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九九九年十二月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制定2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承包人(全称):成都超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厕所改造工程工程地点: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工程内容::土建改造、水电安装等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2011年7月25日;竣工日期:2011年8月24日;合同工期总天数:31天四、质量标准及特殊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其它约定: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玖万玖仟元整(人民币)¥:99000.00元(以审计部门审定的结算造价为准)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2011年7月23日合同订立地点:成都市第十三幼儿园合同双方约定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4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合同范本执行)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按通用条款解释顺序解释。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汉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以现场甲方认可标准为准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无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张晴艳职务:甲方代表6、项目经理姓名:王昌军职务:项目经理7、发包人工作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现场已具备开工条件,在开工前三天前移交给承包人。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5施工方自行接至施工场地。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如无施工道路,由承包方自行解决。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无(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按通用条款9.3执行。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施工方案。工程师确认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1周内予以确认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按《通用条款》第13条执行.四、质量与验收按通用条款15、16条执行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通用条款17条执行五、安全施工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按实结算方式确定。1.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2.定额的使用:按(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定额》、企业取费(规费)标准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3.材料价格:按施工时段成都市工程造价信息或发包人确认的市场材料价格作为材料结算价格;4.文明措施费率: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执行。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结算因素:①设计变更;②工程量增减;③现场签证;④国家有关政策性调整以及工程有关洽商。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合同签定发包人向承包6人预付合同价款0%工程预付款25、工程量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工程量报告一式三份,发包人一周内予以确认。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经审计后3天以内付至审计后实际工程价款的100%。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无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规定提供合格证及材质证书。八、工程变更由发包人出具变更或设计变更通知书后承包人执行。九、竣工验收与结算按通用条款32、33条执行。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无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按通用条款32.6条执行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a.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b.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c.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按合同价款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6.索赔:发、承包人约定,有关索赔事项按《通用条款》第36条执行。其它责任:1.在承包方进场施工后,工地现场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承包方全权负责;737、争议37.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约定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无39、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39条执行。40、保险:不采用41、担保:不采用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共伍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贰份。47、补充条款:质保期按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