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是根据标准法82:03节内容于1974年成立的法律实体。其作用主要是促进标准维护、提高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使用和生产的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以确保工业效率、帮助工业发展、提高公众的福利、安全和健康。标准局不处理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农业产品的标准,这些标准由政府相应的部门来处理。各项标准都是在征求了相关方的意见并考虑了公众的评论后,按照相应程序制定。标准局拥有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标志。此标志用于识别在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使用和生产的高质量产品,以及符合出口标准的产品。此标志根据标准规定发放。标准局拥有一个参考图书馆,其中包含多个海外标准组织的标准。这些标准可从标准局处参考或购买。另外,标准局还有一个实验室,可以对产品进行各种测试,并能提供惯常的质量保证服务,或调查与食品质量和安全有关的问题。根据质量控制程序,应对工业部门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培训。标准局是国际标准组织(ISO)、泛美标准委员会(COPANT)和加勒比海共同市场标准委员会的成员。标准局定期发布新闻简报,报告其最近的活动。本标准发布后进行的修正修正号修正日期更改的文字管道和排水系统规范委员会成员代表单位CDeFour先生(主席)ADeB顾问GBalthazar先生土木工程部PBynoe先生个人身份FLaCaille先生管道和用钢承包有限公司HCharles博士国家许可卫生设施承包商FChuCheong先生给排水管理局EFerguson先生给排水管理局LMark先生土木工程部PPadmore先生卫生部SSoopaya先生给排水管理局FTeelucksingh先生工程顾问WThomas先生公共卫生工程主管RThon先生土木工程部GWarden先生CFTC顾问BBonterre先生(秘书)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建筑物设计规范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1690400第4部分,1985年给排水系统负责本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制定的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建筑和土木工程分委员会成员代表单位MChin博士(主席)西印度大学工程系IDCImbert博士西印度大学工程系SBaboolal先生中央招标委员会KBraveboy先生个人身份BNSingh博士特立尼达工程研究有限公司HCharles先生国家许可卫生设施承包商OLashley先生国家许可卫生设施承包商GEChow先生个人身份FChuCheong先生给排水管理局HStGeorge先生给排水管理局DMCommissiong先生国家财产保险发展有限公司CRaeburn先生国家财产保险发展有限公司KEvelyn先生土木工程部MDGibbs先生港口管理局EPhipps先生港口管理局IMcLeod先生国家住房管理局IAMohammed先生土木工程部(排水局)CTaylor先生土木工程部(排水局)GMurray先生土木工程部(建筑局)WBenjamin先生土木工程部(建筑局)MDMurrell先生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承包商协会ROsborne先生西印度大学工程系CImbert先生西印度大学工程系BBonterre(秘书)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1690400第4部分,1985年目录页码0前言11.0范围22.0定义23.0管理和批准134.0饮用水的供应、分配和保护265.0特殊装置326.0饮用水的供应和分配用材料337.0接头和连接件358.0沟渠用管道360前言0.1给排水系统法规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国家建筑法规的第4部分第4节。0.2这些要求的终稿由建筑和土木工程委员会和建筑设计施工法规规范委员会完成,得到标准委员会批准,并被特立尼达和多巴哥标准局宣布为标准。0.3标准全称为“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给排水系统法规”,在本文简称“法规”。0.4此标准参考了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给排水管理局发布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国家管道法规”。0.5标准局感谢以下人员在准备本法规(即,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国家建筑法规第4部分第4节)时,给予标准委员会的帮助和建议:(1)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给排水管理局的代表;(2)管道协会的代表;(3)标准局国家建筑法规的顾问GeorgeAWarden先生(得到英联邦技术合作基金(CFTC)的资助)0.6本标准应作为其他加勒比海国家制定其各自国家给排水系统法规时的参考,以使地区制造商、工程顾问和承包商不会遇到各国家要求的做法和材料不一致的问题。1.0范围1.1本标准的规定适用于本处定义的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给排水系统,包括在安装、维修、扩展和更改下列设施时所采用的做法、材料和装置:(1)卫生设施;(2)排气系统;(3)建筑物内部或紧邻建筑物的公共或私人供水系统。本标准还适用于在安装、维修、扩展或更改任何房屋(及其地基)与公共处理设施或其他终端相连处的排水系统时采用的做法和材料。2.0定义2.1本规定中使用的术语的定义如下:2.1.1检修盖指管道或管件上可移动的盖子,以便能进入管道工程内部,对其进行检验、测试和清洗。2.1.2空气间隙指管件承口或管道口与受水器之间的垂直距离。2.1.3防洪闸指安装在室内底层排水管道或室外排水管道上的阀门,防止污水流回建筑物。2.1.4雨水排水口指收集空地表面水的地漏。2.1.5管理机构指给排水管理局。2.1.6回流指:(1)来自公共饮用水供应系统以外水源的水;或(2)任何固体、液体和气体物质流体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进入饮用水分配系统,导致饮用水不可用。2.1.7回流阻止器指安装在给水管道以防止回流的装置。2.1.8背部排气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9支管指从水分配关或主粪便管或污水管延至一个或多个卫生器具的管道,或者指将一个或多个排气管与主立管或立管排气管相连的管件。2.1.10排水支管层距指粪便立管或污水立管(与建筑物楼层的支管相连)的长度,不小于楼层的高度。2.1.11排气支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12室内底层排水管道指位置较低的水平管道部分,它接收建筑物内粪便管、污水管和其他卫生排水管道的排放物,并将这些排放物运送至室外排水管道(约在建筑物墙外一米处开始)。2.1.13室外排水管道指排水系统的一部分(约在建筑物墙外一米处开始),它将室内底层排水管道与街道排水系统或污水处理地点相连。2.1.14地下室排水管道指排水系统的一部分,它不能靠重力将污水运送至室外排水管道。2.1.15建筑物水封指安装在建筑物内的水封,防止空气在室内和室外排水管道之间流动。2.1.16建筑物排气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17清扫口指安装在管道上的带有可移动盖子的装置,以便能够将管道清扫设备放入管道。2.1.18法规指本标准以及任何修正。2.1.19污水收集管,是一种普通管道,不是街道污水管。它收集来自一个或多个房屋(及其地基)的污水,并将污水运送至街道污水管。同时,还指其所有设备和附件。2.1.20连续排气管(参见2.1.78–排气管)2.1.21存水弯堰口指存水弯出口内部底层表面的最高部分。2.1.22死水端指排水管道在封盖或其他封闭装置结束的部分。2.1.23展开长度指管道和管件中心线的长度。2.1.24排水系统指房屋(及其地基)中运输污水、工业废水或其他液体物质至污水处理地点的管道,但不包括以下设施:(1)主污水管;(2)私人或公共污水处理厂。2.1.25双排气管(参见2.1.78–排气管)2.1.26最小横断面积指任何水龙头、管件或管道排水口的内部横断面积。2.1.27第一,当用于同水平支管相连的装置时,指与污水立管或粪便立管最近的部分。2.1.28卫生器具指受水器,包括浮动排气管,它接收水、液体、水生废物或污水,并将它们排放至排水系统。2.1.29卫生器具排水管指从装置的存水弯连接至粪便管或污水管的排水管。2.1.30卫生器具供应管指连接至装置的水供应管。2.1.31卫生器具当量指一种设计系数。卫生器具对排水管道的水力负荷可表示为该系数的倍数。设备的额定排放能力取决于其速率、排放时间和所选服务的标准。2.1.32溢水线,当用于卫生器具时,指水开始从卫生器具溢出时的水平。2.1.33溢水线边缘指卫生器具的顶部边沿。2.1.34楼层指建筑物内同一水平线上的一个或多个房间。2.1.35地漏指收集建筑物内水的排水管。2.1.36冲洗式虹吸指一种靠虹吸作用启动的手动或自动装置。2.1.37冲洗阀指位于水池底部的一种装置,用于冲洗马桶或类似卫生器具。2.1.38坡度,当用于管道时,指其与水平线的倾斜度。2.1.39隔油器指防止油体进入排水管道的装置。2.1.40水平指与水平线的角度不超过45度。2.1.41水平支管指污水管的一部分,它是水平的,且用于排放来自多个卫生器具的污水。2.1.42间接污水指不是直接排放到排水系统的污水。2.1.43间接污水管指不是直接与排水管相连,但通过存水弯装置将水排放到其中的污水管。2.1.44单独排气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45工业废水指在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用液体,但不含人粪尿。2.1.46前,当用于水平支管与卫生器具的连接点时,指排放的方向。2.1.47拦截器指从普通污水中分离并保留有害物质的装置,同时能够使正常的污水或液体废物靠重力排放到污水处理终端。2.1.48最后,当用于水平支管时,指它与污水立管或粪便立管的最远距离。2.1.49负荷系数指完全连接卫生器具的额定流量比例,可在排水系统的任何部位检验到。它取决于检验点类型、检验点前面的总流量和同时使用时的可能系数。2.1.50环形排气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51主排气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52出入孔指一种地下结构,带有可移动的盖子,以便进入其内部进行检查和清洗工作等。2.1.53多单元建筑物指能够为多个家庭提供住宅的建筑物。2.1.54乙字管,当用于管道时,指管道、管道的弯曲部分或两者,它们突然将管道的一部分改变立起,然后再接着与管道的其他部分平行。2.1.55管道检查员指给排水局任命的执行本法规的人。2.1.56管道系统指排水管、管道、卫生器具和其他附属设备(包括排气设备)的安排,以运输水、污水或其他液体废物至建筑物或其附属房屋(包括地基),或从相关建筑物或其附属房屋(包括地基)运输水、污水或其他液体废物。但此系统并不指对建筑物以外的管道系统的安排。2.1.57饮用水指能供人类消费并能满足卫生管理部门要求的水。2.1.58饮用水系统指运输饮用水的管道系统。2.1.59私人污水处理系统指私人拥有和操作的污水处理系统,并得到相关机构的批准。2.1.60公共建筑物指公众有权进入的建筑物。2.1.61减压排气管(参见2.1.78条–排气管)2.1.62边缘指卫生器具的开放边沿。2.1.63立管指垂直延伸一层或多层楼高的水供应管,将水运输到支管和卫生器具。2.1.64管座指一种定制的管件,其形状可适应污水管或排水管的孔槽,起到连接作用。2.1.65卫生单元指接收体内废物的卫生器具,例如马桶、坐浴盆、污水池、小便池等。2.1.66分割器(参见2.1.47条–拦截器)2.1.67污水指含有动物、蔬菜、矿物质等的液体废物,还包括来自家庭、商业单位或工厂的废水。2.1.68污水系统包括:(1)排水管;(2)主污水管;(3)私人或公共污水处理厂和水泵站。2.1.69粪便管指马桶和室内污水管之间的连接管。2.1.70溢水接管指马桶、小便池或入口与马桶陶瓷盆之间的螺纹出口连接管。2.1.71污水立管指污水管系统或排气管系统垂直主要管道。2.1.72地下室排水管道指室内底层排水管道和室外排水管道下方的排水管道。2.1.73集水井指不透水的池子或坑:(1)接收来自地下室排水管道的水;(2)其中的水在水泵的作用下流至排水管道。2.1.74存水弯指一种管件或设备零件,它能存住水或液体,以防止浊气通过。2.1.75存水弯底指存水弯内部表面位置最低的部分。2.1.76存水弯水封指存水弯堰口和底之间的深度。2.1.77存水弯支管指一种服务水槽。2.1.78排气管2.1.78.1背部排气管指为存水弯、粪便管或污水管排气的管,将自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