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基础知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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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建设工程法律基础知识1.、工程建设的四阶段:建设前期、施工准备、施工、竣工验收。2、建设工程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综合性和宏观性。3、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意志,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或规范)的总和。4、建设工程行政法律关系:1)它的双方当事人往往处于不对等的地位;它的内容具有不可处分性。2)它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是由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构成。内容是指主体在行政法上的权利和义务。客体是主体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5、建设工程民事法律关系1)它是一种财产关系。2)它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主体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内容是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客体是指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6、法律责任1)它的特点:一是最终依据是法律,二是具有国家强制性。2)法律制裁是被动承担法律责任的一种主要方式。3)承受法律责任的种类主要是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7、建设工程行政法律责任1)刑事法律责任偏重于惩罚性,民事法律责任偏重于补救性。2)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实施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重点: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合同工程合同款1%以上2%以下的罚款。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单位处以合同约定的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违法行为在两年内被发现,超过两年的就不予追究。8、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救济责任,也是一种财产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是一种惩罚性最严厉的法律责任。9、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区别1)承担责任的根据不同;2)责任的性质不同;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4)法律强制性不同。10、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途径:(只有2种)1)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以复议决定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对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法院判决的方式解决。11、行政复议1)它也称行政诉愿。2)它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又审查规章以下的抽象行为。3)它具有准司法性,遵循“不告不理”原则。在知道行政行为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机关的上一级性征主管部门或该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法制机构申请行政复议。12、行政诉讼1)它的原告和被告具有恒定性。2)它的核心是审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审理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或适当性,这是与行政复议区别的显著特征。3)它实行两审终审制,而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在知道侵害之日起3个月内,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或该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3、解决建设工程民事争议的救济途径途径有3种:一是和解,二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以仲裁方式解决,三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重点:仲裁1)它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2)仲裁机构是依据《仲裁法》设立的民间自治组织,与国家机关无隶属关系。3)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4)仲裁庭可以由一名或三名仲裁员组成。5)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或裁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二、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概述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以行政法律为主,其表现形式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2、民法的基本原则:资源、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3、建设市场准入规则主要是指建设市场主体即企业法人和执业人员必须具备法定条件,方可进入市场充实活动。1)建筑企业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2)按工程性质,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可分为12个不同的资质等级;专业承包可分为60个专业的企业资质等级;劳务分包可分为13个企业资质等级。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企业等级设置特级、一级、二级、三级。4)资质标准:一级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注册资本600万元以上。4、法定建设程序1)它具有强制性,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2)按照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各阶段的顺序有: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规模许可、组织招标投标、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征收行政规费、施工许可、接受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竣工验收、验收备案等。5、取得土地所有权的方式分为有偿使用和行政划拨。国际对土地所有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有具体规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杭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是以行政划拨取得的土地使用权。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作为防建设程序之一。未经审查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施工许可。施工图审查机构必须经资格认定后可承业务,审查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法人。审查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65岁,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二分之一。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审查机构,但是审查机构不得与所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施工图审查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因此施工图审查收费实行行政指导价,并实行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7、施工许可制度1)建设工程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一律不得开工。2)工资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3)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施工现场已经那个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经确定了建筑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技术资料,施工土建规定进行了审查,并审查合格。○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按照规定应该适时建立的工程,已委托监理;法律规定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单位;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以上的公用事业工程;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设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工程。○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程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程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9确定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个月,可以延期申请。建设单位在申请了两次之后仍没有开工,则施工许可证自动废止。9、竣工验收及验收备案1)工程竣工实行业主负责制。2)验收备案制度是防止不合格工程流向社会的一个重要手段。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到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未办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10、我国现行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有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两种。强制性标准是指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中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等方面、保证结构安全和功能的需要强制执行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对工程建设各个阶段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主要是采取重点检查、抽查和专项检查的方式。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1、招标投标是以订立招标采购合同问目的的民事活动。从合同法意义上讲,招标是要约邀请,投标时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招投标特征:公开、公正、投标的一次性。招投标遵循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公开,指招投标的程序应有透明度;公平,招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是平等的;公正,不得对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2、必须招标的范围: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2)国家投资、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3、必须招标的建设活动: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上;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注:即使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3项规定的标准但是项目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也必须进行招标。4、自然人不能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人。5、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乘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投标文件以中文文本为准,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百分之二,但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6、出现串标行为的,则中标无效,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1、构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的三要素:组织、制度和方法。2、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主要以保证建设工程结构质量、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为目的,以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为依据,以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为内容,以施工许可和验收备案为手段。3、建设单位1)建设单位不得以何种理由压缩合理工期,否则是违法的。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是工程建设的一项法定程序。建设单位必须将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政府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格审查机构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人擅自修改。使用未经审查或不合格的施工设计文件,将追究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之间属于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4、施工企业1)施工企业是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也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最为关键的责任主体。2)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企业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到场。3)在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在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等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承包单位负责维修、返工或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5、监理企业1)监理企业应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接业务,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建立企业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企业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3)监理企业对施工质量的承担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6、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7、国家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1)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要实行全面监督、全过程监督和执法监督。其内容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其主要手段是施工许可制度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2)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建行擦建设工程的肢体质量,但不评价实体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8、杭州市将建设工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实施“三位一体”联动监督管理方式。五、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1、特征:强制性、复杂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从事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负责,服从总包单位对施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