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的必要性及依据•二、新规范特点三、新规范结构及内容简介四、新旧规范对比•五、新规范部分主要内容•1、强制条文•2、主要条款•3、质量验收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一、修订的必要性及依据•1、修订的必要性•《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执行已18年•城市道路施工技术进步•应用很多新型四新技术、先进施工工法•城市道路的使用功能、耐久性得到迅速提升,质量得到很大提高•为满足城市道路建设的需求,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保证工程质量,对1990年版部颁标准重新编制非常必要。•2、修订依据•a.指导思想:“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认真结合全国城市市政道路工程涉及工程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施工过程控制和质量验收经验进行编制。•b.建设部《关于印发〈2002-2003年度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3]104号)•c.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规定》和《工程建设标准出版印刷•规定》的通知[建标(1996)626号]”•d.原标准(CJJ1-9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e.编写组摘录的《工程建设标准编制手册》。•f.原标准体系•[1]城镇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90)•[2]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4]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97)•[5]钢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5-90)•[6]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CJJ5-83)•[7]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T80-98)•[8]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2-91)•[9]路面稀浆封层施工规程(CJJ66-95)•[10]联锁型路面砖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CJJ79-98)•[11]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CJJ69-95)•二、新规范特点•1、“行标”涵盖了国内当前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方面的基本内容,达到规范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操作,统一检验标准的目的;•内容(技术+管理)•本“规范”原则上应定位于通用标准,因此各章节不编写过于详细,同时不能过分原则,应有明确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流程及其适用范围以及应达到的效果,对地方标准和单项标准能起指导作用。•2、新规范将施工技术标准与质量验收内容合而为一,各节的施工技术与质量检验项目一一对应,实现对施工与验收的质量控制,方便施工技术人员使用•原标准只有质量检验和评定章节,共计7章30节119条。本次是将新编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原《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重新修订后合并,组成新的城镇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体系,实际上是重新建立一个标准体系,以此统一道路工程施工技术要求和质量验收的方法、程序和技术质量指标。•3、新规范借鉴了国内先进的技术标准,增加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检验方法的内容,有一定的前瞻性;•4、规范突出了鲜明的城市道路的特色,将铺砌式面层、广场与停车场面层、人行道铺装、人行地道单独成章,便于广大施工技术人员查阅使用。•5、新规范加强了对进场材料、构配件的进场检查与复验(见证取样),突出了加强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三、新规范结构及内容简介•(一)新规范的结构•1、新规范分为前言、正文部份、附录、条文说明等四部份。根据要求重新定名为《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号(CJJ1-2008)不变。•附录部分原列入部分施工现场进行的试验项目的检测规程,但由于体量的原因全部删除了,直接查阅相关试验规范。附录部分只列入各项质量检验记录表•2、本规范正文共分18章。•基本上涵盖了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要求,力求符合“导则”基本规则第一条关于“在其范围所规定的界限内按需要力求完整”的规定。•原标准不含施工规范内容,为8章。•新标准增加术语、基本规定、施工准备、广场与停车场面层、人行地道结构、冬雨期施工、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等七章;将路面细分为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贯入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铺砌式面层四章;将挡土墙工程单列一章;针对工程中的实际应用在道路附属构筑物中增加了声屏障、防眩板、隔离栅等节内容。•3、新规范按章、节、条、款、项划分层次,并按先主体、先共性的原则进行同一层次的排序。新规范共计77节。1)按先共性的原则。共性要求放在每章首节,编制为“一般规定”节。2)按先主体的原则。每章先编制技术要求规定节,将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规定节放在最后一节。•3)新规范层次按章、节、条、款、项划分是依据建设部626#通知规定进行的,与国标GB/T1.1-2000所规定的部分、章、条、段划分有所不同。之所以按章节条款项划分:首先是从编号上,排序区分两者层次划分的区别不大,只是名称叫法不同;其次是本次新规范将“施工技术规定”与“质量检查和验收标准”合在一册,作为一个规范出版,已无必要分为两部分;另外参考自从2002年以后新出版的国标、行标等新标准,均为按章节条款项划分。•4、编排格式•1)导则GB/T1.1规定“表的编号应一直连续到附录之前,并与章、条和图的编号无关”。本次未采用此规定,而采用626#通知第44、46条规定,将表排在各条规定之下,与条文的内容呼应。此种排表方法,更有利于理解、更有操作性、并使用方便。•2)本次修订采用图形较少,当使用文字能表述清楚的规定,本次尽可能•避免使用图形表示。•(二)新规范的内容简介:•四、新旧规范对比•1、新增了施工技术要求条款;•2、增加了部分章节,内容细化;•例如将原标准“面层”一章细分为“沥青混合料面层”、“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水泥混凝土面层”、“铺砌式面层”等四章。•针对城镇建设的发展补充完善了“特殊土路基”、“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水泥稳定土基层”、“人行地道结构”、“广场与停车场面层”、“铺砌式面层”、“冬雨期施工”、“隔离墩”、“隔离栅”、“护栏”、“声屏障”、“防眩板”等章节。•3、修订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原则及工程质量验收要求;•原CJJ1-90标准将市政工程划分为工序、部位、单位工程。•将工序划分为路基、基层、面层、附属构筑物等;•部位是按照长度划分为若干个部位;•单位工程是市政道路工程中独立核算项目,分期单独核算的同一市政道路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单位工程。•此次修编根据国标50300标准对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进行了定义并划分:•3.0.13道路工程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的基础。•4、质量检验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并提高了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对于主控项目的确定•原标准中有主要检查项目(“Δ”项目)和非主要检查项目,主要检查项目(“Δ”项目)共计14个。在本次修订时依据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规定,划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项分类。•新规范划分主控项目的依据:•GB50300国标中2.0.9条•对主控项目的编制是本次修订的重点,新规范对于影响道路结构质量与安全的项目列为主控项目,主要包括各层结构的压实度,弯沉,混凝土、砂浆强度,复合地基承载力,面层结构厚度,结构工程的断面尺寸以及对于结构质量有重大影响的主要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等指标列为主控项目,主控项目的合格率要求达到100%。•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的对比•原标准规定:“非主要检查项目的合格率均应达到70%,且不符合本标准要求的点其最大偏差应在允许偏差的1.5倍之内,在特殊情况下,如最大偏差超过1.5倍,但不影响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结构和使用功能,仍可评为合格”;新规范规定:“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后者明显比前者严格•5、加强原材料的检验•1)新增加对路基填方材料的强度(CBR)值要求;•2)基层材料:土、石灰、粉煤灰、砂砾、钢渣、水;•增加了对基层材料的7d无侧限抗压强度检验;•3)面层材料:沥青、水泥、混凝土、钢筋等。•6、新规范删除了部分施工结构、工艺及不利环保的施工材料。材料:煤沥青,结构:泥结碎石面层等7、明确了强制性条文;有关管理的有二条,土方施工安全的有二条,面层施工的有四条,季节施工的有一条,共九条。8、新增了部分检测项目,提高了部分检测项目的检测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略有提高)9、新增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要求条款;•五、新规范部分主要内容•(一)对于规范强条的解释•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3.10挖方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且宜在管理单位监护下进行。电力架空线路电压(kV)<11035110220330500最小距离(m)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10.7.6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1、路基路床的主要检验指标的规定•1)新标准取消了轻型击实标准,全部要求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提高了部分压实指标,增加灌砂法、灌水法两种压实度检测方法,进一步保障了道路施工质量。•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1、路基路床的主要检验指标的规定•1)新标准取消了轻型击实标准,全部要求采用重型击实标准,提高了部分压实指标,增加灌砂法、灌水法两种压实度检测方法,进一步保障了道路施工质量。填挖类型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道路类别压实度(%)(重型击实)原压实度(%)(重型击实)标准值挖方0~30城市快速路、主干路9593次干路9393支路及其它小路9090填方0~80城市快速路、主干路9595次干路9393支路及其它小路9090>80~150城市快速路、主干路9393次干路9090支路及其它小路9087>150城市快速路、主干路9087次干路9087支路及其它小路8787•2)针对挖石方与填石方分别制定了相应标准•主要考虑到挖石方多以爆破形成路床,因此以几个关键指标为主进行控制,对于路床的平整度以及横坡没有做规定,各地方可以结合自身道路工程地质情况做补充规定。•3)为了更好的控制道路中线,统一补充了中线偏位,从路基直到道路面层。•4)对于检查频率的规定由于原标准执行以来能够较好的控制质量,基本维持原标准不做调整。•5)由于在城市,道路的排水沟与截水沟等构筑物也构成了道路附属结构的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也影响道路整体的质量与观感,为此在道路附属构筑物中单独设节对其检验指标进行了规定,相比原标准增加了部分检测项目。•2、道路基层•1)道路基层质量验收标准中中包含了六项内容,删除了块石基层,补充了水泥稳定类道路基层,沥青混合料(沥青碎石)基层的验收标准。•2)几个主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