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务服务合同(一方创业服务合同规范:会务服务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于20XX年X月X-X日在XX市举办的“XXXXXX”(以下简称本会议)中负责会务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合同条款如下:1.服务内容2018年X月XX日至X日,乙方为本会相关活动提供会务服务,包括并不仅限于会议服务人员,会务牌匾标识制作,会场布置,参会人员食宿、车辆、接机,会务其他服务等。2.甲乙双方的权力和义务2.1.甲方的义务:2.1.1.在合同规定的各项服务履行期间,甲方应尽力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确保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乙方委派会务人员及会务设备到甲方指定地点提供会务服务;2.1.2.本合同签署后,经由甲方确认的会务服务人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更改;2.1.3.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三条中规定的支付流程向乙方支付服务费。2.2.甲方的权力:2.2.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2.2.2.甲方有权指派全权代表以确认商议和有效解决在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问题。2.3.乙方的义务:2.3.1乙方需提供投入会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同时,乙方须列明工作清单以及会务任务分配,以及其人员联系方式,并与甲方派出的会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2.3.2.乙方将负责其团队成员的组织,协调,并确保其团队统一行程,并严格按照甲方会务服务行程内行程时间为依据。2.3.3.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应向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于每天会务任务完成后,乙方应与甲方会务服务代表进行沟通并做好后续工作安排。2.3.4.乙方保证附件中规定的会务服务人员按时出席,不得单方面在不通知甲方的情况下私自更换,如需更换会务人员,应通过甲方对更换人员身份及其能力的确认。2.3.5.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应甲方需求产生额外工作量,在甲方同意的基础上取得相应报酬。2.3.6.对于对外行程安排,乙方人员具有保密义务。2.4.乙方的权力:2.4.1.为保证完成服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持;2.4.2.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证乙方派遣人员及设备在工作中的安全;2.4.3.一旦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乙方会务服务无法提供的情况,应同甲方协商确保会议圆满举行。2.4.4.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会议服务改动等情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相应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3.合同价格和支付流程3.1.本次会议服务费总计为41515元人民币(大写:肆万壹仟伍百壹拾伍元整);3.2.本合同第3.1.条款中规定的价格为已确定会务服务的固定价格,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对合同价格进行改动;如合同履行期间产生了额外工作量,根据由甲方代表签署的额外工作量确认单并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结算并向乙方支付结算费用;3.3.本合同服务费的支付流程如下:3.3.1.合同服务内容结束后,双方如有签署额外工作量确认单并在5(五)个工作日内对额外工作量费用进行核算,在双方对核算结果达成一致之后的7(七)个银行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以转账形式汇入最终核算费用。3.3.2上述金额银行转账形式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中: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名称:收款帐号:4.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后因不可预见和采取合理措施无法避免的突发性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的合同规定的义务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双方均予以免责。这里所指的突发事件包括:洪水、地震和其他自然现象以及战争、军事行动、国家政权或地方自治机关所做出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决定。在此情况下,双方的任何一方均无权要求赔偿损失。5.争议处理程序5.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和分歧,双方当事人应尽可能通过谈判协商解决。5.2.一旦无法通过谈判解决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将有关争议提交赤峰市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为赤峰市,仲裁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6.合同有效期6.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X年X月X日。7、最后条款7.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办理。7.2.对本合同的任何改变和补充,只有在以书面形式形成并经双方签字后方能生效。7.3.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合同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违约方承担。7.4.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8、双方法定地址及签字甲方:XXXXX(签章)乙方:XXX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本合同签订地点为:XXX市合同签订时间:201X年X月X日以下空白,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