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丹东工务段处置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为有效预防和及时、科学、高效处置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确保旅客安全、最大限度减少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对运输秩序的影响,根据《沈阳铁路局处置长大隧道、特大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特细化本预案。1.2本预案适用于普速及高速铁路长大隧道(长度3000m以上隧道)、特大桥梁(长度500m以上桥梁)的突发事件。1.3工作原则1.3.1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桥隧应急救援的首要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旅客、沿线群众和救援人员的人身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3.2预防为主。加强桥隧固定设备设施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列车在桥梁、隧道内运行质量状态良好,从根本上提高铁路桥隧风险防范能力和水平;加强铁路桥隧应急体系建设,应用先进预警监测技术,不断提高桥隧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1.3.3统一指挥。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桥隧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段各科室和桥隧车间要严格执行路局应急预案及段细化办法,确保救援有序、高效进行。1.3.4快速救援。针对客货列车火灾、爆炸、冲突、脱轨实—2—际情况,快速制定救援方案。桥隧内救援难度大,要抓住有利时机,快速果断处置,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力争将突发事件控制在萌芽状态,尽可能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1.3.5确保畅通。在快速抢救人员的同时,要调集足够的救援队伍、材料和机具,快速扑灭火灾、起复机车车辆,抢通受损线路,尽快恢复通车。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1成立段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工务段长(亲临现场指挥)、党委书记(应急办公室指挥)。副组长:各部门主管副段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总会计师、工会主席。组员:技术科、安全科、高铁科、调度指挥中心、材料科、财务科、党群办、科室主要负责人。段应急指挥办公室设在段调度指挥中心,科室小组各成员派员参加。2.2车间救援小组各车间主任、书记为救援组长,副主任、技术员、安全员任副组长,办事员为后勤保障员,各工区工长任救援小分队队长,每个救援小分队应急人员不应少于7人。中修车间救援队根据实际情况,应急救援人员不少于30人。—3—2.3应急机构职责2.3.1段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启动IV级应急预案,负责审定铁路局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相关应急预案,提请铁路局启动或终止Ⅲ级预案。(2)根据铁路局领导,指导各救援小组执行现场应急处置工作。(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有关车间进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4)决定向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和请求相邻铁路局,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医疗及防疫机构、武警部队的应急支援。(5)其他重大、紧急事项的决策。2.3.2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段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2)收集掌握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的信息并及时通报;落实应段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处置的指示、命令。(3)按照段应急领导小组指示,具体负责向铁路局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请示报告。2.3.3段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1)段办公室:负责协助段领导现场抢险救援工作,负责—4—后勤工作。(2)段调度指挥中心:负责按照段领导指示,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传达领导指示,负责向局调度所汇报情况。(3)段技术科:负责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传达现场抢险领导指示,为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数据等。(4)段安全科:负责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传达现场抢险领导指示,为救援工作提供现场防护及与技术科现场救援人员共同制定逃生路线。(5)段财务科,负责段后勤保障,为救援提供资金。(6)段材料科:负责段后勤保障,提供现场救援材料。3应急响应3.1应急响应标准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即Ⅰ、Ⅱ、Ⅲ、Ⅳ级)。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管理权限,分层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3.1.1Ⅰ级应急响应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由铁路局向铁路总公司提请启动Ⅰ级应急响应:(1)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或者100人及以上重伤。(2)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及以上。(3)中断铁路行车48小时及以上。(4)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事件。—5—3.1.2Ⅱ级应急响应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由铁路局向铁路总公司提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1)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2)铁路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3)中断铁路行车12小时及以上48小时以下。(4)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事件。3.1.3Ⅲ级应急响应标准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由铁路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1)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2)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3)繁忙干线中断行车6小时及以上,或者中断其他铁路行车10小时及以上。(4)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事件。3.1.4Ⅳ级应急响应标准因突发事件造成以下条件之一者,由段启动Ⅳ级应急响应:(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2)铁路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3)中断线路行车,或者繁忙干线限速8小时及以上。(4)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的事件。—6—3.1.5应急响应的启动方式应急响应的启动按照启动级别,由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应急领导小组以《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关于启动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级应急响应的命令》的形式宣布,命令内容应包括灾害基本情况、响应级别、响应单位及相关要求等。3.1.6应急响应行动3.1.6.1Ⅰ级应急响应(1)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长大隧道、特大桥梁铁路Ⅰ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段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成立应急工作组,并及时报告铁路局。(2)工务段在铁路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长大隧道、特大桥梁铁路的应急工作。执行铁路局的有关指示,贯彻落实铁路局的各项决议、要求和任务。(3)工务段立即实施紧急救援工作,确定紧急救援的区域、项目和规模,部署各部门的应急措施,根据铁路局要求和铁路事故灾害情况,紧急调集救援抢险队伍、设备和器材,研究部署救援抢险方案。视铁路事故灾害情况,向铁路局、地方政府报告请求支援。(4)工务段迅速派出工作组赶赴事故灾害现场,加强救援抢险的组织领导,协助、督促和指导现场开展救援抢险工作,及时掌握事故灾害地区铁路救援抢险的主要工作和进展情况。—7—(5)工务段及时协调、解决救援抢险运输和救援抢险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认真落实铁路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应急办法,正确引导舆论。3.1.6.2Ⅱ级应急响应(1)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长大隧道、特大桥梁铁路Ⅱ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段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成立应急工作组,并及时报告铁路局。(2)段应急领导小组须迅速了解事故灾害及救援抢险情况,研究部署救援抢险工作,确定铁路运输事故灾害范围和应急规模,将事故灾害情况及时报告铁路局和所在地人民政府,视事故灾害情况请求支援。(3)事发地各单位要迅速就位,各级专业救援抢险队伍集结待命,紧急集中运输车辆、救援抢险机械设备、工具器材、物资、材料、通信工具、应急照明工具和其它备品进入紧急待命状态,做好支援救援抢险和应急运输的一切准备。(4)段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领导小组要求,组织制定应急救援抢险措施和方案,迅速开展各项应急工作。(5)各科室、车间要注意做好次生灾害防御。对易发生次生事故灾害(火灾、爆炸、污染)的地点和设施,有关科室、车间、工区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及时疏散有关人员,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扩展。—8—3.1.6.3Ⅲ级应急响应(1)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长大隧道、特大桥梁铁路Ⅲ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铁路局启动Ⅲ级应急响应。通知段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成立应急工作组,并及时报告铁路局。(2)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报告、专家建议及铁路局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应急救援方案。(3)段应急领导小组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并协调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组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4)段应急办公室分别向铁路局应急办公室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相关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段党委宣传部按程序向局党委宣传部、地方人民政府通报情况。(5)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铁路局,请求铁路局、地方政府支援。3.1.6.4Ⅳ级应急响应(1)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长大隧道、特大桥梁铁路Ⅳ级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段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段启动Ⅳ级应急响应。通知段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2)段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现场报告、专家建议及站段有关部门意见,确定应急救援方案。(3)段应急领导小组派出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9—场应急救援。(4)当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启动应急预案。4预警与预防各科室、车间要根据桥隧的长度、线路条件、周边环境等特点,建立完善、适用、可靠的桥隧预警监控系统,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提高桥隧风险防范能力。4.1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段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当地国土、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及时转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预警信号及铁路局领导指示发布预警命令。各设备管理单位要根据预警命令,加强对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4.2桥隧设施设备检查4.2.1长大隧道、特大桥梁设备的检查维修工作由桥隧车间负责,相关桥隧工区、检查工区根据分工不同负责隧道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桥隧检查工区负责桥隧设备及附属安全检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观测;桥隧工区负责经常保养及桥隧设备及附属安全检查设施的综合维修工作。5应急处置5.1信息报告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造成列车非正常运行或停车时,应按以下程序逐级报告并加强信息沟通:—10—5.1.1现场作业人员如发现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时,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或区间通话柱向列车调度员(两端站车站值班员)报告,并立即拦停驶向突发事件发生处所的后续列车。5.1.2段应急指挥中心。5.1.2.1立即报告段应急办、主管副段长,并通知局业务处室及相关车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同时核实事件基本情况。5.1.2.2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需要,立即通知地方医疗卫生、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支援。5.1.2.3按规定向铁路局报告,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1)突发事件基本概况,包括时间、地点、长大隧道、特大桥梁设备技术条件;事故列车的车次、机车型号、牵引辆数、牵引吨数、计长及运行速度;机务、车辆、客运值乘人员情况及所属单位。(2)旅客人数,伤亡人数,伤员伤势程度,是否有境外人员伤亡。(3)货物品名、装载情况,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情况。(4)机车车辆脱轨的位置及辆数、隧道设备损坏程度。(5)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处置措施。(6)铁路运输影响情况。(7)突发事件初步原因分析。—11—(8)需要报告的其他重要情况。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如人员伤亡、脱轨辆数、设备损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续报。5.2应急指挥5.2.1长大隧道、特大桥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由段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协调、指挥。当启动救援时,主管段长以上应到现场指挥,书记坐镇段应急指挥中心主要协调后勤工作。5.3人员救治突发事件中发生人员伤亡时,现场救援人员应立即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通知附近医疗机构前往救护,在事发现场设置医疗点,负责现场紧急医疗处置。5.4明确疏散方向。在确认相邻隧道区间已经封锁的情况下,应将旅客果断疏散到未发生事故一侧隧道内等候救援。在未明确相邻隧道区间是否封锁时,或在单线隧道内、桥梁上,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将旅客向隧道出口、横通道(应急疏散通道)、其他安全地点方向疏散,或向远离危险源的方向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