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书甲方(学校):乙方(实习单位):丙方(实习学生):丙方身份证号:经甲、乙、丙三方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就甲方在校学生丙方前往乙方参加顶岗实习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实习期限及岗位:1.实习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2.实习岗位:3.工作地点:4.休息休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乙方有关规章制度执行。二、实习补贴乙方应根据丙方顶岗实习所在岗位的正常薪酬标准和丙方顶岗实习的实际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丙方实习期间的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按月、足额直接支付给丙方。1、乙方参照公司工资制度和人事管理制度,与丙方约定发放实习费用;2、实习期间,乙方支付丙方工作报酬(生活补贴等)每月人民币元,以形式支付,乙方不向丙方收取任何费用。三、甲方职责1.丙方须经乙方测试合格同意后在乙方实习。甲方全力配合乙方测试并保证信息真实,不弄虚作假。2.在丙方参加顶岗实习前,甲方须对丙方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培训教育,包括遵章守纪、安全生产、职业道德等。3.实习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工作。4.甲方选派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丙方的实习进行指导与管理,随时与乙方联系了解丙方的实习情况,及时处理实习问题,并协同乙方做好实习考核鉴定工作。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丙方投保实习责任险。责任保险范围为《全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险条款》中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被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等。6.根据乙方需求提供丙方有关信息。四、乙方职责1.丙方到乙方后,乙方须对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让丙方上岗实习。实习期间负责对丙方的安全教育、管理与监护,承担学生在本单位安全责任和管理责任。2.乙方不得安排丙方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其他具有安全健康隐患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丙方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顶岗实习劳动;不得安排丙方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顶岗实习;丙方顶岗实习执行国家在劳动时间方面的相关规定。3.乙方为丙方提供轮岗实习的机会,或进行各岗位培训学习的安排。4.乙方提供丙方在实习期间的食宿。甲方配合乙方做好丙方在实习期间的住宿管理,保障学生的住宿安全。5.丙方在实习期间如发生意外事故,乙方应积极组织救治,并及时通知甲方协助实习学生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超出商业保险理赔范围产生的相关费用,按责任认定,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因丙方本人原因造成伤害的,责任由丙方自己承担。6.实习期间,乙方如发现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者不能胜任实习工作,或拒不服从乙方实习工作安排及要求或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终止丙方在乙方的实习实习的建议,若情况属实,经甲方同意后,本协议即行终止。7.乙方负责丙方到乙方实习的往返交通费各一程。8.乙方应指派岗位技能娴熟的员工作为丙方的实习指导教师,负责对丙方的实习工作进行指导与管理,并协助甲方对丙方的实习工作进行考核打分。五、丙方责任1.实习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请假需由乙方和甲方实习指导教师共同批准。各实习小组组长须定期向带队教师汇报情况,发生特殊问题应随时报告,不得拖延。2.丙方无论是在实习中还是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自己所知道或掌握的乙方技术和商业机密,更不得利用此机密谋取个人利益。3.实习期间,丙方应尊重乙方的领导、师傅和职工,遵守乙方的作息制度,不得缺勤,实习中途不得变更实习单位。如变更实习单位,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批准。若发生违纪事件,将按校纪校规和乙方规定严肃处理。4.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遵守乙方有关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服从乙方安排与管理,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在乙方实习期间,丙方违法对他人造成伤害的,甲、乙两方都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丙方承担相关责任。5.在实习期间,丙方因自然生病住院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丙方自负。6.在实习期间,严格禁止丙方到非游泳区(江河、湖、海)游泳;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严禁通宵上网、夜不归宿;严禁买卖和吸食毒品;严禁购买传播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住处;严禁携带匕首等管制刀具;禁用违规电器等。7.丙方保证参加实习前,已征得家长的同意和支持。8.丙方非因公导致人身受到伤害的,由相关责任人或自己负责。六、其他事项1.实习期满时,乙方对丙方在实习期间的表现作出实习鉴定。并将丙方实习情况如实反映给甲方。2.甲方和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天通知乙方,并做好工作交接。实习期间,乙方若发现丙方不符合实习要求或不适宜乙方安排的工种或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的情况,可以向甲方提出终止丙方在乙方的实习,如若情况属实,经甲方同意后,本协议即行终止。3.本协议一经签订,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修改。如有未尽事宜需更改协议时,须经三方协调同意,否则无效。4.若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应由三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提起诉讼。5.不可抗力的免责: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过错或疏忽的事件或事情引起的,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战争,致使某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规定之约定职责的,应免除其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在延迟或未能履行协议义务发起十天内就延迟或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的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两方(包括预计的延迟期限)。第七、联系条款1、地址确认(1)在本合同项下,甲方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在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3)在本合同项下,丙方的联系方式为: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2.甲乙丙三方须留下详细、真实、有效的通讯地址,因履行本协议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联系方式,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他方,否则应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在寄出七日后即可视为送达。第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名:负责人:负责人: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