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体新材料任务驱动型作文“2015全国新课标Ⅰ作文题”例说叙事体材料任务驱动型作文特点•一、叙事体材料社会生活类(关注社会和生活)•二、任务驱动•指定具体、明确的写作任务,完成指定任务。•三、真实情境,就事论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用性写作)•四、说理要在真实的情境中(围绕任务)辨析关键概念,在多维度的比较中说理论证。•五、文明交流,呼应他说,包容异见。2015年新课标全国Ⅰ卷作文•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2015年新课标全国Ⅰ卷作文•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60分)•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查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完成写作任务。明确收信人,统一以“明华”为写信人,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审题:抓对象法和关键词句法审题立意(角度分析)•1、小陈讼亲——文化价值分析•从伦理角度来说,算是不孝行为,不合古已有之的“亲亲相隐”的文化传统,这是一方面;•从法律角度,又算正确之举,对父亲实施的是终级关爱。前者重“情”,后者“理”“情”兼具。•2、老陈违规成性——社会影响分析•从法律角度来讲,老陈交规意识淡薄,生命责任意识不强。这样的人,在社会中大有人在。安全重于天,生命高于一切,一个人不再属于他本人,联系着家庭与社会。安全自己的同时,也是安全别人,既是幸福自己的家庭,也是和谐整个社会。审题(角度分析)•3、警方执法——社会价值分析•从法律角度,警方查实、教育、处罚,这一系列工作都是分内之责,没有错;•只是公开这起举报,则值得思索,应该人性执法,保护隐私。这样才能减少矛盾,和谐社会。•4、网友及更多民众的讨论——社会价值分析•从社会舆论角度,网民点赞(小陈讼亲)、质疑(小陈讼亲、警方不容匿隐私),体现的是现代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监管意识),所要注意的是,弘扬正气,传递正能量。审题(角度分析)•5、媒体报道——思想价值分析•媒体,是社会正向思想的传播者,对社会新闻,不仅是报道,还需要引导,体现正向思想的力量。•要警惕炒作、煽动甚至推波助澜,传递负面的东西。立意示例•(1)给小陈写信:•为大义“灭”亲的好闺女点赞;用法律来维护亲情是爱不是害;爱亲之情诚可贵,所用之法待商榷。(不为亲者讳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批判地继承传统文化)•(2)给老陈写信:•爱她,就要坚守法律底线;遵守法律,为孩子撑起一片爱的晴空;•(3)给警方写信:•运用网络社交媒体传播正能量;自媒体时代更需重视隐私保护。•(4)给网民写信:•客观看待网络事件;理性发声。叙事体材料任务驱动型作文特点•一、叙事体材料社会生活类(关注社会和生活)•二、任务驱动•指定具体、明确的写作任务,完成指定任务。•三、真实情境,就事论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用性写作)•四、说理要在真实的情境中(围绕任务)辨析关键概念,在多维度的比较中说理论证。•五、文明交流,呼应他说,包容异见。叙事体材料任务驱动型作文特点•一、叙事体材料社会生活类(关注社会和生活)•二、任务驱动•1、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2、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3、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4、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意-----完成写作任务•三、真实情境,就事论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用性写作)•四、说理要在真实的情境中(围绕任务)辨析关键概念,在多维度的比较中说理论证。•五、文明交流,呼应他说,包容异见。范例学习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小陈:•你好,我叫明华,看到有关你的新闻后深有感触。很惭愧,像你父亲一样,我以前开车时也有接听和拨打电话的陋习,受你爱父之心和此举的感动,以后一定会改掉。想起前几天,我的孩子批评我吃饭时还在刷手机,内心也无比温暖。谨以此信向你表达支持与敬意。•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你的行为赢得了多数人的支持,也有少数人质疑和反对——你要宽容这种七嘴八舌的杂音,这就是舆论,当有关你的新闻变成一个大众传播事件后,很多评论就跟你、跟事件本身无关了,你不要被这些争议所干扰,不要被“举报父亲”这个渲染性标签压得喘不过气来,坚信自己是以这种父亲能接受的方式表达对父亲的爱。我知道,你这样做,绝不是“吾爱吾父,吾更爱原则”——而就是纯粹的爱父亲,以这种让父亲记忆深刻的方式改掉陋习。这种爱,只要父亲能够理解就足够了,无须别人的理解。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之所以有一些争议和质疑,是因为他们没有站在一个爱父亲的女儿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没有将心比心,没有同情的理解,而是一个凑热闹的看客和冰冷的旁观者。当这件事成为一个大众话题时,你已经成为一个被消费的热点。大众传媒工业从这条新闻中各取所需:网友需要的是伦理冲突和情法争议,媒体需要的是劲爆新闻和反常故事,评论员需要的是噱头和谈资,交警需要的是普法案例,律师需要的是以案说法,道学家需要的是道德高地,微博需要的是能增加点击的热点,微信圈需要的是能刷屏的温暖鸡汤。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而这一切,与你的需要没有关系。作为一个曾一直努力想让父亲改掉抽烟习惯的我知道,作为女儿的你,要的只是父亲能改掉这个开车陋习,要的是父亲免于被这种陋习所伤害,要的是开车的父亲平平安安回到家中和你一起吃晚餐。从新闻看,你的目的已经达到,父亲老陈后来领悟到“觉得女儿确实说的很有道理,她是在对家人的生命负责,也是对家人爱的一种体现”。——父亲理解了你的良苦用心,读到了你的爱,那就足够了。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这个世界上,说服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尤其是想说服每个人,让每个人都点赞,那根本不可能——我想跟你分享一幅漫画,你永远都无法满足所有人。很多时候,你只须介意你爱的人的感受,只要说服那个你想说服的人,你爱的人理解,你介意的人接受,就可以了。这是你跟父亲两个人的事,是为了影响和拯救父亲,而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所以不必介意那些杂音。你这样做,只是想让父亲改掉陋习,你成功地让父亲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并理解了你的爱,真的非常棒。•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不要被“亲亲相隐”之类的伪伦理讨论所误导,那是键盘侠牵强附会的乱阐释,这不是会让父亲受到严惩的告密,而是一种提起注意的警示方式。也不要被“大义灭亲”之类的高调赞美所迷惑,这是把你和父亲对立起来的高级黑。这不是什么“大义”,就是纯粹而可爱的爱父之心,你“灭”掉的也不是亲情,而是父亲的陋习。能意识到开车打手机的交通陋习,是原则;能在一再劝说无效后坚持用其他方式去影响,是韧性;能在穷尽各种方式后想到报警,是可爱和智慧;最终赢得了你父亲的理解,是完美的佳话。•1致小陈的一封信:有一种爱可能无须别人的理解•小陈,这一次事件你可能已经感受到了舆论的多元与复杂,当你走向社会,会更多接触到这种舆论生态,请坚守自己强大的内心,坚守自己内心崇高的爱与原则。•此致•敬礼!•明华•2015.6.7(58分)为你唱支赞美歌————致小陈的一封信可敬的小陈姐姐:你好!请先接受我对你的敬意!我是一名中学生--明华,通过网络知道你的事迹,不禁心生敬意,因而写下这封信,为你唱支赞美歌。一赞,你的大义!父女之情,本即深厚,给予生命之恩情,抚育抚养之恩情,虚寒温暖之恩情,一朝一夕现处于同一屋檐的深深情谊,凡此种种,不一而足。私情深厚,血浓于水,然而生命无价,安全第一,法律神圣,道义至高。你于情义之间,该是如何之难以抉择,又该是如何的无奈和犹豫呀!可你权衡生命之重与亲情之深,终于站在了法理和正义一边,毅然举报了自己的父亲,当时是何等的矛盾痛苦啊!我猜想,你当时不仅有对自己“不孝”之行的惭愧与难过,更有那维护法理和规则的毅然决然,为此,你还得承受着或惊异或指责或耻笑或赞扬或肯定的言语风暴。二赞,你的远虑!亡羊之后方补牢,不如事前深谋远虑。令尊常于高速公路上接打电话,从长远看,此不良习惯确实令人担忧。不仅有害令尊个人的生命安全,更可能给他人生命安全带来隐患。一人之生命系统有他人之生命,一人之安危牵挂家人亲故之心弦,一人之行为旁及他人之幸福。防患于未然,则患不再至。从此处来看,小陈姐姐你做得对。若待到火起之时才发觉烟囱的问题,等到家财散尽才发现身无长技,等到穷途末路才发觉先前之错误,那已为时晚矣。小陈姐姐,你的远虑,你的大义之举是值得我们称赞的。三赞,你的勇气!亲情与法理,一个温暖,一个冰冷。若没有你的举报,又有谁知道令尊之过呢?可是小陈姐姐你还是以自己的举报行为维护了法理。父亲回来之后,或许与你四目相对,深感亲情缺失的愤怒与无奈。小陈姐姐你又如何去面对呢?康德曾言:“这个世界有两样东西曾令人神往,一是深邃的夜空,一是人们心中的法律。”小陈姐姐,不管怎么说,你的行为,大大彰显了你的大义灭亲、维护法理、珍爱生命的勇气,对社会这个大家庭来说是件好事,我替社会众人谢谢你!孝心如山,理性如引,攀山援引,方知山之奇伟。孝心如海,理性如舟,泛舟于海,方知海之辽阔。孝心如歌,理性如曲,和曲而歌,方知歌之优雅。小陈姐姐,你大义“护”亲,请允许我再次为你唱支赞美歌!明华2015年6月7日(57分)让人文关怀永不褪色尊敬的警察同志: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群众。通过媒体的报道,我了解到贵局近日处理的女儿举报父亲违章驾驶一事,公之于网络引起众说纷纭。而我个人对此也有想法一二,愿与您共同分享。政务微博作为近来兴起的政务“新宠”,确实极大地便利了官民之间的交流。将这起举报公布在官方微博上,也足以彰显贵局对公共安全的重视,对人民群众知情权的回应,我对此感到欣慰与踏实。然而,在将这起事件公之于众的同时,我想请问您是否尊重了当事人本人的感受,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呢?在当今这个信息通讯迅速发展的“大数据”时代,任何新鲜趣闻都能最大程度地超越时空界限,呈现在每个人面前,在传统家庭伦理观中,对父母敬孝有加的子女,如今却将父母置于法律的准绳下去评判,这自然是一件新鲜事。尽管女儿或许并非出自于恶意,仅仅是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但在公众犀利的目光之中,或许会完全走样。面对如此不同寻常之事,谁能保证千万网民之中没有恶意揣测的小人?倘若产生了对家庭关系的质疑,岂不让人心冷落,使日渐危机的道德观更遭遇一重寒冬吗?请允许我举一个也许并不恰当的例子:“马航”失联后,多少遇难者生死未卜,亦有多少遇难者的家属抱着那残存的一点希望彻夜守候,同样有媒体急于挖掘他们内心的感受,亦有网民冷眼相伴称其忸怩作态,抑或是庆幸自己不在机上。灾难发生时,任何对当事人的深入挖掘都无异于二次伤害,而我们真正需要的,是以一份人文关怀来呵护敏感脆弱的人心,以及这个敏感脆弱的社会。警察同志,我们现在亦面临着同样的境况。女儿举报父亲,这样看似“大义灭亲”的行为,诚然能宣扬正义,那我认为,在宣扬这份正义的同时,我们更应该保持对当事者的隐私权,让人文关怀永不褪色。警察同志,任何一次公开都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任何一次宣传都是为了让这个社会变得向上。保留一份人文关怀,才能让这种公开与宣传变得更加温暖。从您有选择地公开这第一步开始,将这份关怀传递下去。我将满怀信心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