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发改委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一、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1.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制定、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见(清单);2.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3.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4.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廉洁自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5.督促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支持派驻机构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保障。二、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1.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问题,对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2.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方面问题,对执行班子议事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3.检查驻在部门选人用人方面问题,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行监督,对驻在部门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洁情况提出书面意见;4.检查驻在部门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方面问题,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5.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廉洁从政等方面问题,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进行监督;6.纪检组负责人参加或者列席领导班子会议,对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进行监督;三、受理信访举报控告申诉1.收到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及时向市纪委被告;2.对反映科级及以下干部问题线索,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及时处置;3.受理驻在部门党组织和党员不服处分的申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四、初核、调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经市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2.根据市纪委安排,参与调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3.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科级及以下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调查上述人员违反党纪的案件;4.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或者向相关部门提出调查处理意见。五、提出问责建议1.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或者市管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市纪委提出问责建议;2.对驻在部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造成不良后果的,向驻在部门提出问责建议;3.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开展“一案双查”,在查处违纪违法人员的同时,查清相关领导责任,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提出问责建议。六、负责派驻机构干部的管理和监督1.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和业务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严格规范管理;2.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制度;3.协助市委巡察组做好对驻在部门的巡察工作,督促落实整改意见和建议,优先核查巡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并及时回复。七、承办市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