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扎实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意见武发〔2007〕1号2007年3月1日2007年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快“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建设的总体部署,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明晰致富门道为首要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工作核心,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建设和谐农村为着力点,按照产业明晰、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以基地、企业、项目为依托,扎实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促进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力争全市农业增加值增长3%,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以上,努力建设武汉特色的富裕、和谐、秀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一、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一)优化现代都市农业布局。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核心,紧扣“特色、品牌、规模、效益”四个环节,积极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六大区域、四大中心和两大体系”(武湖—双柳—南湖高科技农业示范区、东西湖现代设施农业区、蔡甸—汉南特色绿色食品农业区、洪山—江夏绿色园艺区、江夏名特水产养殖区和黄陂—新洲集约种养区;武汉城市圈乃至华中地区的农业物流信息流集散、农产品加工、种子种苗繁育2007年新建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5万亩、畜禽养殖小区13个。发挥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正规化基地的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类型多样、竞争力强的专业村、专业乡镇。(二)构建现代都市农业产业化体系。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和完善产加销一体化、农工贸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体系。依托东西湖国家级食品加工区和市郊各区农产品加工园,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继续落实贴息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着力培植一批年销售收入5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2007年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500亿元以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三)开展现代都市农业示范建设。按照生产规模化、设施现代化、种养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出高效化的要求,2007年以种植、蔬菜、林果(茶)、畜禽、水产等为重点,依托现有优势农产品正规化基地,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农业龙头企业和经营大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和鼓励其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发展现代农业设施,引进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效生产模式,探索现代都市农业的发展途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四)充分发挥农业多功能作用。以服务城市、富裕农民和改善生态为目标,发展集生产、生活、生态于一体的现代多功能农业。大力发展农业循环经济,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太阳能、农村沼气等清洁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扩大公益生态林保护面积。加强湿地恢复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完善提升环城森林生态、机场路绿化等工程。推进林业资源开发,打造林产品精品名牌,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适应城市居民对农业的观赏、休闲、文化、景观等需求,大力发展观光休闲和体验型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五)创新现代都市农业经营机制。适应现代都市农业发展需要,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公司+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市场营销、信息服务、技术培训、农产品加工储藏和农资采购经营。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六)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村庄整治。以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尽快完成各区城镇体系规划。以乡镇为单位编制村庄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优化农村居民点结构,促进农村居民向中心村、建制镇集中。推进“百镇千村”示范建设,加大城关镇、重点镇建设力度,完善一般镇(街、场)基础设施,重视污水、垃圾处理系统的配套建设,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加强村庄环境整治,加大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组织实施好350个家园建设创建村“四通四改一化”、“一场一室”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家园建设长效管理机制,创造整洁、舒适、文明的人居环境。(七)加快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按照统一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标准、创新机制的要求,采取区域集中供水为主、分散处理供水为辅的方式,逐步消除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2007年加大投入力度,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自来水厂、转压站,延伸完善部分乡镇水厂管网,解决市郊20万人安全饮用水问题。建立健全乡镇水厂及管网长效管护机制,加大饮用水水质监测力度,确保良性运行和饮水安全。(八)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面规划、锁定区域、成片整治、逐年消除的原则,实施新洲、黄陂、江夏、蔡甸等区重点易旱地区水利综合治理工程。推进长江支流干堤府瞚河、举水堤整险加固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大型排涝泵站和市郊155—800千瓦中型骨干泵站的改造,抓好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和引导农民开展塘堰、沟渠、小机站等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切实提高耕地质量。三、完善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强化农业支撑保障能力(九)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增加农业科研投入,着力扶持对现代都市农业建设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技术研发。建立鼓励科研人员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组织武汉地区农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围绕龙头企业、产业基地和农业重大项目开展科技攻关。实施科技入户、“星火富民”工程,推进农业专家大院建设,形成以农技服务人员为纽带、示范户为核心、连接周边农户的农技推广网络,抓好名特优新品种、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高效种养模式的推广。以“武汉农业信息网”为龙头,加强市、区、乡、村四级农业信息网络服务体系建设。(十)建立农业风险防范体系。加强自然灾害和重大动植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预警应急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专业防治与农户自防相结合的动植物保护体系,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建立完善农业保险体系。2007年在全市启动以现代种养殖业为重点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十一)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以创建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为契机,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区域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推进10万亩绿色食品标准化基地建设。继续加强农产品生产环境和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搞好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依法保护农产品注册商标、地理标志和知名品牌。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实施蔬菜、畜禽、水产等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跟踪和责任追溯制度。(十二)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积极发展农村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展150家经营日用消费品、农用生资的连锁“农家店”。增强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活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为农服务的水平。实行优质农产品进超市“零门槛”制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等直接向城市超市、社区菜市场和专业(便民)店配送农产品,提高地产优质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四、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十三)大力培育现代新型农民。从2007年开始,对远城区贫困家庭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录取到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予以减免学费。对农村“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试行“双证制”(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教育。以农村新增劳动力为重点,继续开展“阳光工程”培训,落实“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计划”。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工程”、“青年星火科技带头人培训工程”、“新型农业创业培植工程”等,抓好农村基层干部、骨干农民、农村能工巧匠、农村企业家、农村产业工人等五支队伍建设。(十四)做好农民转移就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就业服务联络员制度,逐步将就业信息网络延伸到全市每个乡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实施农民工“素质进城”计划,做好农民工就业的公共服务,为我市户籍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启动企业进城务工人员专用住宅建设,着力解决农民工工伤、医疗等问题。发挥外出农民工协会作用,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五、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十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农村“低保”,强化农村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7年实现覆盖全市90%以上农村人口,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人均补助资金提高到20元、区级人均补助资金提高到15元以上。适当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和额度,提高农民受益水平。(十六)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农村小学和初中的生均公用经费市级补助标准提高到180元。继续设立化解“普九”债务和农村中小学课桌椅更新专项资金。调整优化农村中小学布局,2007年新建、扩建农村寄宿制学校40所。开展城乡学校对口支援活动,推进城乡教师交流。对农村边远地区2000名骨干教师实行全免费培训,提高农村师资水平。(十七)加强农村卫生和人口计生工作。推进40所乡镇卫生院和350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络。2007年,对乡镇卫生院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任务,按服务区域常驻人口数给予每人每年5—10元补助。深入开展“千名医生下基层”对口帮扶活动,加大乡村医生培训力度,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加强农村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加大少生快富工程实施力度。六、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为实施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提供坚强保障(十八)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不懈抓好“三农”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三农”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有负责同志分管“三农”工作。要发挥各区农工委“三农”工作综合机构的职能,贯彻落实好党的支农惠农政策。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各级领导干部要转变作风,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十九)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坚持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确保本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继续高于上年。继续执行“三免四补”(免除农业税、农业特产税、排涝水费,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补贴和综合补贴)惠农政策,完善和强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各项措施。科学运用好支农政策和资金,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三农”投入绩效,切实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农民身上。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扩大农村小额信贷范围。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担保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的信贷投放。注重发挥政府资金的带动作用,引导农民和社会各方面资金投入农村建设。(二十)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以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和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为重点,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2007年市财政对乡镇农村公益性事业服务补助标准在2006年的基础上提高1倍,确保服务经费的稳定来源和正常增长。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区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国有农牧渔原(良)种场(即农业“小三场”)改革。稳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及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产权制度创新试点。严格执行政策,锁定乡村集体债务,坚决制止发生新债。积极探索化解乡村集体债务的措施和办法,对债权债务清晰并主动化解的给予支持和鼓励。(二十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要围绕推进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继续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抓好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探索从优秀村干部中考任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的有效途径。关心村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合理提高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水平。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