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管理顾问:深圳市三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58公司微标及名称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RP/SOP-04版本号B/0生效日期2005-7-23制定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修改记录修改日期修改条款修改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日期审批人/日期发放范围□总经理室□人力资源部□贸易部□事业部□财务部□研发部□制造部□各科室□各车间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管理顾问:深圳市三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59公司微标及名称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RP/SOP-04版本/修订B/0生效日期2005-7-23页次第1页共5页第一节总则第1条为加强培训管理,规范培训程序,通过有效的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思想觉悟、质量意识、工作技能、综合素质,从而提高工作效益和整体管理水平,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公司的各类培训均应遵循以下原则:1、实用性原则:根据员工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现状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并讲求实效;2、前瞻性原则:从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角度,科学地制定和实施培训计划;3、经济性原则:培训以在职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培训应讲求成本效应,以合理的费用支出取得超值的收益。第二节适用范围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科室及车间人员的内部培训和外部各种培训。第三节职责第4条总经理的职责负责提供各种培训所必须的资源;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负责培训效果的评价。第5条人力资源部的职责:1、负责培训制度的制定、培训体系的建立及完善;2、负责《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及月份培训计划的呈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3、负责培训师资的组织和聘请;4、负责与外部培训单位业务关系的建立和维护;5、负责组织培训后考核工作,并建立、完善员工培训考核档案;6、负责收集各部门培训意见,并进行培训效果分析;7、负责对培训资料的归档管理。第6条其它职能部门的职责:1、负责本部门年度培训计划的拟定;2、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年度培训计划及月份培训计划的实施工作;3、负责培养和推荐本领域范围的培训讲师,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培训师资建设;4、负责本部门的岗位技能培训,编写本领域范围的培训教材;5、对部门成员和分管人员担负培养责任;6、协助人力资源部/综合管部做好培训工作评价。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管理顾问:深圳市三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60公司微标及名称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RP/SOP-04版本/修订B/0生效日期2005-7-23页次第2页共5页第7条培训讲师的职责:1、负责培训教材的编写与完善;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按时、保质地完成对员工的各类培训;2、不断提高培训技能、技巧,直接对培训效果负责;3、客观、公正地对受训员工进行考核、评估。第8条受训员工的职责:1、准时参加培训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2、严格遵守培训纪律,维持良好的现场秩序;3、珍惜培训机会,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操作技能、工作能力;4、配合考核者对自己进行严格考核、评估,并及时反馈培训效果;5、对培训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第四节培训类别和内容第9条新员工入厂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进厂后,试用期满前接受的入职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1、企业概况、发展历史、发展规划;2、企业经营理念(使命、愿景、核心价值观);3、企业薪酬政策和基本管理制度;4、市场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5、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6、员工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教育。第10条新员工上岗/转岗培训指新进员工在进厂后,上岗操作前由各用人部门实施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1、部门的主要职能和责任,部门/公司规章制度;2、岗位工作内容介绍,业务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3、岗位的安全防范教育、质量控制教育、成本控制教育等;4、本岗位所须的其它知识培训等。第11条工作能力和任职素质培训指企业行为规范、更新、拓展员工知识面,提升工作能力,增进工作效率,提高整体素质所进行的各项培训(含研讨会)。1、高层、中层、基层管理人员的管理知识培训;2、审计、会计人员的财务知识、审计知识培训;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管理顾问:深圳市三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61公司微标及名称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RP/SOP-04版本/修订B/0生效日期2005-7-23页次第3页共5页3、产品开发和技术工程人员的技术培训、项目管理培训;4、市场营销人员的销售培训、产品培训;5、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体系、产品知识、计量器具使用、质量控制(QC)手法等;设备维修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6、基层人员的操作技能培训、工艺规程培训、产品知识培训及相关业务培训;7、全体员工的企业文化培训。第12条专项任职资格/劳动技能培训指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企业担当某项重要(特殊)岗位的人员,必须获得指定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或提高劳动技能而进行的培训。该类培训视实际需要可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或由个人申报,一般以参加外部培训为主。如:1、会计员、内审员、安全员的资格培训;2、电工、司机、钳工、车工、焊工、锅炉工及其它特殊工种等资格培训;第13条外出考察培训指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由公司统一组织部分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为开阔视野、改变观念、增强能力所进行的中、短期培训。第14条业余进修培训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自出资金参加高等院校或培训机构组织的进修、培训活动。第五节培训管理要求第15条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1、每年12月份,人力资源部应组织各部门对本年度培训效果进行评价与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培训需求,经总经理经理审核后,统一交人力资源部;2、每年元月份,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各部门的培训需求和上年度培训效果总结,编制《本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第16条计划外培训的管理因特殊原因临时提出的培训需求,又未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按以下程序处理:1、仅涉及部门或个人的培训需求,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2、涉及公司范围的培训需求,由人力资源部直接提出申请,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17条培训预算与费用控制1、年度培训预算应列入人力资源部的年度费用预算之中;2、员工年平均培训时数不得低于20小时;3、人力资源部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时,应预算各项培训所需的费用,连同计划一并报批;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管理顾问:深圳市三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62公司微标及名称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RP/SOP-04版本/修订B/0生效日期2005-7-23页次第4页共5页第18条预算内的培训费用由财务部直接控制;预算外的培训费用,必须单独报批。第19条培训实施与监控人力资源部承担公司级培训计划的实施,培训实施效果纳入部门考核;1、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部门级培训计划的落实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按计划实施,实施效果纳入部门考核;2、人力资源部负责为每位员工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员工将来职务晋升、任免、薪酬调整的依据之一。培训档案内容包括:培训签到记录、培训试卷、考核成绩记录及获得的证书复印件等。第20条培训效果评价通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决定是否需要更进一步培训或改进培训方法。评价方式有:1、征询受训人员意见,为培训工作的优化搜集原始资料;2、通过对员工的培训考核、操作检查、心得报告、工作笔记、工作绩效等,对员工参加培训的效果进行评估;3、质量体系内部审核时,同样可以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如:对特殊岗位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查。第21条培训协议对以下几类培训,员工必须与企业签订《培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1、出国考察;2、委托培养;3、由企业支付费用的任职资格考试(如技术工程师、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等);4、外派培训时间累计超过5天或累计费用超过3000元/人的。第22条对外出培训的费用参见《出差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第23条培训前组织单位应将培训室打扫干净,准备好培训所需的各种培训器材、培训资料、签到表等;培训结束后应整理培训室及相关器材,关闭电源、门窗。第24条人力资源部于年中和年底对培训效果进行检讨,通过月培训计划实施加以修正。第六节培训纪律与处罚规定第25条所有培训人员均需按部门(科室、车间)提前半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到部门,培训开始前和结束后各部门(科室、车间)负责人应首先清点自己单位人员是否到部门。有限公司《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规章制度管理顾问:深圳市三顺企业顾问有限公司63公司微标及名称制度名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文件编号RP/SOP-04版本号B/0生效日期2005-7-23页次第5页共5页第26条所有参与培训人员须准时到会并在培训开始和结束后实行两次签到,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十分钟以上者,视为缺席并扣发半天工资。第27条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或不能准时到会者,应在培训前向培训组织人请假并填写请假单,并注明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因,取得同意后方可按请假计,不作处罚。第28条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仅签到不参加培训人员将按旷工一天论处(计件人员按50元/天算),每出现一人其单位直接负责人处以5元/人的罚款。第29条对代替别人签到的,双方均处以50元的罚款,并给以警告处分。第30条培训时应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或交头接耳(培训讲师要求讨论、回答问题时除外),有问题应举手提问,否则处以10元/次的罚款。第31条培训期间,所有参与培训人员应将通讯设备置为无声状态,禁止接听或拨打电话,若有紧急事情应到会场外接听,违者处以10元/次的罚款。第32条培训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应自觉维持秩序,不得随意进出培训室;对场外人员的来访或工作请示、报告和联系,应暂且谢绝。第33条与会人员须自带记录工具,做好培训记录,如有培训资料的应妥善保管,以作为以后工作参考资料和考核之用。第34条培训结束后,培训资料应交人力资源部存档。第35条凡公司送外培训的人员,待培训结束后1周内应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培训报告》,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方可到财务处进行报销手续。第36条各级员工按《培训计划》和“公司其他工作安排的培训活动”参加次数,将作为各级员工年度业绩考评和加薪的重要依据之一。第37条有关培训室的使用与管理参见《会议室、培训室使用管理制度》。第七节附则第38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第39条其它各部门应根据实施效果,于每年度结束时提出修订建议。第40条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修改时亦同),于2005年7月23日起生效执行。相关文件1、《年度培训计划》2、《培训服务协议》3、《出差管理制度》4、《会议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