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定标标准方法招标编号: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日期:[键入文字]第2页,共31页目录一、总则.................................................3二、评标定标程序.........................................4三、组建评标委员会.......................................5四、评标准备工作.........................................8五、商务标的初步评审.....................................9六、详细评审............................................14八、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24九、确定中标人..........................................25十、废标条件............................................26十一、附则..............................................29[键入文字]第3页,共31页一、总则1.编制依据本办法根据下列依据编制:(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令第12号);(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30号);(4)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5)本招标工程实际情况。2.评标办法类型本办法属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3.适用范围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适用本办法。4.与招标文件的关系本办法是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评标定标原则本招标工程评标定标活动遵循下列原则:(1)公正、公平、科学、择优原则;(2)依法评标定标原则;(3)评标活动严格保密原则;(4)反不正当竞争原则。6、监督和投诉6.1评标定标活动对该及其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和公证。6.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定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机构投诉。6.3投诉人投诉时,应当在有效投诉期内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键入文字]第4页,共31页(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时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二、评标定标程序7、评标定标程序评标定标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建评标委员会;(2)评标准备工作;(3)初步评审;(4)详细评审;(5)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6)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7)确定中标人。8.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8.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评标委员会原则上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本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当不可抗力发生或被有关监督机构依法责令暂停或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必要休息等特殊情形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连续进行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封存全部投标[键入文字]第5页,共31页文件和评标记录,待具备继续评标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继续评标。不可抗力的定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的定义为准。8.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除非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中途退出评标活动的;(2)发现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3)发现某评委违反有关规定,继续参加评标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有关监督机构责令更换评委的;(4)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允许更换评委情形的。退出评标的评委,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招标人根据本办法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8.3关于评标活动中止如果经评标委员会讨论认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某项重要评标标准存在违法等情形,以此标准进行评标可能造成评标结果的不公平或背离了招标投标活动的目的或造成评标无法进行,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做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建议评标活动中止且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三、组建评标委员会9.评标委员会的组建9.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组建。9.2本招标工程分别组建商务标评标委员会和技术标评标委员会。9.3各评标委员会分别设评标委员会主任一名,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评标委员会主任在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方式推选产生或者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指定。9.4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0.评标委员会的职责[键入文字]第6页,共31页10.1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10.2各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包括分工、协调、组织学习熟悉相关资料等工作。10.3商务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投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技术标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评审,对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有连带关系的评审工作,由各评标委员会按照分工协作原则进行评审并及时相互告之。各评标委员会对各自评审结果负责。10.4各评标委员会完成各自负责的评审工作后,共同汇总评审结果并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由先结束评审工作的评标委员会将其负责的评审结果交由后结束评审工作的评标委员会汇总,再由后结束评审工作的评标委员会汇总各自评审结果后负责推荐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10.5各评标专家对每份投标文件的评审实行“主审-复审-集体审议”三级评审制,在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主任组织,采用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每份投标文件的主审和复审评标专家。主审及复审评标专家评审完成后,将主、复审意见报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审议,主审与复审意见不一致的,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集体审议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意见。主、复审评标专家对其所评审的投标文件评审完成后应分别签字确认。11.评标委员会的问题回避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问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又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与其它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12.评标委员会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12.1评标委员会成员享有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充分发表自己的评审意见并可保留自己的评审意见。评标不受任何[键入文字]第7页,共31页干预,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不得作为评标依据。12.2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含评标委员会主任)享有同等额表决权。12.3允许投标人投备选标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所投的备选标(替代方案)进行评审,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采纳备选标。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未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备选标不予考虑。12.4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并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12.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处理。12.6评标委员会应当认真评审投标文件,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将可能导致其被评为废标或者评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12.7投标人拒不按照本办法第18条款有关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拒不对投标细微偏差进行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对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2.8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记名投票表决。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2.9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作出处理或者向招标人提出处理建议,并作出书面记录,发现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情况应当向监督机构反映。12.10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并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2.1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键入文字]第8页,共31页人进行私下接触,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12.12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12.13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评审活动未结束,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评标委员会。12.14评标委员会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12.1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还享有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评标纪律。四、评标准备工作13.熟悉相关文件资料13.1评标时间: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实施和质量,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足够的评标时间。评标工作持续到夜间12点仍不能完成的,将启动隔天评标方案,对隔天评标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清点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评标资料(公证机构在场的,并请公证机构共同封存),统一安排食宿,采取必要地防范措施,隔断评委及有关工作人员与外界的联系,防止泄密及外界对评标工作的干扰。交易中心给予配合。13.2评标委员会主任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的目标、招标的范围和性质、主要合同条件、招标项目技术标准和商务条款要求、投标人资格条件、掌握评标办法、标准、条件和评标过程中应考虑的相关因素。熟悉评标表格的使用。13.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辅助工作人员和设备,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预算文件、成本预警价书、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如作为计价依据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以及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认为重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必要时应当组织评标委员会熟悉工[键入文字]第9页,共31页程场地情况。14.清标工作14.1清标工作是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文件所进行的基础性数据分析与整理工作,本招标工程清标工作具体内容指本办法第18.1条款所述工作。14.2本招标工程在评标工作开始前,不另行组织清标小组进行清标,由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自行负责清标。15.暗标编号本招标工程技术投标文件第二部分(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评标工作开始前,由工作人员负责对该部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及暗标编码。在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均完成暗标部分评审后,工作人员方可向评标委员会公布暗标记录。暗标记录公布前必须妥善保管并予以保密。五.商务标的初步评审16.初步评审内容初步评审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计算最低成本价(D值);第二部分为投标文件错误分析和修正;第三部分为投标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评审;第四部分为确定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