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正确辨识采石场危险源,监测、分析其危害程度,从而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即为安全对策措施。安全对策措施应能满足以下基本要求: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危害。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危害。4、能有效的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5、发生意外事故进,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的条件。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应遵循的原则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措施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安全管理对策措施1.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总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各职能机构对其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2.要害岗位、重要设备、设施和危险区内,应加强安全管理,并要求设置安全标志和警示牌。3.必须按规定为职工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相应的药品,职工必须按要求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4.矿山规模较小,无条件成立专门救护队,但应指定兼职的救援人员,并配备必要的装备、器材和药品,每年应对职工进行自救互救的演练和训练。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一、采矿场及边坡安全措施1.对露天采场周围围栏及警示标志要经常维护,防止人、畜坠入露天坑内造成伤害。2.露天采场台阶高度不应过高,应符合初步设计工作台阶高度要求。3.在采矿场开采境界外设置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涌入采场、渗入边坡,从而发生坍塌事故。4.临近最终边坡时,必须按设计确定的宽度预留安全、运输平台。要保持阶段的安全坡面角,不得超挖坡底。5.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重点部位和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处理。6.建立边坡监测系统,对边坡应进行定点定期观测,发现险情应及时处理。7.采场的入口道路及相关危险源点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任何人员在边坡底部休息和停留。8.采矿场开采境界外设安全围网,防止人员坠落。二、穿孔爆破安全措施1.矿山穿孔和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爆破设计和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资格。2.露天采场应当采用中深孔爆破,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和不分层的“一面墙”等开采方式。3.由具有相应资格的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设置爆破警戒范围,实行定时爆破制度。不得在爆破警戒范围内避炮。4.该矿周围几公里无村庄,矿区安全条件较好,但应注意放牧人员与牲畜进入矿区爆破危险区,爆破除道路警戒外,爆破安全界线300m外,设置警示标志,还要有声信号,防止造成人员与牲畜伤害。5.禁止在雷雨、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进行爆破作业。雷电高发地区应当选用非电起爆系统。6.对爆破后产生的大块矿岩应当采用机械方式进行破碎,不得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7.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爆破设计说明书,选择合理的爆破参数,按《爆破安全规程》要求对炸药及爆破器材进行运输、保管和使用。三、铲装运输安全措施1.台阶采矿或剥岩爆破后,铲装作业前应规整爆堆,清扫道路,防止下台阶坡顶线有疏松岩土造成人员及设备滑落。(清理时下台阶不得有人和设备工作)。2.自卸汽车驾驶室外平台,脚踏板及车斗不准载人。3.在急弯、陡坡要慢速行驶,急转弯不得超车。4.冰雪和雨天、路滑要慢速行驶。5.运输道路设照明。四、排土场安全措施1.排土场进行排弃作业时,应圈定危险范围,并设立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危险范围内。2.排土场遇有暴雨、大雪、大风等恶劣天气时,停止作业。3.在排土场下部排土底界下30m设毛石挡墙。任何人不得在排土区内捡石等活动。五、防排水和防灭火安全措施1.对已经形成的防排洪系统定期进行维护和清理,另外遇雷电、暴雨等恶劣天气时及时将人员撤出。2.重要采掘设备,应配备灭火器材。设备加注燃油时,不应吸烟或采用明火照明。不应在采掘设备上存放汽油和其他易燃易爆材料,不应用汽油擦洗设备。3.不准在野外用明火、吸烟,防止引起森林火灾。六、采空区治理安全措施1.设置专门的机构负责采空区(旧井巷)探查处理的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好采空区(旧井巷)的探查、监测、设计和处理工作;2.收集和研究露天生产和相关的井工采掘时的图纸资料,圈定采空区(旧井巷)范围、确定采空区(旧井巷)位置、大小和形态,探明采空区(旧井巷)上部覆盖层厚度,并做好井上下对照工作,根据需要及时绘制井上下对照图。七、职业危害对策措施1.选用低噪声设备,在选择设备厂家时,优先选用加工能力强和装配精度高的国家定点生产厂家;在设备上加装阻尼材料,隔震材料,消声器等。2.对运输道路进行喷雾洒水,达到防尘降尘的目的。3.达不到卫生要求的设备,应采取降尘、除尘等措施,并对上述设施进行经常维护和检查,确保其除尘效果显著;4.对受到条件限制,粉尘浓度一时达不到卫生标准的作业岗位,应给工人配备防尘口罩,从事粉尘作业的人员应遵守防尘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未佩戴防尘口罩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鑫泰铁矿安全评价结论通过对巴林左旗鑫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乃林坝铁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实地考察,对矿山建成的主要生产设施和工艺进行了实录,查阅了该项目初步设计说明书及矿山提供的资料、图纸,并与矿山人员沟通座谈等,在此基础上辨识出该项目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根据该建设项目设计及建成情况,划分出具有独立功能的评价单元,对照国家的有关文件、安全规程、技术标准,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建设项目进行了安全验收评价,评价结论如下:1.该矿山各类安全生产相关证照齐全有效;2.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贯彻了“三同时”的建设方针,安全设施、设备、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初步设计《安全专篇》中各项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基本得到落实;4.矿山建设工程竣工后,已组织进行了联合试生产,通过试生产各生产系统及辅助生产系统运行正常,在试生产期间未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5.该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合法有效;6.已配套的安全设施,经试生产运行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矿山潜孔钻、空压机、水泵经检测检验合格;7.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健立健全;8.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专项事故应急预案并与救援队签定了救护协议。9.该矿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了作业安全规程及各工种操作规程。10、矿山采装、运输、穿孔、排土等各生产工序作业,能够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作业。11、采场形成的台阶高度、台阶坡面角等参数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及设计要求。12、基建工程量按设计要求施工完毕,经试生产验证所采取的安全设施、措施能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综上所述,巴林左旗鑫泰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乃林坝铁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安全设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具备安全验收条件。赤峰市安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