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小区:指由城市道路或城市道路和自然界线划分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并不为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区内设有一整套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和机构,以住宅楼房为主并配有商业网点、文化教育、娱乐、绿化、公用和用公用设施等而形成的居民生活区。美国区划(zoning)的本质:是一种地方法规,它是城市政府为了对城市土地开发进行控制而制定的条例或规章,另一方面,它又是一门独立的技术,它要对城市用地进行合理分类,对土地开发的强度进行合理的拟定。(初衷是保护既得利益,本质是对利益分配的认定与控制)容积率:又称建筑面积毛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但必须是正负0标高以上的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项目用地范围内所有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邻里单位:首先由美国社会学家佩里提出的,为适应现代城市因机动交通发展而带来的规划结构的变化,改变过去住宅区结构从属于道路划分为方格状而提出的一种新的居住区规划理论。建筑面积密度: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通常以上限控制。千人指标:每千居民拥有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千户指标:每千户居民家庭拥有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网点的建筑面积。城市设计:对城市形体及三维空间环境的设计,包括使用功能、工程技术及空间环境的艺术处理。居住用地:由几项相关的单一功能用地组合而成的用途地域,一般包括住宅用地、与居住生活相关联的各项公共设施、市政设施等用地。城市用地: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功能与用途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混合用地:主要是描述一个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纳多种用地属性,并具有一定的可选择性。城市绿地:用以栽植树木花草和布置配套设施,基本上由绿色植物所覆盖,并赋以一定功能与用途的场地。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确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城市红线,即城市道路控制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两侧边界控制线城市黑线,即市政公用设施规划控制黑线:规划用于界定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范围的控制线。城市橙线,是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里坊制:我国最初的城市居民聚居组织的基本单位----里制。里又名闾里,坊,又经纬道划分的地盘为“里”的地域范围。平面呈长方形,四周围以墙,设里门出入,住宅排列整齐有序。街巷制:沿用里坊制的方格网街道,并把坊内的街改造成以东西向的巷,形成沿横列的巷道排列住宅的居住区组织形式。街坊:城市中由街道包围的建筑用地基本结构单元。一般概念上指规模、面积较小的供生活居住使用的地段。居住(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5万人)相对应,配件有一整套较完善,能满足改去居民物质和文化教育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居住区规划:对居住区布局结构、住宅群体布置、道路交通、生活服务设施、绿地和游憩场地、市政公用设施和市政管网各个系统进行综合的具体的安排。居住区环境构成要素:自然,人工,社会居住区用地结构: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道路用地: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住宅平均层数: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地总面积的比值住宅日照间距:前后两栋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时间要求所确定的间距日照标准: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建筑外窗获得满窗日照的时间。日照间距系数:根据日照标准确定的房屋间距与遮挡房檐高的比值。人口毛密度: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口净密度: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住宅建筑净密度:住宅基地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人车混行:是指机动车交通与人行交通共同使用一套道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