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书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年月日1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南京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书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建质[2014]154号)、《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和江苏省2014版计价定额、费用定额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4〕1052号)等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及临时设施费(简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书,具体内容如下:一、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南京市河西中学综合楼扩建工程;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江北新区台上街道河西街298号;创优目标:□市级标化示范工地□省级标化示范工地;工程合同价:(小写)2809.285899万元,(大写)贰仟捌佰零玖万贰仟捌佰伍拾捌圆玖角玖分;[按《合同》(编号:)]约定计算:本工程措施费金额:(小写)48.900445万元,(大写)肆拾捌万玖仟零肆圆肆角伍分;二、具体支付计划根据(建质[2014]154号)、《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南京市人民政府第296号令)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特点,经与有关单位协商(分阶段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应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如下:(一)基本费用:1.工程开工前,预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60%;2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2.(以下支付时间节点及支付占比需请教专家意见);3.;4.;注:1.工程开工前,预付不少于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部分60%;2.在支付计划中应明确支付时间节点、支付金额以及占比(相对基本费用)。按照《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取标准为:表1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基本费计取标准表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单独构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打桩计费基础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基本费率(%)3.01.41.3/1.81.1(二)增加费:对于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中已约定具体创建目标的工程项目,获得省、市级标化工地的,按照承包人到造价部门已测定的省、市标化增加费率予以支付。表2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中省级标化增加费计取标准表工程项目建筑工程单独构件吊装打预制桩/制作兼打桩计费基础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省级标化增加费(%)0.7-0.3/0.4注:市级标化增加费按照省级费率乘以0.7系数执行。本支付计划的金钱支付均通过《合同》(编号:)的所指定的双方银行账户进行。3南京市江北新区建设和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制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