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了中国在本世纪前二十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明确了为什么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重大问题,是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性指导思想。科学的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就是把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是维护人民利益的重要的根本性内容。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民的物质、精神生活的开展从相当大的程度上必须通过市场行为加以货币化实现,居民收入、消费水平的高低也相应成为衡量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标志,持续、快速、有效地提高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已成为实现全面小康、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课题。从经济学的角度深入地看,经济现象的总量及结构问题是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从现阶段我国的实际情况看,结构性问题、矛盾更加突出,更应引起重视。居民收入、消费水平的提高同样也涉及绝对量及居民收入消费结构性差异问题,特别是由于建国以来的历史原因,我国城乡二元化体制造成的城乡巨大差别使得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消费结构性差异非常突出。虽然现阶段城乡居民之间收入支出差异所带来的诸多矛盾并未突出性地激化,但合理的居民收入消费结构的意义依然是相当深远及重大的,其意义甚至超过居民收入消费总量本身。合理的结构不仅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而且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社会稳定的基础,而这正是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所提出的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五个统筹中把统筹城乡发展摆在首位的意义所在,而统筹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发展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一个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也非常突出。一、长沙居民收入消费生活水平结构性差异现状(一)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生活水平概况近年来,随着长沙经济的高速发展,长沙居民收入消费水平也取得了突破性的增长,2003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93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7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达到833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3172元。居民收入支出增长保持了较快的速度,2000-2003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递增速度为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递增速度为7.4%,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平均递增速度为5.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平均递增速度为7.1%。近五年长沙居民收入消费变化情况如下图:在全国相比较而言,长沙居民收入消费水平居中等偏上水平。2003年,在全国三十五个直辖市、省会和副省级城市的排名中,长沙的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排第13位,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排第9位;农民人均纯收入排第15位,农村居民生活费支出排第9位。(二)城乡居民之间收入消费生活水平结构性差异状况2003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933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47元(农村居民收入相当于城市居民1993-1994年的收入水平),农村与城市居民收入之比为1:2.72,相差6286元;而2002年两者之比为1:2.66,相差5636元;2001年之比为1:2.60,相差5054元;2000年之比为1:2.56,相差4589元;1999年之比为1:2.45,相差4075元;1998年之比为1:2.31,相差3563元;收入差距呈快速扩大的趋势。城乡居民收入增速也拉开了一定的距离,2000年以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递增速度为9.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递增速度为7.4%,两者相差2.3个百分点。2003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833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为3172元(农村居民消费支出也相当于城市居民1993-1994年的消费支出水平),农村与城市居民消费支出之比为1:2.63,相差5158元;而2002年两者之比为1:2.64,相差4882元;2001年之比为1:2.73,相差4692元;2000年之比为1:2.73,相差4466元;1999年之比为1:2.63,相差3942元;1998年之比为1:2.29,相差3143元;消费支出绝对量的差距呈快速扩大趋势,两者之比差距在经历扩大以后稍有回落。消费支出增速差距相对于收入增速而言较小,2000年以来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平均递增速度为5.7%,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平均递增速度为7.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费支出平均递增速度反而比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平均递增速度高1.4个百分点。从另一个角度看,城乡居民收入、消费支出差距变化不同步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近年来城乡居民消费倾向(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的不同变化,2000年城市居民的消费倾向为0.94,2003年下降为0.84,4年下降了10个百分点;2000年农村居民的消费倾向为0.88,2003年为0.87,4年基本没有什么变化。从反映生活水平的消费结构看,城乡差距也非常明显。2003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食品消费2629元,比农村居民多1246元,城市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31.6%,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为43.6%,两者相差12个百分点。从恩格系数这一普遍认可反应居民生活水平高低及消费结构优化的指标看,长沙城乡居民之间差异相当之大,2003年的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相当于城市居民1997-1998年的水平。从城乡居民衣着消费的角度看,2003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衣着消费为778元,农村居民人均衣着消费支出为146元,城市居民衣着消费是农村居民的5.33倍,且城市居民对服装的材质、款式、色泽、时尚、美感等方面要求普遍较高,而农村居民由于受收入水平、生活方式、生活环境等方面影响,购买的档次相对较低。从城乡居民居住消费的角度看,2003年长沙市城市居民家庭居住人均消费支出为792元,农村居民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505元,两者相差287元,城市居民为农村居民的1.57倍。从城乡居民家庭设备耐用品消费的角度看,长沙市城市居民家庭的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耐用消费品拥有量已基本饱和,家用电脑等现代信息产品已快速进入居民家庭。2003年末,城市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空调106台、电冰箱97台、彩色电视机134台、照相机55台、微波炉60台、热水器82台;每百户拥有家用电脑38台,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空调27台、电冰箱54台、彩色电视机123台、照相机12台、微波炉10台、淋浴热水器28台;每百户拥有家用电脑5台。由于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加上城乡消费观念的不同,城乡居民耐用消费品普及程度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城市居民许多耐用品已经进入了新的更换周期,更新的品质、档次都比较高(例如,同样是电视机,城市居民的品质档次要高得多)。农村居民的空调、冰箱、洗衣机等处于需求增长期,普及率还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从品质的层面上看,农村居民还处在相对较低层次,城乡差距比较明显。从城乡居民交通和通讯消费的角度看,近年来长沙城市居民在交通、信息资源消费等方面的支出呈现出大幅度提高态势,2003年人均交通与通讯消费支出达到1115元,年末移动电话每百户拥有量为109部。农村居民人均用于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为310元,仅为城市居民的27.8%,年末农村居民每百户移动电话拥有量为83部,农村居民交通与通讯消费水平远远低于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娱乐、文教服务支出和医疗保健支出是居民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标志。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娱乐、文教服务支出和医疗保健消费已经成为居民家庭的重要支出项目。2003年长沙城市居民人均娱乐、文教服务支出为1575元,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608元。农村居民人均娱乐、文教服务支出为461元,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为148元。两项支出城市居民分别为农村居民的3.42倍、4.11倍。(三)全国部分有代表性城市的居民收入消费生活水平结构性差异现状居民收入消费生活水平存在结构性差异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但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其结构性差异所处的状况也有所不同,其总的趋势是经济发达地区城乡差别相对较小,经济发展欠发达地区城乡差别相对较大,部分有代表性城市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生活水平比较情况如下表。1、沿海经济发达地区2、中西部内陆地区二、城乡居民收入消费生活水平结构性差异原因及对长沙城乡差别的概评城乡收入消费生活水平差别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差别根本性的表现形式,这是一个市场经济条件下贯穿中外而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是城市所拥有的生产要素聚集效应的必然结果。城市拥有数量较多、质量较好的生产要素为生产力发展提供了充盈的基础,市场竞争又为生产力发展从客观上施加了压力,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城市与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必然差别。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必将导致社会物质、精神产品产出的不同,城市居民个人获得收益相应也会较多,城乡居民收入支出生活差异也由此而产生。城乡差别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所不同的是这种差别受市场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影响有所差别,欧美经济发达国家在市场规律的有效调节下,城乡差别相对于经济落后地区而言要小得多。中国的城乡差别是比较突出的,除开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社会经济市场化程度不高等原因以外,还有以下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性矛盾我国城乡差别矛盾突出关键性、根本性原因就是城乡二元体制。建国以来(准确的讲是1958-1978年)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全面强化了城乡差别,这个时期,由于国内外的种种原因,党和政府为增强国力,度过难关,采取了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加快国家原始积累,采取剪刀差等办法从农业抽取资金,用于工业化和城市建设。这种二元体制在特定时期虽然比较有效地保证了加速国家工业化需要的资本原始积累的数量与速度,但这一方面阻碍了城市化的发展,占全国绝大多数的农民被行政手段固化在有限的土地上,进行低效劳动,农民长期处于普遍贫困状况;另一方面也阻碍了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导致了全社会的生产要素人为地向城市集中,农村、农民付出了巨大的贡献支援城市建设。在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生产、生活资料进行统一调配,城乡居民收入支出生活水平有差距,但差距不太大,随着计划经济成为历史,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生产要素的巨大差别所带来的城乡居民收入支出生活水平差异就很快地爆发出来,同时,城乡巨大的物质精神生活差异以及经济利益的驱动又反过来加剧了农村的资本、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全方位地向城市迁移和聚集,循环反复,进一步加剧差别的扩大。二是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一方面农户小规模分散生产经营,生产效率难以提高,生产成本降不下来;另一方面农户驾驭市场能力普遍较低,抵御风险能力弱,面对竞争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农民往往无所适从,所受到的冲击与损失也比较大,这种先天性不足给农民收益的有效提高带来了根本性的负面影响。三是劳动力超量供给与就业不足的矛盾从供给的角度看,农村劳动力数量逐年增加,早以远远超过农村对劳动力的需求,客观上存在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压力;从需求角度看,一方面城市下岗职工增多,大批大中专毕业生在寻找就业岗位,各方面素质相对较差的进城务工农村人员越来越难找到工作的机会,另一方面乡镇企业步履艰难,吸纳劳动力的能力逐步下降,也给农村劳动力就业带来了一定困难。具体的讲,中国城乡差别不断扩大的根本性原因在于城乡投入的巨大差异。现阶段,我国的农业投资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投入、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投入及金融机构对农业的信贷支持,此外,还包括部分工商资本和外资。但较长时期以来,不仅财政支出中农业所占份额较低,金融资金对农业的信贷支持不断弱化(全国农业贷款占金融机构贷款总额的份额1995年仅为5.97%,到2001年更是下降到5.09%),农户生产性现金支出中用于农业的比重越来越低(大量资金转而投入二、三产业),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农业大发展的瓶颈。具体到长沙而言,农业投入也非常小,在财政支出中,2003年长沙市农业、林业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仅为4.1%;在固定资产投资领域,1980年第一产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1.0%;1990年第一产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0.9%;2000年第一产业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为0.7%;200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