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实施计划1.目的为避免对健康安全环境的有害影响,有计划地控制公司内人员、场所、过程和程序等永久性和暂时性的变更,更好地削减和控制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风险,特制定本程序。2.适用范围本程序规定因变更而引起的风险评价和控制的管理程序及方法。3.职责3.1综合部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3.2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变更的审批与管理;4.工作程序4.1变更管理的分类公司依据对健康、安全、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确定变更范围:4.1.1管理体系及活动计划变更;4.1.2人员、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变更;4.1.3工作程序变更;4.1.4工艺流程、施工时间及作业指导书的变更;4.1.5设备设施变更;4.1.6应急计划的变更;4.1.7作业环境、场所条件的一般性变更。4.2变更的级别划分分为重大变更、一般变更、小变更。4.2.1重大变更指对30万元以下或一次性造成人员死亡二人以上事故的变更,包括在0、1区危险场所和0、1区以上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的变更;4.2.2一般变更指设施主结构的改变、主要施工工艺流程和设备的改变,以及在2区危险场所和2区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的变更;4.2.3小的变更指一般危险场所和有害作业场所进行的变更以及本程序范围内的其它变更。4.3变更的控制与管理要求:4.3.1在生产建设和体系运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本程序4.1范围内的变更,应对变更及其可能引起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新风险进行如下。4.3.2变更前应对变更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如下管理:4.3.2.1对提议的变更由提议部门编制变更申请报告;4.3.2.2对变更可能引起的风险,按《对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的策划程序》进行评价;4.3.2.3应编制更改方案及采取必要的风险削減措施等形成文件;4.3.2.4经批准的变更应采取必要的风险削减措施传递到有关部门及岗位。4.4变更管理:4.4.1管理体系及活动计划的变更:4.4.1.1公司承诺、方针和目标的变更,由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提出,安全委员会审查后,提交管理评审,并填写变更审批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核、经理批准后发布实施。4.4.1.2管理体系文件的变更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4.4.1.3体系文件活动计划的变更,由综合办公室提出,公司安全委员会审查,管理者代表审批后实施;4.4.2工作程序的变更4.4.2.1设施的变更:公司设施的变更,由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实施。4.4.2.2工艺、原材料及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工艺流程的变更:工艺、原材料及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的变更,由变更单位提出申请,生产科审核并提交主管厂长审批、上报公司批准后实施;4.4.2.3对健康安全环境造成影响的重大变更:对健康安全环境造成影响的重大变更,由厂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安全生产监察处组织评审,经安全委员会审查后,报公司批准后实施。4.4.2.4作业环境、场所条件一般性的变更:对作业环境、场所条件一般性的变更,由所在单位向厂安全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安全环保监察处组织审核批准后实施。4.4.2.5应急预案的变更:应急预案的变更,由厂安全部门按《应急反应计划与响应控制程序》提出变更意见,填写《应急预案变更审批表》,按原预案审批程序办理审批,同时对变更后的预案重新配备必要的资源,并按《应急反应计划与响应控制程序》增加一次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