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名称备案事项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章程修正案清算组成员负责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分公司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登记日期登记类型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清算组负责人)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后打“√”。3、分公司备案的“登记类型”栏填写“新设”、“注销”或“名称变更”。4、董事、监事、经理备案同时填写《董事、监事、经理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姓名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事项及权限:1、办理(企业名称)的□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申请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4、5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企业登记跟踪服务表申请备案登记事项:领表人签字:注册人员签字:日期:选择项序号公司备案登记提交材料目录说明第一次(日期:年月日)第二次(日期:年月日)第三次(日期:年月日)提交材料审核意见提交材料审核意见提交材料审核意见1《公司备案申请书》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这是登记机关发放的表格,您可以到注册大厅领取,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请被委托在办理登记时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①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②我们准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在网站上下载。4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请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5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备案。请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①法定代表人或全体股东签署;②我们准备了各类公司章程和章程修正案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请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职文件①请依据法律、法规及章程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决定、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等相关材料;②企业有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或其他任职文件;③我们准备了相关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④请在《公司备案申请书》中粘贴变更后的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7公司成立清算组的,请提交成立清算组的决议或决定①系法院裁定解散、破产的,请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②系公司自行解散的,请提交依据《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我们准备了相关的示范文本,您可以在注册大厅查阅、也可以登录网站下载;③系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撤销的,请提交行政机关的文书。8公司增设分公司情况备案的,请提交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在外省市登记的,请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9公司撤销分公司情况备案的,请提交分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分公司在外省市登记的,请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10分公司变更名称时公司申请备案的,请提交分公司的《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在外省市登记的,请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复印件或者许可证书请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时携带原件,以便注册人员核对。12其他申请材料材料准备要求①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请使用A4型纸;②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请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请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经办人签字注册官签字申请人签字注册官签字申请人签字注册官签字收取申请材料后,我们将把您提交的材料信息输入电脑,及时检查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的工商信用记录,如有问题,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与您联系。请您仔细阅读《企业登记须知》,如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或者登录SGS网站;谢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