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答题1.简述公务员的范围。答:在我国,公务员主要包括下列七类机关的工作人员:(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工作人员;(2)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3)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6)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7)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此外,还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1)国家主席、副主席也属于公务员;(2)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2.职位分类的特点是什么?答:职位分类具有五个特点:(1)职位分类遵循“因事择人”原则,分类的对象是职位,而不是职位上的人;(2)职位分类依据的基本标准要素,是该职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程度、所需资格条件;(3)职位分类不是解决某一职位具体应该干什么,而是通过对职位分类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达到分类管理的目的;(4)职位分类旨在通过实行科学分类来提高公务员管理水平;(5)职位分类随着职位结构和组织职能、职位工作的变化而相应变化。3、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我国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享有的权利。4.简述我国录用公务员的程序。答:我国录用公务员的程序具体包括:(1)编制录用计划;(2)发布招考公告;(3)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4)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考试;(5)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6)录取与试用。5.公务员聘任的方法有哪几种?答:机关聘任公务员可以采取两种方法:一种是公开招聘的方法;另一种是直接选聘的方法。(1)公开招聘。公开招聘的方法是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进行。既然是参照,就需要将公务员考试录用的程序和聘任的特点结合起来,规定公开招聘的程序。(2)直接选聘。直接选聘的方法是与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签订聘任合同。与公开招聘方法不同之处,在于直接选聘不发布公告,不接受社会广大应聘人员的申请,直接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审查其条件,如学历、资历或者经验等,然后确定是否聘任。6.公务员降职和行政处分有何区别?答:在我国公务员制度中,降职不是行政处分,而是一种公务员任用行为,是一种人才资源调配手段,目的是为了合理使用公务员,为机关的各个职位选择配备适宜的人选。它与行政处分的区别在于:(1)目的不同。(2)原因不同。(3)实施的后果不同。7.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有哪些?答:公务员奖励的原则有三种:(1)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2)个人奖励与集体奖励并重的原则。(3)定期奖励和及时奖励相结合的原则。8.公务员处分的后果是什么?答:公务员处分后果包括:(1)受警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可以晋升工资档次。参加当年的年度考核,但是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2)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3)受撤职处分的,应当降低职务层次,重新编定职务,并按新任职务确定相应的级别。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而且也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处分的公务员应当参加年度考核,但不确定等次。(4)受开除处分的,法律后果有二,一是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不再担任公务员,不再负有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责任,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退出公务员系统。二是不得被再次录用为公务员。9.交流与回避两者存在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答: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目的各不相同。交流的目的相对比较宽泛,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公务员的培养使用;而回避最主要的目的是保证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防止公务员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朋好友谋私利。(2)涉及的范围不同。从管理的对象来看,交流涉及的人员很多,除特殊情况外,绝大多数公务员都是潜在的交流对象;而回避涉及的人员很少,只有情况比较特殊的少数公务员需要回避。(3)管理的方式不同。交流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的管理措施,除少数情况外,对时间、人员的要求是非强制性的,可根据具体地方和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而定;而回避则是一种刚性的公务员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对时间、场合和人员的要求都带有强制性,机关必须履行公务员回避的职责,公务员本人必须服从回避的规定。10.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哪些基本原则?P168-169答:(1)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制度遵循的首要原则。作为社会主义分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组成部分,公务员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2)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既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又体现了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要求,体现了公务员个人劳动贡献的大小。(3)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职务、级别体现了公务员劳动贡献的差别,是按劳分配的依据;此外,也体现了工资的激励和导向功能。11.确立引咎辞职制度有何重要意义?P194答:引咎辞职制度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我们的党是一个负责任的党,我们的政府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党和政府对人民负责,必须通过公务员特别是担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对工作负责来体现和落实。每个领导成员都必须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勉尽责,一旦出现失职失误,就应当勇于承担责任,主动进行自我追究。引咎辞职的特别之处是由领导成员个人自动提出辞职,是否提出辞职取决于其政治觉悟、道德观念和自律意识,但从一定意义上说,引咎辞职也是领导成员在特定条件下必须履行的一种义务。12.机关在公务员管理中有哪些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P226-229答:机关在公务员管理中有以下违法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1)突破条件任用公务员的行为。(2)不按条件奖惩、回避与办理退休的行为。(3)违反程序对公务员进行任用、考核、奖励的行为。(4)违规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行为。(5)妨害竞争性公务员管理活动的行为。(6)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行为。(7)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形。13.简述公务员回避的种类。答:公务员回避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域回避三种类型。1、任职回避是指对有特定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作出的限制。2、公务员地域回避原称为地区回避或籍贯回避,是指为了避免亲属关系,宗族关系等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务而对公务员在亲属比较集中的地域担任某些职位作出的限制。3、公务回避是指遇到涉及公务员利害关系等法定情形时,为避免影响公务员公正履行职责而对其执行相关公务作出的限制。14.公务员的工资由哪些部分构成?答:我国公务员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几部分构成。1、基本工资是公务员工资的最主要部分,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部分构成。2、津贴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和岗位津贴两大类。3、补贴,是国家适应职务消费和福利等改革的需要,为提高公务员的改革承受力,对公务员进行的适当弥补。4、奖金是对劳动者超过定额劳动或者做出显著成绩的物质奖励,是作为工资补充的劳动报酬形式。15.什么情况下不得辞退公务员?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16.简述设定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的必要性是什么?答:1、是完整的公务员法律规范的一般要求;2、是公务员法律制度得以正确全面落实的保证;3、是实现公务员权利义务的保障;4、是加大公务员制度执行力的保障。17.在我国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称作是公务员?答:1、依法履行公职。这是从职能上对公务员规定的条件,也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牲。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行政编制的使用与国家的政治活动密切相关,与国家行政预算有直接关系。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也即“吃皇粮”,由国家财政供养。18.我国传统干部管理制度有哪些弊端?答:1、管理对象庞杂,“国家干部”概念模糊,缺乏科学分类;2、管理方式陈旧单一,严重阻碍人才成长;3、管理权限过分集中,责权分离,管人和管事相脱节;4、管理制度不健全,用人气管法制,主观随意性大。19.在实践中,认定公务员公务行为的标准有哪些?答:1、职权标准。即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行为属公务行为。2、时空标准。即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时间,地域范围内实施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公务员行为。3、身份标准。即在通常情况下,凡在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和名义实施的行为都是执行公务的行为。4、目的标准。机关工作人员为了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而做出的行为,通常都认定为是公务行为。20.怎么理解“公务员应当服务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答:第一,公务员服务从的决定和命令应是上级作出的;第二,公务员服从和执行的是上级作出的决定与命令;第三,公务员服务从与执行的决定与命令应是依法作出的。21.怎样理解公务员权利的含义?答:1、公务员的权利以其身份灵前提;2、国家规定公务员的要得,是为了使公务员有效地行政职权,执行公务;3、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就是公务员在履行公职的过程中,公务员本人可以作出一定的行为,可以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的行为;4、公务员权利的具体内容是由国家明文规定,并且公务员权利的行使是由国家法律加以保障的。22.公务员权利与义务的基本特点是什么?答:1、同一性,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体,二者是不可分割的。2、平等性,我国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员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3、法制性,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与一般组织成员的权利与义务相区别的显著特征是其具有明显的法制性。4、强制性,公务员的权利与义务是公务员代表国家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表现形式。5、不可放弃性,公务员享有的权利和拥有的法定条件和合法手段,一般都不得放弃。23.国外公务员权利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1、政治权利:1)信仰自由和言论自由的权利;2)政治平等的权利;3)申诉控告的权利;2、经济权利:1)职业保障权;2)劳动工资,津贴,福利保险等权利;3)退休的权利;4)辞职的权利;5)假期(年休假,事假,病假和产假)和健康卫生及生命安全等方面的权利。3、文化教育的权利。24.我国的公务员拥有哪些权利?答:1、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2、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3、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4、参加培训;5、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6、提出申诉和控告;7、申请辞职;8、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主要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是法律规定的一般公民的权利,一部分是法律特别规定的机关工作人员应享有的权利。25.国外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1、忠于国家,忠于宪法,忠于职守;2、服务领导,执行命令;3、保持政治中立;4、严守国家机密;5、回避;6、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7、申报财产;8、对兼职的限制规定。26.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是什么?答:1、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27.我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序列由哪些职务层次构成?答: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