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工程经济与管理1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2建筑市场3建筑产品的价格、成本和利润4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分析5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概论6经营预测与决策7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8工程合同9施工索赔10建筑企业常规管理11施工项目质量管理2造价工程师: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控制及管理岗位配备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内容:⑴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投资管理体制与项目融资;工程经济,工程财务;建设项目管理;经济法律法规;工程合同管理。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工程造价构成;工程造价依据;建设项目决策、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建设项目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竣工决算的编制和竣工后费用的控制。⑶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工程构造;建筑材料;工程施工;工程计量。⑷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建设项目财务评价;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建设工程定额与概预算;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工程价款结算与竣工决算。31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本章提要:本章主要讲述基本建设的概念、分类、内容和程序;建筑业的概念、行业的分类、建筑行业的界定和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建筑产品的特点和建筑产品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本章重点:基本建设概念,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1.1基本建设概述1.2国民经济中的建筑业1.3建筑产品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41.1基本建设概述1.1.1基本建设的概念固定资产:指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可供长时间反复使用,并在其使用过程中基本上不改变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和其他物质资料,如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具体划分标准为:企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生产经营性资产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再生产包括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前者是指固定资产在原有规模上的再生产,主要是通过更新改造使被消耗掉的固定资产在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上得到替换和补偿,是恢复生产力的过程;后者是指固定资产规模的扩大再生产,通过项目建设使新增的固定资产比消耗掉的固定资产数量大,是扩大生产力的过程。凡是固定资产扩大再生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恢复工程及与之连带的工作均为基本建设。1.1.2基本建设的分类51.1基本建设概述按建设性质分类新建项目扩建项目改建项目迁建项目恢复项目新建项目:从无到有的项目,如果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的三倍以上的,也属于新建项目。扩建项目:为扩大原有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和效益而扩建的生产车间、生产线或工程。改建项目:对原有设备、工艺流程进行技术改造的项目,或为了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一些附属和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属于改建项目。恢复项目:因自然灾害、战争、人为灾害等原因部分或全部被破坏报废,而后又投资恢复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由于各种原因迁到另一地方建设的项目。61.1基本建设概述按建设规模分类大型项目中型项目小型项目生产单一产品的工业企业,其规模按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生产多种产品的工业企业,按其主要产品的设计能力划分;产品种类繁多,难以按生产能力划分的,按全部投资额划分。按建设项目的用途分类生产性建设项目非生产性建设项目71.1基本建设概述1.1.3基本建设的内容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设备购置,工具、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其它基本建设工作。1.1.4基本建设程序⑴项目建议书:推荐一个拟进行建设的项目,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利的可能性,供基本建设管理部门选择并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⑵可行性研究:推荐建设地点,确定工艺流程,选用设备的型号,预计年产量和建设规模;生产建设协作配合条件的落实情况,估计全部建设费和建成期限;如实地反映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需要解决的问题。⑶编制设计任务书⑷选择建设地点:应考虑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自然条件是否可靠;建设时所需水、电、运输条件是否落实;项目建成投产后原材料、燃料是否具备。⑸编制设计文件⑹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征地拆迁,场地测量,三通一平,临时设施等。⑺全面施工:⑻生产准备:招收和培训人员,生产组织准备,生产技术准备,生产物资准备。⑼竣工验收、交付生产: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过程的最后一环,是基本建设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通过竣工验收可以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保证项目按设计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正常生产,有关部门和单位可以总结经验教训,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及时移交固定资产。81.2国民经济中的建筑业1.2.1建筑业的概念建筑业由勘查设计业(包括工程勘查、工程设计),建筑安装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业,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业,建筑物和装修装饰业),建筑工程管理、监督及咨询业组成。建筑业是生产建筑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属第二产业,房地产业是建筑产品的流通环节,是经营建筑产品和地产的,属第三产业。1.2.2建筑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⑴建筑业在国民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能为社会创造新价值,提供积累。表2.1建筑业总产值及在社会总产值的比重(1992年)项目合计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社会总产值(亿元)55842908537066519618052690各部门所占比重(%)10016.2766.389.33.234.82⑵建筑业为社会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的固定资产⑶从整体看建筑业是劳动密集型部门,能容纳大量的就业队伍⑷建筑业涉及面广泛,能带动许多关联产业的发展⑸建筑业发展国际承包是一项综合性输出,有创汇潜力⑹建筑业向高空和地下施工技术的发展,为人类扩展了活动场所91.3建筑产品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1.3.1建筑产品的特点空间上的固定性,产品的多样性,产品体积庞大1.3.2建筑产品生产的技术经济特点生产的单件性,生产的流动性,生产过程的综合性,生产受气候条件影响大,生产过程的不可间断性,生产周期长102建筑市场本章提要:本章主要讲述建筑市场概述,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建筑市场的结构特征及运行机制,我国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建筑工程交易中心,国际建筑市场概况。本章重点: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性质与重要作用,建筑市场资质管理的范围和具体要求。2.1建筑市场概述2.2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2.3我国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2.4我国建筑市场的结构特征及运行机制2.5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12.1建筑市场概述2.1.1建筑市场的概念建筑市场是指以建筑工程承发包交易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狭义的建筑市场是指有形的建筑市场,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广义的建筑市场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建筑市场,即包括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技术、租赁、劳务等各种要素的市场,为工程建设提供专业服务的有关组织体系,还包括建筑商品生产过程及流通过程中的经济联系和经济关系。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由业主、承包商和中介服务方为市场主体,以建筑产品与建筑生产过程为市场客体,以招标投标为主要交易形式的市场竞争机制,以资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市场监督手段,并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筑市场体系。2.1.4我国政府对建筑市场的管理范围和内容对于公共投资项目,必须遵守一般法律、公开进行招标,保证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透明。对于私人投资项目,要求在实施过程中遵守有关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对是否进行招标投标不做规定。122.1建筑市场概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范围和管理内容包括:⑴制定建筑法律、法规;⑵制定建筑规范与标准;⑶对承包商、专业人员的资质管理;⑷安全和质量管理;⑸行业资料统计;⑹公共工程管理;⑺国际合作和开拓国际市场。132.2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参与建筑生产交易过程的各方即构成建筑市场的主体;作为不同阶段的生产成果和交易内容的各种形态的建筑产品、工程设施与设备、构配件,以及各种图纸和报告等非物化的劳动则构成建筑市场的客体。2.2.1建筑市场的主体业主——指既有某项工程建设要求,又具有该项工程建设相应的建设资金和各种准建手续,在建筑市场中发包工程建设的勘查、设计、施工任务,并最终得到建筑产品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或个人。项目法人责任制,又称业主责任制,指由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管理,包括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内容。业主的产生方式——原企业或单位,联合投资董事会,各类开发公司。业主的主要职能——可行性研究与决策,资金筹措与管理,招标与合同管理,施工与质量管理,竣工验收与试运行,统计与文档管理。142.2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承包商——指拥有一定数量的建筑装备、流动资金、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能够按照业主要求提供不同形态的建筑产品,并最终得到相应工程价款的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商从事建设生产,需要具备以下3个方面的条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从事相应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经资格审查合格,取得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的承包商,方可在批准的范围内承包工程。承包商的实力体现在技术、经济、管理、信誉等4个方面。工程咨询服务机构——指具有一定注册资金和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取得建设咨询证书和营业执照,能对工程建设提供估算测量、管理咨询、建设监理等智力型服务并获取相应费用的企业。咨询单位的风险主要来自于:业主(少花钱,多办事;可行性研究缺乏严肃性;盲目干预),承包商(缺乏职业道德;素质太差;投标不诚实),职业责任(设计错误或不完善;投资估算和预算不准;自身能力和水平不适应)。152.2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2.2.2建筑市场的客体建筑市场的客体一般称为建筑产品,既包括有形建筑产品,也包括各类智力型服务。建筑产品的特点:建筑生产和交易的统一性,建筑产品的单件性,建筑产品的整体性和分部分项工程的相对独立性,建筑生产的不可逆性,建筑产品的社会性。工程建设标准的对象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验收、质量检验等各个环节中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标准的作用在于通过有关的标准为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需要遵循的技术要求和方法,保证从事工程建设的有关人员按照规定去执行,从而为保证工程质量打下了基础。162.3我国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包括两类:从业企业的资质管理,专业人员的资格管理。2.3.1从业企业资质管理⑴承包商资质承包企业的规模是建筑市场资质管理中需要考虑的一个主要问题。中小型企业的存在有利于建筑工程体系专业化和阶段专业化的发展,有利于提高工人的技术水平和熟练程度。小型企业在施工中以手工操作为主,一般拥有少量的小型或轻型机械装备,以工种化为特征。中型企业一般采用手工操作和机械化施工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专业装备达到一定水平甚至很高水平。大型企业资金雄厚、技术装备水平高,拥有较为合理的施工机械系列。大型企业管理水平较高,具有掌握多种高新施工技术和施工工艺的能力,可承担大、中、小型各类项目的建设,在建筑市场中处于总承包的地位。承包商资质等级评定的基本条件为企业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工程业绩4项内容,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同等级的资质条件规定具体的划分标准。172.3我国建筑市场的资质管理⑵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工程咨询单位是一种知识密集型的高智能服务工作,其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可行性研究、工程设计、工程测量、项目管理、专业技术咨询等。工程咨询单位的资质评定条件包括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和业绩3个方面的内容,不同资质等级的标准均有具体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⑴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⑵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⑶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⑷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