赠送商品所承担的税收。26赠送实物单独赠送加量不加价视同销售,纳税视同降价,不纳税价格折扣在同一发票上可以扣除折扣案例4-5(P113-114)案例2-12(P57)274.2增值税购进项目的筹划进项税额避税,关键在于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尽量增加购进项目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此减轻增值税负担。284.2.1涉及进项税额的企业购进项目.购进货物时按购进价和适用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进口货物按组成计税价格和适用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在海关完税凭证上注明。•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免税农业产品,按购进额依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为生产、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而支付的运输费用依7%计算抵扣进项税额。294.2.2增加购进额避税策略上述项购进项目中,前2项按专用发票和海关完税凭证注明税款抵扣,管理严格,对此可以考虑扩大抵扣范围以增加抵扣额。其他以普通发票抵扣的情况则可以考虑增加购进额以规避增值税。具体方法:–期末大量采购材料避税。若企业在纳税期末还有可周转的资金,则可以将其用于购进材料或者商品。购进的货物多,抵扣的进项税额则大,应纳税额就越小。其好处:将税收资金用于购货,减少了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同时也减少了应纳税额。30–优先购进一般纳税人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完税凭证。–收购免税农产品时可以考虑适当提高收购价格,然后以其他形式获得补偿。–支付运输费用也可以按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思路考虑增加购进额。31例如,某县供销合作社今年向农民收购黄花、木耳120000元,则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为:120000×13%=15600元•若企业平时对农民进行一些相关技术培训和指导,则可以合理抬高收购价。比如说收购价定为180000元,另外企业再向农民收取农业技术培训指导费60000元(属于营业税免税范围)。此时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80000×13%=23400元•筹划后,企业可以减轻增值税负担7800元。324.2.3运输费用支出的税收筹划•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运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收取运费应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加大运费的进项税额可抵扣金额,可以减少企业增值税负担和企业的采购成本,从而使企业增加盈利。•企业可以通过自己购买车辆,自己运输,也可以采用专门的运输公司来运输、自己支付运输费的方式。33•企业自己购买车辆进行运输,购买车辆的开支属于固定资产投资,所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抵扣,但在计算所得税时,只能通过折旧的方式列入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车辆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燃料和材料配件支出以及修理修配支出可以抵扣17%的进项增值税。假设运费价格中可扣税的物资耗用比例为x,则相应的增值税抵扣比例为17%x34•企业选择由专门的运输公司,则需要支付运输费,该运费可抵扣7%的进项增值税,同时,运输公司应该缴纳3%的营业税。从国家的角度看,国家只减少了4%的税收收入,就是说,该运费只有4%的抵扣率•17%x=4%x=4/17=23.53%•同理,当增值税率为13%时,x=4/13=30.77%,运费的扣税平衡点•当企业自营车辆用于运输,运费中扣除比例大于运费扣税平衡点,选择自营运输是明智的;否则,选择外购运输服务是合算的的。对于拥有自营车辆的采购企业,当采购货物自营运输中的x小于运输扣税平衡点时,可考虑将自营车辆独立出来设立一个独立核算的运输企业。35纳税筹划图表自己运输车辆作为固定资产折旧燃料、配件等抵扣17%税额他人运输运费抵扣7%税额运费包括成本和他人盈利具体核算运费中可扣除比例运费扣税平衡点运费中可扣除比例运费扣税平衡点36•例题:金新公司以自营车辆采购货物,适用增值税率为17%,其运输价格中不含税可抵扣率为10%.已知2009年该公司共核算内部运费100万元。请对企业的运费提出纳税筹划方案。37•解:可抵扣运费中物耗部分的进项税为100×10%×17%=1.7万元。由于运费价格中不含税抵扣率为10%,远低于扣税平衡点23.53%,故按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