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方案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办〔2018〕17号)和《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通“两难两多一长”堵点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池政办秘〔2018〕14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为做好2018年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制定本方案。一、考核对象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经开区、平天湖风景区管委会,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市有关单位。二、考核指标主要考察各地、各有关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皖事通”APP应用推广,以及推进线上“一网通办”、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等落实情况,设分值100分。具体指标及评分标准见“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2)。三、考核方式主要通过核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相关数据、查证佐证材料、电话及网络回访、现场检查(仅县区)相结合的方式,对照考核指标体系进行打分。请被考核单位于2019年1月15日(周二)前将佐证材料发至cz2318609@163.com。四、考核时间2019年1月10日开始,2019年1月31日前结束。五、组织实施市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实行严格的分工、审核制度,确保考评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六、结果运用考核分值按比例折算计入2018年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市委综合考核。考核工作联系人及电话:市政务服务中心谢菲13856601887市信息办朱雷13856613996市编办聂龙盛15956258988附件:1.2018年市有关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2.2018年各县区、管委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附件12018年市有关单位“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1工作部署推进(10分)组织领导(7分)1坚持“一把手”负责制,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调度“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明确牵头科室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工作对接顺畅无推诿。按要求落实的得1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查证有关资料(加▲需被考核单位提供佐证材料,下同)23按要求及时报送业务梳理、平台建设、系统整合、信息共享等方面各项材料、表格、案例,每缺一次扣0.5分,报送质量差和不及时酌情扣分。查证有关资料32建立市县联动推进工作机制,系统内县以下层级实施清单编制标准化、事项进大厅、主题窗口建设等工作推进有力。成效好的得2分,成效差的不得分。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41本部门开展政务服务工作业务培训。开展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查证有关资料5宣传推广(3分)1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宣传,通过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发布有关宣传报道不少于3篇。每少一篇扣0.4分。▲查证有关资料62加大部门应用案例宣传推介,做法及成效被省以上主流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得2分,没有相关报道的不得分。▲查证有关资料7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20分)目录清单(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2分)2按要求编制本系统市县乡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目录清单情况,报送不及时、编制质量差、缺项、漏项等,按比例扣减。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8目录清单(县乡村公共服务事项,2分)2按要求编制本系统县乡村依申请类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情况,报送不及时、编制质量差、缺项、漏项等,按比例扣减。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9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1分)12018年6月25日前,按要求完成其他依申请类权力事项实施清单编制任务的得1分,未及时完成不得分。平台检查10实施清单应领俱领(1分)1常态化认领省直部门下发或变更的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母版”,未经市编办和政务服务中心同意擅自不认领的,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平台检查11实施清单准确度(14分)14本部门实施清单要素符合编制标准的,得14分;抽查不符合的按比例扣减。编制标准见附录。平台检查12“皖事通”APP应用推广(11分)部门政务服务移动端与“皖事通”APP对接情况(1分)1部门独立建设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是否接入“皖事通”APP。接入的得1分,应接未接的不得分。抽查评估、平台检查13部门各类服务事项接入“皖事通”APP数量情况5部门服务事项接入“皖事通”APP数量情况,接入一个得3分,每多一个得1分,得满5分为止。平台检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5分)14“皖事通”APP宣传推广情况(5分)5按要求向企业群众开展“皖事通”APP宣传推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带头注册使用,宣传情况每月上报。根据上报情况、开展效果评分,最高得5分。平台检查、查证有关资料15推进线上“一网通办”(40分)统一入口(3分)2部门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关的第三方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情况,应接入而未接入的,每个扣1分,扣完为止。抽查评估、平台检查161部门网站首页的重点区域通过栏目链接、文字或图片链接引导至安徽政务服务网本部门频道的得1分,未链接的不得分。抽查评估17事项同源发布(1分)1部门门户网站(含下属机构)、第三方服务入口发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与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源情况。发现一个未同源的,扣0.5分,扣完为止。抽查评估、平台检查18政务信息资源共享(3分)3按照《池州市人民政府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要求,上报数据清单的得3分。平台检查19政务信息系统整合(4分)1.5部门制定本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方案和工作推进时间表的,得1分;按要求上报整合进展的,得0.5分。▲查证有关资料200.5各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没有审计的单位考察本部门政务信息整合完成情况。市审计局提供有关材料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212向“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和其他部门自建系统提供可共享交互服务接口数量,每有1个加1分,得满2分为止。▲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22系统对接情况(6分)5部门自建系统与市平台完成对接。1.有一个应接未接的,扣1分,扣完为止。2.完成对接但不符合要求的(未在申报环节链接取号、办件推送不及时、不符合规范等),发现一个扣0.5分,扣完为止。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231省直垂建系统与市级平台对接中,部门积极协助并开展测试,并按要求报送对接和测试资料,得1分,不按要求开展不得分。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24网上办理深度(4分)12018年6月底事项网办深度二级以上达到90%得1分,未达到不得分。平台检查253事项网办深度。得分=[(二级事项比例*0.8)+(三级事项比例*0.9)+(四级事项比例*1)]*3分。平台检查26推进线上“一网通办”(40分)办件情况(6分)2部门事项零办件情况。得分=2-(零办件事项数/部门总事项数)*2分。平台检查,▲确无办件的提供说明材料。272部门超时办件情况。按未超时办件占比*2得分。平台检查281引导企业、群众通过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申报的办件占比情况。平台检查291政务服务办件录入政务服务平台情况(含数据交换)。全量交换或录入的得满分,未落实的酌情扣减。平台检查30统一支付对接(0.5分)0.5部门开通网上支付情况。得分=已开通网上支付事项数/网上可办涉及收费事项数*0.5分。平台检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31电子证照应用(2分)1开展电子证照制证工作,有一个应制未制的扣0.5分。对照省下发的电子证照目录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321开展电子证照应用工作的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33减证便民应用(1.5分)1.5部门落实减证便民情况。除暂不能网上核验的申请材料外,其他材料在实施清单中调整到位。按要求落实的得1.5分,未按要求落实的不得分。平台检查34推进线上“一网通办”(40分)集成服务和联合办理(6分)6围绕场景服务、便民服务等内容,部门开展集成性、跨部门、跨层级联合办理应用情况,及开展特色网上政务服务情况。每有一类应用的,牵头部门得2分,协办部门得1分,得满6分为止。平台检查35互动处理情况(2分)2政民互动中投诉、建议、咨询及纠错等处理情况。未及时办理的,每件扣0.2分。平台检查36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1分)0.5部门在办理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时进行项目代码校验(凭码办事,不含项目代码未生成前办理的事项);得分=有项目代码的办件数/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办件数*0.5分。平台检查370.5事项办结后及时上传审批结果文件,得分=上传了审批结果文件的办件数/本部门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办件数*0.25分;审批结果文件标注项目代码,得分=标记项目代码的审批文件数/总审批结果文件数*0.25分。平台检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38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11分)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情况(4分)4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统一受理、办理、发证,无明进暗不进现象(市政府批准在部门大厅办理事项、待进新大厅事项、经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意暂缓进入事项除外)。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39综合窗口组建(3分)3社会事务类综合窗口成员单位,按质量、时限要求及时提交标准化受理手册,开展窗口业务培训。受理、办理、出件环节衔接顺畅,仅需形式审查的即办件委托综合窗口直接办理,未发现申请人到部门和窗口“两头跑”问题。落实得3分,未实现酌情扣减。查证有关资料、现场检查40派驻工作人员(4分)2按要求及时派驻合格工作窗口人员,服务统一安排,承担综合窗口的综合受理、办理、出件工作。现场检查412派驻科级干部担任窗口首席代表,并在窗口日常办公。落实得2分,未实现酌情扣减。查证资料、现场检查42推进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8分)单事项最多跑一次达标(1分)1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做到“最多跑一次”。全部实现得1分,未实现按比例扣减。平台检查43多事项主题服务跑一次(2分)2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建设项目施工许可、投资项目核准备案主题类综合窗口,牵头部门和协同部门按要求制定方案、密切协同、落实工作,纳入窗口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并联审批、统一出件。落实得2分,未实现酌情扣减。平台检查,▲查证有关资料44压缩办理时限(2分)2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办理时限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实现得2分,未实现按比例扣减。平台检查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45样本公开和网上预审(1分)1每个事项的申请材料,逐项在网上和窗口公开材料样本,要求公众自编的申请表格或文书,详细说明格式、内容、要求,为公众提供高仿真、可视化指引。各部门推行申请材料网上预审,正式申报前对材料存在问题进行详细指导,解决群众申报跑多次问题。窗口检查平台检查46快递服务(1分)1全面推行快递上门收取申请材料和送达办理结果。部门政务服务事项中,产生物流快递的事项占比情况,平均数以上得满分,其余按比例得分。平台检查,▲未经大厅EMS窗口寄送的需补充佐证材料47智慧审批(1分)1开展以由电脑审批代替人工审批的“智慧审批”应用情况。含无需人工干预的网上查证及证明打印、自助发证、在线备案等服务事项。▲查证有关资料、平台检查注:以上考核指标如部门不涉及的,不考核该项指标。附件22018年各县区、管委会“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序号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分值三级指标/考核标准考核方式及说明1工作部署推进(10分)组织领导(4分)2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印发会议纪要或作出明确批示。按要求落实的得2分,未按要求落实的酌情扣分。▲查证有关资料(加▲需被考核单位提供佐证材料,下同)21建立健全调度、通报制度,政府办牵头抓总,按月召开调度会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