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押运员考核管理规定(试行)1、驾驶员(车长)认真填写行车日志,行车路线必须与实际路线相符,公司不定期检查,发现存在不符现象或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50元,若在交通局信誉考核中被提出,将取消年终奖考核资格。2、车上工具及配件,如人为损坏或丢失,按照折旧价格赔偿(如车上工具、电话、电瓶、轮胎等)3、GPS行驶记录仪,不得擅自修理或改装(由此造成损失个人承担),发现超速或疲劳驾驶,发生一次处罚50元(以电脑数据为准)。发现拔线行为罚款200元。4、违反高速19点至次日凌晨6点通行的,造成损失由个人承担。5、被上级抄告为隐患车辆,接到通知一个月仍不去处理违章的,对当事人处200元罚款。6、发生打架斗殴立刻辞退,且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7、发现驾驶员酒驾、醉驾、毒驾立刻辞退。若因酒驾、醉驾、毒驾所产生的事故、纠纷及民事法律责任,均有当事人自己负责,并承担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8、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或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到位,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发现第二次400元,第三次辞退。9、货物泄露A.发生漏酸未造成损失,扣除责任心奖50%,积极处理汇报的酌情处理。B.在其他企业发生漏酸,企业上的罚款由个人承担,公司不予支付,另外扣责任心奖50%。C.发生漏酸造成损失的,不超5000元的,扣除当月责任心奖,5000-10000元的扣除责任心奖追加安全奖50%处罚,若损失巨大的,扣除当月所有收入并辞退。D.在装卸货期间,由于货物造成第三者损失的,当事人承担30%费用,若有人员伤亡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E.在装卸货期间,由于货物泄露造成本公司车辆损失的,维修费由当事人承担。10、安全责任事故。A.扣车问题1.因公司问题,比如证件、介质等情况,出现扣车、罚款公司不予考核。2.若因个人原因及责任心情况发生扣车(忘带证件、超期、个人出车前检查不到位、病车上路、不按规定路线闯禁区等与个人有关联的情况),造成损失1000元以下的扣责任心奖30%,1000元至3000元扣50%,3000元至5000元扣70%,5000元至10000元扣100%,10000元以上将追加安全奖50%.B.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公司按照损失额、百分比、主次责任等进行经济调控。11、若驾车过程中对第三方造成损害如压坏东西,按赔上损失20%扣除造成损失主要责任次要责任1万元以下扣安全奖50%扣安全奖30%1万—3万扣安全奖100%扣安全奖80%3万元以上扣除当月安全奖和责任心奖,并予以警告处分,再出现类似情况辞退扣除当月安全奖和责任心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