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电工程施工流程和规范(一)、施工流程施工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即施工准备、施工阶段、调试开通和竣工验收阶段。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一.施工准备1.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严格遵守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本项目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有:《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50200-94)《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16-92)《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CECS72-95)《商用建筑线缆标准》(EAI/TIA-568A)2.熟悉和审查图纸熟悉和审查图纸包括学习图纸,了解图纸设计意图,掌握设计内容和技术条件,会审图纸后形成纪要,由设计、建设、施工三方共同签字,作为施工图的补充技术文件。核对土建与安装图纸之间有无矛盾和错误,明确各专业之间的配合关系。3.施工工期的时间表详见施工进度计划表4.技术交底明确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技术质量要求、系统的划分、施工工艺、施工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做到心中有数,以利于有计划、有组织,多快好省的完成任务。二是对工程技术的具体要求、安全措施、施工程序、配制等。5.施工预算建筑安装工程预算,按不同的设计阶段编制的可以分为: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设计预算等。《安全防范工程费用概算编制办法》(GA/T70-94)由国家公安部发布作为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全国推行,参照执行。6.施工组织设计二.施工阶段配合土建工程及其他工程,注意和遵循其施工规律。1.预留孔洞和预埋管线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在土建基础施工中,应做好接地工程引线孔、地坪中配管的过墙孔、电缆过墙保护管和进线管的预埋工作。2.线槽架的施工与土建工程的配合线槽架的安装施工,在土建工程基本结束以后,与其他管道(风管、给排水管)的安装同步进行,也可稍迟于管道安装一段时间,但必须解决好弱电线槽架与管道在空间位置上的合理安置和配合。3.管线施工与装饰工程的配合配线和穿线工作,在土建工程完全结束以后,与装饰工程同步进行,进度安排应避免装饰工程结束以后,造成穿线敷设的困难。4.各控制室布置与装饰工程的配合各控制室的装饰应与整体的装饰工程同步,弱电系统设备的定位、安装、接线端连接,应在装饰工程基本结束时开始。三.调试开通阶段先单体设备或部件调试,而后局部或区域调试,最后整体系统调试,具体调试按系统种类而定。四.竣工验收阶段本工程验收分为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三项步骤进行1.隐蔽工程验收弱是安装中的线管预埋、直埋电缆、接地极等都有属隐蔽工程,这些工程在下道工序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人员)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并认真输好隐蔽工程验收手续,纳入技术档案。2.分项工程验收某阶段工程结束,或某一分项工程完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进行分项验收;有些单项工程则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3.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是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综合性检查验收。在工程正式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进行预验收,检查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好。再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和由建设单位申报当地主管部门进行验收。(二)、施工工艺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逐项检查操作质量,在工程完工后,对施工质量进行评定,并备好质量保证资料,保证交付使用的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满足使用功能。一、电气线路敷设A.一般规定1.电缆(线)敷设前,做外观及导通检查,并用直流500V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电阻不小于5MΩ;当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其规定。2.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3.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措施。4。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65℃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5.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6.线路与绝热的工艺设备,管道绝热层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0mm,与其他工艺设备、管道表面之间的距离应大于150mm。7.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有适当的余度。8.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当无法避免时,应在分线箱或接线盒内接线,接头宜采用压接;当采用焊接时应用无腐蚀性的焊药。补偿导线宜采用压接。同轴电缆及高频电缆应采用专用接头。9.敷设路时,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凿安装孔。10.线路敷设完毕,应进行校线及编号,并按第一条的规定,测量绝缘电阻。11.测量线路绝缘时,必须将已连接上的设备及元件断开。B.电缆的敷设1.敷设电缆时的环境温度不应低于-7℃。2.敷设电缆时应合理安排,不宜交叉;敷设时应防止电缆之间及电缆与其他硬物体之间的磨擦;固定时,松紧应适度。3.多芯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6倍。4.信号电缆(线)与电力电缆交叉时,宜成直角;当平行敷设时,其相互间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定。5.在同一线槽内的不同信号、不同电压等级的电缆,应分类布置;对于交流电源线路和连锁线路,应用隔板与无屏蔽的信号线路隔开敷设。6.电缆沿支架或在线槽内敷设时应在下列各处固定牢固:(1)电缆倾斜坡度超过45°或垂直排列时,在每一个支架上。(2)电缆倾斜坡度不超过45°且水平排列时,在每隔1~2个支架上。(3)和补偿余度两侧以及保护管两端的第一、第二两个支架上。(4)引入仪表盘(箱)前300~400mm处。(5)引入接线盒及分线箱前150~300mm处。7.线槽垂直分层安装时,电缆应按下列规定顺序从上至下排列:仪表信号线路;安全连锁线路;交流和直流供电线路;8.明敷设的信号线路与具有强磁场和强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1.5m;当采用屏蔽电缆或穿金属保护管以及在线槽内敷设时,宜大于0.8m。9.电缆在沟道内敷设时,应敷设在支架上或线槽内。当电缆进入建筑物后,电缆沟道与建筑物间应隔离密封。C.其他要求1.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2.信号线路、供电线路、连锁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3.仪表盘(箱)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编号。4.每一个接线端子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5.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二、电源设备的安装A.供电系统的安装1.弱电工程的供电设备应在安装前检查设备的外观和技术性能并符合下列规定:2.继电器、接触器和开关应动作灵活,接触紧密、无锈蚀、损坏。3.紧固件、接线端子应完好无损,且无污物和锈蚀。4.设备的附件齐全,性能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B.电源设备的安装1.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整齐、美观,端子编号、用途标牌及其他标志,应完整无缺,书写正确清楚。2.固定设备时,应使设备受力均匀。3.仪表箱内安装的供电设备其裸露带电体相互间或其他裸露导电体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4mm。当无法满足时,相互间必须可靠绝缘。4.供电箱安装在混凝土墙上、柱或基础上时,宜采有膨胀螺栓固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箱体中心距地面的高度宜为1.3~1.5m;(2)成排安装的供电箱,应排列整齐。5.UPS设备安装完毕,应检查其自动切换装置的可靠性,切换时间及切换电压值应符合设计规定。6.稳压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稳压特性,电压波动值应符合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7.整流器在使用前应检查其输出电压,电压值应符合安装前使用说明书的规定。8.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与金属壳间的绝缘电阻,500V兆欧表测量时,应不小于5MΩ。当安装使用说明书中有特殊规定时,应符合规定。9.供电系统送电前,系统内所有电源设备的开关均应处于“继”的位置,并应检查熔继器容量。三、弱电系统的接地A.一般规定1.弱电系统的接地,按用途分有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分为:防电击接地、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和防电蚀接地;功能性接地分为:工作接地、逻辑接地、屏蔽接地和信号接地。不同的接地有不同的要求,应按设计决定的接地施工。2.需要接地的弱电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时,除设计明确规定处,管子与管子、管子与金属盒子连接后不必跨接,但应遵守下述规定:1)管子间采用螺纹连接时,管端螺纹长度不应小于管接头长度的1/2,螺纹表面应光滑、无锈蚀、缺损,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全脂或导电性防腐脂。连接后,其螺纹宜外露2~3扣。2)管子间采用带有紧定螺钉的套管连接时,螺钉应拧紧;在振动的场所,紧定螺钉应有防松动措施。3)管子与盒子的连接不应采用塑料纳子,应采用导电的金属纳子。4)弱电管子内有PE线时,每只接线盒都应和PE线相连。(2)当配管采用镀锌电管,设计又规定管子间需要跨接时,应遵守下述规定:1)明敷配管不应采用熔焊跨接,应采用设计指定的专用接下来线卡子跨接。2)埋地或埋设于混凝土中的电管,不应用线卡跨接,可采取熔焊跨接。3)若管内穿有裸软PE铜线时,电管可不跨接。此PE线必须与它所经过的每一只接线盒相连。(3)配管采用黑铁管时,若设计不要求跨接,则不必跨接。若要求跨接时,黑铁管之间及黑铁管与接线盒之间可采用圆钢跨接,单面焊接,跨接长度不宜小于跨接圆钢直径的6倍;黑铁管与镀锌桥架之间跨接时,应在黑铁管端部焊一只铜螺栓,用不小于4mm的铜导线与镀锌桥架相连。(4)当强弱电都采用PVC管时,为避免干扰,弱电配管应尽量避免与强电配管平行敷设,若必须平行敷设,相隔距离宜大于0.5m。(5)当强弱电用线槽敷设时,强弱电线槽宜分开;当需要敷设在同一线槽时,强弱电之间应用金属隔板隔开。B.电信设备的接地1.为防止外界电压危害人身安全和对设备的损害,抑制电气干扰,保证通信设备正常工作,电信设备的以下部分均应接地:(1)直流电源、电信设备的机架、机壳;人站通信电缆的金属护套和屏蔽层。(2)交流配电屏、整流器屏等供电设备的外露导电部分。(3)直流配电屏的外露部分。(4)交直流两用电信设备的机架、机框内与机架、机框不绝缘的供电整流盘的外露导电部分。(5)电缆、架空线路及有关需要接地的部分,如放电器、避雷器、保护间隙等。2.当低压配电系统采取TN制式供电,电信设备若要求严格限制工频交流对其的干扰,且电信设备不易做到与站内各种金黄色属构件绝缘时,应采用TN-S制式;当对干扰要求不太严格时,可采用TN-C制式;当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及以上时,应采用TN-S制式。3.配电屏、整流器屏等外露导电部分,当加固装置将其与机架、机框在电气上已连通时,仍需与PE线或PEN线相连。4.当采取IT制式供电,电信设备的泄漏电流在10mA以上时,为了避免保护设备误动作,可采取双线圈变压器供电,其一次侧接入IT制式,二次侧若以TN制式供电,此时供电设备的接地与TN制式相同。5.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一般要求单独设置,亦可与建筑物内变压器的工作接地共用一个接地装置。但必须通过绝缘的专用接地线与接地装置相连。6.电信设备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Ω,宜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铜芯绝缘线穿管敷设到共同接地极上。当采用基础钢筋作为共同接极时,连接处应有铜铁过渡接头。C.电子设备的接地1.电子设备的信号接地、逻辑接地、功率接地、屏蔽接地和保护接地等,一般合用一个接地极,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当电子设备的接地与工频交流接地、防雷接地合用一个接地极时,其接地电阻不大于1Ω。屏蔽接地如单独设置,则其接地电阻一般为30Ω。2.对抗干扰能力差的电子设备,其接地应和防雷接地分开,两者相互距离宜在20m以上,对抗干扰能力较强的电子设备,两者距离可酌情减少,但不宜超过5m。当电子设备接地和防雷接地采用共同接地装置时,为了避免雷击时遭受反击和保证设备的安全,应采用埋地铠装电缆供电。3.电缆屏蔽层必须接地,为避免产生干扰电流,对信号电缆和1MHZ及以下低频电缆应一点接地;对1MHZ以上电缆,为保证屏蔽层为地电位,应采取多点接地。4.为了避免环路电流、瞬时电流的影响,辐射式接地系统应采用一点接地;为消除各接地点的电位差,避免彼此之间产生干扰,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