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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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15页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符合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运行和长期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利部《关于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境内为解决农村饮水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问题而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及管网改造工程等,包括利用国家及地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资金、集体和群众自筹资金以及其他社会资金兴建的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三条市水务局是全市农村水厂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依法加强对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等监管工作。工程所在乡镇水务站是各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具体监管单位,除尘滤布负责日常监督指导工作。第四条农村水厂管理人员需经市卫生局体检和市水务局培训后,持健康证和上岗证从业。市卫生局和水务局对供水管理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和健康档案,实行定期培训、考核和体检。第二章工程管理第五条兴建集中供水工程(含管网改造工程)必须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第六条集中供水工程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第2页共15页管理主体;要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水价核定、计量收费、养护维修、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管理,保证水量、水质、水压,满足需要和工程良性运行。第七条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国家所有,由市水务局代管国有资产。以集体和受益群众投资投劳为主、国家和地方政府投入扶持为辅修建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受益区群众集体所有,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代管。以社会资本投入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产权归出资者所有。第八条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集中供水工程,经营管理可实行承包、租赁,所有权可实行拍卖、转让,承包租赁收益和拍卖转让所得用于已建集中供水工程的管理和新建集中供水工程的继续开发。第九条管网改造工程包括乡镇水厂管网联并和村级内部管网延伸,所铺设的供水管道产权归集体所有,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各类农村水厂要配备检测设备,加大管网维护,建立工程管护的良性机制。第十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为社会公益性工程,未经市水务局批准,不得改变工程用途。在拍卖、转让时需按工程审批权限报市以上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各乡镇要构建新的供水经营体系,承担各自范围内的饮水供应及卫生安全经营管理,负责妥善处理经营转制过程中现有水厂的产权矛盾和人员问题。业务主管部门要指导农村水厂建立工程管护的良性机制,加大管网维护,逐步建立健全水厂运行管理技术档案。第十二条农村水厂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一)宣传并执行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水源和供水工程及节约用水知识。第3页共15页(二)依法保护供水工程及其设施,维护工程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三)负责工程运行管理,确保水质合格安全,努力满足用水需求。(四)负责工程各项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全力做好供水服务。第三章水源、水质管理第十三条农村水厂饮用水水源关系到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水务局、工程管理单位、行政村及受益区群众,都有依法保护农村水厂饮用水水源不受破坏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以地表水为水源的,各工程所在乡镇、行政村应在取水点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保护区告示;以地下水为水源的,除取水建筑设置保护措施外,应划定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原则依据为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第十五条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单位及管理人员要按照供水技术规范和农村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定期对供水水质进行检测,保证供水水质达到农村生活饮用水标准。第十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到达范围的乡镇,要依法有计划地关闭辖区内的企业自备深水井。对一时不能关闭的企业自备深水井,要通过依法足额征收地下水源费等手段,控制地下水开采。第十七条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必须持市级以上疾控中心颁发的健康证上岗,并建立健康档案,每年不少于一次体检。如发现有传染病,应立即离岗治疗。第十八条凡因建厂或进行其它生产建设活动造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变化、水质污染和工程损坏,应按谁污染谁负责,谁损坏谁补偿的原则,依据有关法规,由造成破坏、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赔偿相应损失。第四章供水管理第十九条农村水厂与用水户签订供水第4页共15页协议,按协议规定供水。乡镇结合管网建设,对所有用水户的水表进行全面检查,更换老化失灵的水表,做到水表全部安装到户。农村水厂应积极推广和使用节水技术、产品和设备。第二十条各乡镇要加强宣传,整顿用水秩序,拒绝人情水。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配合支持农村水厂,及时处理吃水不缴水费、私自接水、偷水的行为。第二十一条由于工程施工、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水厂应提前通知用水户;因发生自然灾害或供水工程发生不可预测事故而不能提前通知用水户的,压滤机滤布厂家水厂应在积极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水户,并报告工程所在村、镇及市水务局。第二十二条市水务局应当加强农村供水工程业务技术指导,对工程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要鼓励管理单位(人员)技术革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第五章水价核定、水费计收第二十三条农村供水工程实行计量收费,其水价由市物价、水务等部门核定,严禁擅自设定水价。根据农村供水工程特点,不同供水工程类型可制定不同水价。第二十四条农村供水工程严格执行按月抄表收费制度,用水户按计量交纳水费。用水户在接到交纳水费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交付水费,逾期未交的,可加收滞纳金或停止供水。第六章奖惩第二十五条对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市、乡镇人民政府和市水务局将予以表彰和奖励。第二十六条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人员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水务局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一)擅离岗位,无故停水断水的;(二)擅自提高供水水价的;第5页共15页(三)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致使设备损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四)对水源水质监管不力,酿成严重后果的。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附送:市农林局党委年学习计划市农林局党委年学习计划工作,努力提高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第2篇一、时间安排从现在开始到6月底结束,集中安排3个月左右时间。二、调研内容1.查找当前群众在饮食用药方面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困难、问题及原因。听取执法人员、监管对象、社会公众对深化食品药监改革各项工作举措的意见建议。3.查找当前食品药监系统行风政风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4.查找干部职工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具体表现。第6页共15页三、调研形式参与调研工作的人员范围为县食品药监局机关科室、食品稽查队、药品稽查队等所有公职人员,做到食品药品行业调研全覆盖。1、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深入分管工作领域、“两联一包”对象、党建工作联系点开展调研,同时,要组织好各分管科室的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2、各科、室、队负责人要结合本科、室、队工作职能开展分类调研,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到矛盾最集中、困难最多的地方去,倾听群众呼声,查找差距不足,把群众最不满意、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找出来。形成调研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其他公职人员要结合各自业务工作,深入一线,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做到进市场访企业、进企业访职工、进社区访群众,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感受群众疾苦,征询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并以科室为单位形成调研报告,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研要重点突出四个群体:(1)各餐饮企业、涉药机构的从业人员及消费群众;(2)单位外聘职工、公益性岗位等临时聘用人员;(3)食品药监系统内的优抚对象、贫困户、孤寡老人、失独家庭等生产生活困难群众;(4)农村留守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需要扶助的群体。第7页共15页四、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4月23日——4月24日)。组织学习县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实施细则》,充分认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达成共识。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2、深入调研阶段(4月25日——5月22日)。采取个别走访、实地考察、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组织公职人员下基层、接地气,深入食品药品企业、深入包抓村组,面对面听取管理对象对干部在群众路线方面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群众生产生活及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记录,认真梳理归纳,于5月20日前报局办公室。3、群众评议阶段(5月23日——5月31日)。办公室在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总结提炼,形成具有问题、原因剖析、整改措施的调研报告,并对调研报告进行认真评议。一是领导班子自评。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调研报告进行集体讨论,实事求是地对调研报告进行分析评议。二是群众评议。采取公示调研报告、召开座谈会、发放测评表等形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公示调研的有关情况,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虚心接受各方面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充实完善,形成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高质量调研报告。五、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六、几点要求第8页共15页1.加强领导。各科、室、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保调研活动各项要求得到落实。要把调研作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前提,制定实施细则,作出具体安排,认真抓好落实。深入基层。要结合工作职能和对口联系单位的实际,通过走访,接访,结对帮扶,问卷调查,食品药品网站专栏,宣传栏等方式,征询群众意见,在把问题搞清摸透的基础上,对当前食品药监改革发展中存在的群众最需要、最迫切解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行全面调研,并形成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20名以上群众,各科、室、队负责同志联系15名以上群众,一般干部和公职人员须联系10名以上群众。3.严守纪律。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实施意见和措施的要求,调研不搞层层陪同,不同时派几个组或轮番到一个单位调研,不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4.保证质量。调研结束后,各科、室、队要及时将调研成果梳理归纳、总结提炼,经集体讨论后,形成有分量、有价值,群众认可、组织满意的高质量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形成后须征求广大企业和干部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评议。5.反馈情况。县食品药监局将建立调研工作周报制度,各科室、队、调研工作小组于每周四下午17时前将本周调研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各科、室、队的调研报告要于5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局班子成员形成的调研报告于5月29日前报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局党组形成的第9页共15页调研报告于5月31日前报县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第3篇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首要,进一步深化理论武装,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1、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报告。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学习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的有关讲话等,教育党员干部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2、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重点把握报告对党的建设的主线、布局、目标、任务、改革等方面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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