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港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行业未来五年发展规划预测实施方案预拌商品混凝土是建筑业中的一个重要行业,不仅产值比较高,并且肩负着工程建设领域质量安全的重任。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引导我市预拌混凝土行业理性投资、合理布局、有序竞争,推动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科技进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关于开展我区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发展规划预测工作的通知》(桂建管〔2012〕95号)等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预测实施方案。一、行业现状基本情况(一)行业规模根据统计数据显示,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从2007年至2012年的平均年增长率约为12.29%,2012年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2116万元,2012年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约为142.3万立方米,总产值约42690万元。目前,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共6家(其中:贵港市中心城区4家〈包括: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下同〉,桂平市2家),市场占有率达64.10%以上。(二)行业供需近年来,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年均增长率约为12.29%。2012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年设计生产能力270万立方米,实际产量约为142.3万立方米,2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为52.7%,行业发展已初具规模。2012年全市建设工程混凝土需求量约为222万立方米,其中:贵港市中心城区需求量约为180万立方米,桂平市需求量约为30万立方米,平南县需求量约为12万立方米。(见表一)表一:预测表地区项目设区市、县(市、区、开发区)贵港市(包括三区)桂平市平南县2007年-2008年的年增长率14.29%11%8%2008年-2009年的年增长率11.5%10.8%8.2%2009年-2010年的年增长率12%11.2%9%2010年-2011年的年增长率12.6%12%10%2011年-2012年的年增长率13%12.2%10.3%2012年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116万元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能132.310预拌商品混凝土总产能200702012年预拌商品混凝土量132.3102012年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56.15%14.29%(三)行业布局面前,我市共有6家具有资质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3业,其中:中心城区4家,分布在我市四个方向的郊区,布局相对合理;桂平市2家。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均为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资质等级总体偏低。从市场格局来看,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之间竞争较为激烈,但仍处于可控状态。(四)产能现状从全国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平均水平来看,受运输、管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实际产量与设计产能的比值)为35%-50%。据统计,2010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约为80.2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能力约为27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为29.63%;2011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约为119.82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能力约为27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为44.38%;2012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实际产量约为142.3万立方米,设计生产能力约为270万立方米,预拌商品混凝土的产能利用率达到52.7%。可以看出我市近年来预拌商品混凝土产能利用率已处于行业上限,需进一步增加行业产能。(五)存在问题1、各地区预拌商品混凝土发展不平衡虽然,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已具相当规模,全市建设工程已基本推广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但我市平南县和覃塘区尚未建成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2、环境保护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使用的水泥、粉煤灰、4外加剂全部采用密闭式料仓,并加装了除尘设备。但由于砂石料库的封闭降尘措施不到位,搅拌站噪声和扬尘问题依然存在,部分搅拌站未设置砂石回收系统,生产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仅做简单沉淀处理就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仍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3、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发展方式有待转变随着“十二五”规划建设的全面推进,我市固定资产投入也高速度、高幅度地增长,城市建设蓬勃发展,催生了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量的快速增长。在这个大环境和需求的驱动下,一些中小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欲应运而生。假如不对这种状况进行合理引导、严把准入关卡和明确清出机制的话,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将变成恶性竞争,从而不利于我市城市建设健康发展。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转型升级为主线,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质量控制为目标,以产能控制和优化布点为任务,加强行业监管和行政指导,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推动行业增长方式和生产方式变革,全力打造质量体系健全,产品结构完善,市场交易规范,符合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乡建设需要的低碳节能和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二)规划原则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原则,形成以市场为导向,政府科学引导的新局面;坚持总体规划和区域布点相统筹原则,按照城市建设重点调整区域布点,满足市场实际需5要,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坚持经济发展与行业发展相平衡原则,扶持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的新建项目,鼓励既有产能技术改造,支持区域经济发展;坚持资源利用和环境治理相同步原则,整合现有土地、设备等资源,发挥既有产能,同步对水资源、废弃物、噪声等进行治理,满足环保绿色要求。(三)发展目标实现市场供需基本平衡,保持较高的产能利用率;实现全方位质量控制,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培育年产量超100万立方米的龙头企业,4家以上年产量超60万立方米的骨干企业,引导现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不断扩大规模,提高技术生产能力。同时,根据贵港市2012-2030年城市总体规划及对我市2013-2017年城市建设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量预测,合理布局和调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把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准入资质关,对规模小、高耗能、产能低的企业不予准入,并逐步对不符合城市发展和规模小、技术落后、产能低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整合、转移、清出;实现绿色生产管理,使之成为建筑业中低碳发展的示范行业;市场秩序明显改善,形成规范、有序的良好竞争局面。三、规划预测及规划重点任务(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设计产量与实际生产量规划预测,科学控制产能总量根据统计现有数据,结合贵港市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和需求实际情况,预拌商品混凝土设计产量与实际生产量规划预测为:2012年,预拌混凝土生产设计能力约为270万立方米,实际产量约为142.3万立方米。未来5年,预计我市预6拌商品混凝土需求量每年将以10%左右的速度递增,到2017年,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量将达到360万立方米左右。根据行业通用标准,既为实现科学有效地生产管理,又为防止产能过渡饱和而产生资源浪费,规划期内规划市区达产率为60%,即规划期末规划行业产能约为600万立方米。据此,规划期内需在现行产能规模上逐步提高现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产能,按照区域布局和城市建设发展需求等因素,适量引入高标准、规模大、技术高等大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二)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规划预测,合理引导,严格控制根据有关数据,结合贵港市实际情况进行规划预测。2012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中心城区的企业设计生产能力50万立方米以上,桂平市、平南县的企业设计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以上进行推算,下同)数量共6家,其中:中心城区4家,桂平市2家;2013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共12家,其中:中心城区7家,桂平市3家,平南县2家;2014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共12家,其中:中心城区7家,桂平市3家,平南县2家;2015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共13家,其中:中心城区8家,桂平市3家,平南县2家;2016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共13家,其中:中心城区8家,桂平市3家,平南县2家;2017年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共13家,其中:中心城区8家,桂平市3家,平南县2家。(见表二)表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72013-2017年度发展规划预测情况表分布/年份2012年9月底前的数量(统计)2013年预测发展规划2014年预测发展规划2015年预测发展规划2016年预测发展规划2017年预测发展规划合计设区城市(个)4301008县(市、区、开发区)(个)2300005目前,我市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数量相对合理,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混凝土需求量不断加大,应重点在现还未建有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平南县优先发展建设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有计划地引入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进驻。而对于贵港市中心城区,在适当引入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的同时,则要加大技术改造、升级结构、优化配置,从提高设计产能着手、提升科技水平着手,打造龙头企业,不断满足中心城区建设预拌商品混凝土需求量,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三)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布局调整规划预测及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根据我市建设发展实际,结合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与发展要求,对中心城区现有搅拌站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至2017年,基本形成地理分布相对合理,各区域协调发展的空间格局。8对离市区较近的搅拌站和因噪音等被群众反复投诉的搅拌站要优先调整和整合,且要随着城市中心区的扩张和工程建设重点区域转移而逐步减少。对于需要调整和整合的搅拌站,在迁建的过程中,通过改造与资产重组提高搅拌站的生产能力,保证新兴发展城区和基础设施对预拌商品混凝土的需求,并承接老城区建设的部分预拌商品混凝土供应任务。根据城市建设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热点区域预拌商品混凝土供需矛盾突出的实际,适时引进实力雄厚、技术先进的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协调发改、工信、住建等部门意见,按照总体规划要求和论证,适量引进新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四)不断提升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水平在空间布局调整和预拌商品混凝土推广过程中,应尽可能提高行业的装备水平和平均生产规模。中心城区和两县市新建预拌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的设计生产能力应不少于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期间,在保证供应能力和空间布局调整的同时,鼓励通过收购、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集团,提高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集中度和整体实力水平。(五)明确项目选址要求预拌混凝土企业新建或迁建,利用城市建设用地的应当按基建程序进行规划选址;利用非城市建设用地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最近现有预拌混凝土企业直线距离不宜少于3公9里;2、用地规整,占地面积不小于25亩;3、交通便捷,能够充分利用现有运输资源,经济、合理、方便地组织生产;4、与周边集中居住区距离不少于500米;5、符合环保、交通、水务等部门的管理要求。(六)完善产品结构,确保产品质量规划期内形成全系列常规混凝土生产能力,初步具有高性能新型混凝土研发和生产能力。预拌混凝土企业均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原材料、配比、生产、运输等全过程质量控制;试验室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按照《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等规定组织生产;产品要实行随时抽检制度,出厂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要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七)推行节能降耗,实现低碳发展规划期内淘汰现有效率低、能耗高的生产设备。新建和迁建项目必须采用技术先进的生产设备。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要逐步实现绿色生产管理的要求,全行业绿色生产管理水平达到全区前列。(八)加快制度建设和人才培养通过行业协会组织企业加快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规划期内,预拌商品混凝土企业要积极与国际接轨,按照国际上先进管理和生产经营模式和经验,加大对企业升级改造,打造一流企业管理制度和先进的生产流水线。积极开展行业专业培训,规划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专业技术人10员的资质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企业技术人员数量全部符合商品混凝土试验室技术管理要求,试验室主任具有检测岗位证书或通过同等资格专业培训,试验员全部通过试验员岗位培训并取得岗位证书。四、保障措施(一)部门联动、有机协调发改、工信、规划、国土、工商、环保、交通、水务、住建等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以项目评估为重点开展行政指导,共同实施项目的选址、审批、验收及运行监管,并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