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厝围小学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因青少年儿童冒险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故时有发生。溺水,已是孩子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缓。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积极配合,履行孩子监护人职责,不论你有多忙,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教育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我校特与家长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提醒并明确家长应尽的义务与职责如下:一、发生溺水的常见时段:1.中午与下午放学后;2.双休日;3.节假日及其他不在校时间段。二、发生溺水死亡的原因:1.在水边玩耍,下水摸鱼,捡落入水中的物品;2.孩子擅自下水玩耍;3.三五成群结伴游泳;4.其他未有大人监管的情况(特别是本村每年端午节有赛龙舟的习俗,部分学生经常到龙舟上玩耍等)。三、鉴于以上两条,家长要做好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要严厉禁止学生到河、溏、池、沼、沟渠、河道挖沙坑地带、水库主干渠、不熟悉水域以及深水区、污染水域、端午节时下水的龙舟等水域玩耍和游泳。严格要求学生做到防溺水“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四、各位家长尤其是外出务工的学生家长要切实落实对子女的监管,委托好第二监护人。请各位家长要做到对学生的“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五、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与监管,做到按时上学、按时回家,在学生往返校途中若因家长教育或监管不力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学校无关。六、所有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在得到学校告知学生生病或有安全隐患等消息后,必须及时到校协助解决,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七、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因病或因事外出必须经班主任同意,履行好请假手续,否则不得私自外出。八、学生家长要认真学习以上内容,按以上规定认真执行本责任书,教育学生珍爱生命、安全成长。九、本责任书必须由家长亲自签名,留校存档。班级:班主任(签字):学生姓名:家长(签字):普宁市麒麟镇姚厝围小学2018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