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t-华阳中心小学教育行风专项整治动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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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中心小学教育行风专项整治动员大会2一、传达市教育行风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的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镇江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和市委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10月9日,市教育局召开教育行风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局机关干部,全体责任督学,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书记,局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及部分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代表250余人参加会议。我校有8人参加。3会议主要有两项议程:一是省句中、市二中校长和市实验小学教师代表分别作大会交流发言。二是市教育局局长刘志鹏结合传达贯彻市教育行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和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句容市教育行风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做动员部署。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潘小勤主持会议,并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要求。4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行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不规范行为、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由多部门联手展开。其中,教育部门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工商部门负责对教育咨询类机构的实际经营范围进行核查,依法取缔违规办班办学行为;城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学生辅导培训家教违规简章、广告的清理整治;民政部门加强非法办学机构的监督管理;5公安部门负责协助做好巡查工作,根据举报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入户调查取证;市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加大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集中三个月时间,通过宣传发动、自查自纠、督查整改、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促进办学行为进一步规范,师德水平进一步提高,形成“修身正教、正德育人”的良好风气。6存在问题:(1)有偿家教问题城区相对于农村是重灾区,骨干教师相对于普通教师要多些。城区开学不久有的学校老师一天发多少条信息告知家长说孩子这不行那不行,等孩子参加补课了就不发了;有的老师一学期校信通只发一次。(2)中小学乱办班、乱补课还是存在。(3)征订报刊杂志收受回扣。(4)有些教师职业倦怠。在检查学校工作时发现下午3:00一个办公室两个老师在睡觉。7(5)有的教师上课玩手机,在办公室看电视、玩游戏。(6)任然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7)有的学校学生学习负担重,教师布置的作业量大等。二、学习有关文件精神1.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8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9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发文单位:教育部文号:教监[2014]4号发布日期:2014-7-8执行日期:2014-7-8102.镇江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根据市委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新一轮专项整治行动的相关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问题,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注与期盼,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肃查处极少数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现象,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镇江教育。11二、任务分工有偿家教是指在职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学科教学为内容的课外辅导、补习(含提供食宿)并从中获取经济利益的有偿服务行为。主要包括:教师在住宅内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教师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并从中获利的;教师在校外办学机构(群团组织)中从事学科类教学并从中获利的;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他教师或校外办学机构介绍有偿家教生源并从中获利的;教师其他违规有偿补课(辅导)行为。12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主要指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教育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工作,引导教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跟踪督查整改工作。13工商部门负责对教育咨询类公司的实际经营范围进行核查,依法取缔违规办班办学行为。城管部门负责对中小学学生辅导培训家教违规简章、广告的清理整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重点督查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体制机制建设和突出问题的整改。三、时间安排(一)宣传教育阶段(2014年9月中旬前)1.开展动员部署。2.加强师德教育。3.组织专题讨论。4.开展公开承诺。14(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中旬-10月中旬)1.教师自查。2.学校排查。3.实行无偿课外辅导备案制度。在职教师确因特殊情况需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等利用休息时间给本人亲属、好友、同事子女进行无偿课外辅导的,须在事前由教师个人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3)说明具体情况,由学校核实、批准、登记后进行汇总(格式见附件4),并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监察室备案。若教师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告,或实际情况与报告的不符,一经发现,一律视为有偿家教查处。中小学教师每月无偿课外辅导总人数不得超过3人。15(三)督查整改阶段(10月中旬—10月底)1.处理违规问题。2.组织定期巡查。3.清理违规培训。4.分片包干督查。5.市民参与整治。(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五、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二)提高思想认识。16(三)落实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各辖市、区的作用,又要加强市和辖市、区之间的联动配合,共同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难点问题。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的工作机制。校长是学校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副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均要分工包干到教研组、年级组,责任到人,齐抓共管。17(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强责任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价与监督检查。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有偿家教行为和收受礼品礼金行为,严格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和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修订稿)》(镇教办发〔2013〕109号),18视其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诫勉谈话、系统通报、取消评先评优评职资格、停发绩效奖金、调离岗位、撤销职务等相应处分。对学校治理工作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193.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20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21(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第五条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22第六条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七条给予教师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二)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23第八条处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救济途径等内容。第九条教师有第四条列举行为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教师受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期间不能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受撤销专业技术职务处分期间不能重新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第十条教师不服处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第十一条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者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追究有关领导责任。24第十二条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第十三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教师[2014]1号254.《镇江市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暂行规定(修订稿)》要求:在执业过程中,要努力做到“八不”(1)不得有任何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2)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有偿家教。(3)不侮辱、讽刺、挖苦、歧视后进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停学生的课。(4)不随意增加课程难度。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5)不参与赌博等违反社会公德的不健康活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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