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放行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体在校生的生命安全,杜绝因疏忽而造成学生不安全因数增加的隐范,特制定小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放行管理制度:1、非放学期间,学生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因特殊原因确需要离校的,可向班主任或当节任课教师申领“放行条”。2、教师向学生签发“放行条”前,应先与学生家长联系,告知离校原因,并确定家长到校门口安全保卫室接孩子的大概时间后,方可向学生签发“放行条”。3、学校门卫人员凭教师亲自签发的“放行条”决定是否放行,并确定该学生家长到校门口后方能允许学生离校。4、学生离校时门卫人员需确认接送双方关系,在“放行条”登记离校时间,并要求学生家长签名,留存“放行条”备档。5、学生凭放行条离校一律在校门口等候家长、出校门。6、全校教职工应切实把学生安全放在首位,认真执行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放行条制度,并在全校学生、家长中广泛宣传,积极取得家长的支持与配合。7、凡因未执行学生非放学时间离校放行条制度造成学生走失的,倒查追究相应责任。201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