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水上施工在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海事部门,并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及发布《航行通告》。2、工程船舶必须持有有效适航证书,船员必须持有有效适任证书,做好进出港签证手续,并配合好海事部门的定期安检工作。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3、工程船舶上的走道和两侧必须设置栏杆,运输船舶之间的空隙须铺脚手板或挂安全防护网防止作业人员落水。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作业点处必须配备足够救生圈、救生衣等救生器材及灭火器材。4、工程船舶必须在明显处昼夜显示规定的号灯、号型,保证自身及通航船舶的安全。5、水上施工作业期间配备有效的通信设备,安排专人值班守听高频,注意附近水域通航船舶动态,使用喇叭或高频提醒过往船舶安全通过。6、工程船舶施工作业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7、牵引或旁侧拖带作业船只时,严禁超载、超负荷,船体连接时必须稳定牢固,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连接牢固。8、作业船只定位船抛锚、就位时应保持船体稳定,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9、船只靠岸后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护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10、大马力拖轮除了为工程驳船拖航外,主要还担任失控船舶的应急救援任务,拖轮的船员数量必须满足最低配员要求,机械设备处于完好状态,24小时值班待命,高频24小时派人值守。11、船只操作驾驶人员应持证上岗,要了解、熟悉作业区情况,并熟知本机船的动力设备和管系的布置、安装、修理方法、技术要求,做到操作熟练,发现故障做到及时排除。12、水上施工人员必须穿好救生衣,戴好安全帽,有高空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船员必须督促作业人员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没有的一律不得上船。13、交通船要有定员,并不准超员。乘坐人员必须听从船员指挥,不得强行上船。船到位后,必须靠稳栓牢方可上下。不得抢上抢下或船未靠稳就跳船。14、船头、船尾、船帮上不得站立和骑坐。遇有风浪时,船上乘员要听从船员指挥,不得来回走动,非驾驶人员不得私自操作船舶。15、施工水域遇有险情时,所有船舶必须主动担任救援义务,统一指挥,主动报告。对参与施救过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的人员,将予以奖励。16、水上作业调度人员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17、雨雪天气进行水上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18、遇有强风、浪、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水上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前后,应对水上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19、工程船舶应做好防污染措施,对残油及生活垃圾等污染物袋装化,由环保公司统一回收处理。20、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有足够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具有超强的责任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与上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