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升降机维护保养合同第一条合同范围(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就有关施工升降机维护保养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1.维护保养对象的确认工程名称:住宅楼工程工程地点:2.维护保养设备:维护保养设备名称:施工升降机规格型号:SC200/200TD设备编号:3维护保养设备数量:台。在合同执行前,乙方将对施工升降机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测,甲方提交《施工升降机初始检测报告》,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乙方开始的维护保养基础。2.合同设备在本合同中,指施工升降机的设备、设施或配件。2乙方仅对合同设备提供维护保养服务。3.故障设备甲方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并被乙方接受并认可。乙方从技术角度认为发生故障或损坏或损耗的合同设备。4.服务项目一般性标准服务:维护和保养(1)施工升降机运行状况总体评估(2)运行维护和优化(3)设备一般性检查和保养(4)正常耗损配件的更换(5)司机技术指导特别服务:故障处理和合同设备维修、更换(6)系统运行诊断(7)设备工况诊断(8)现场系统调试排障(9)故障设备修理(10)设备配件更换(11)故障设备更换(12)其他技术指导3第二条维护方式一、施工升降机故障:1、施工升降机发生故障,乙方应当及时抢修或予以更换。由于未及时抢修或更换,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2、施工升降机发生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积极组织抢修。在早6时至晚22时正常使用段内。3、乙方对因机械故障所引发的事故及损害承担全部责任。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1、设备租赁期间,维修与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施工升降机运行中装置灵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适用状态;施工升降机干净整洁达到卫生检查要求标准;机械噪音控制符合环保要求。2、乙方应认真实施维修、保养制度。施工升降机维护、保养的具体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每月维护保养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3、乙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施工升降机管理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双方各备一份存档。4.现场服务当乙方在断定无法只通过电话支持来排除故障设备的故障时,将根据合同条款中的有关规定,指派工程师或技师在标准服务时间里到达服务现场进行现场特别服务。4甲方协助现场提供维修所需要的大型工具器材(如电焊机、乙炔、氢气等),协助提供材料采购、货运车辆等其他工作方便。其他甲方临时要求的现场特别服务。第三条合同不涉及的服务1.非设备原因造成的设备故障或系统故障。2.在甲方不允许乙方进出入的场所才能完成的服务。3.乙方所承诺提供服务地点以外的地方。4.任何由于可证明的甲方施工升降机设备设施(主件、配件)自身的固有(质量)缺陷,而引起的主、配件故障或运行错误。第四条不可抗力由于自然灾害,战争暴力或其他类似人力不可抗拒事件引起的事故,使双方不能及时履行各自责任,双方均不对此承担责任。但双方可因此延迟履行本合同。第六条维护保养费用1、标准维护保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付清当年标准维护费用。一年到期后付清第二年费用。以此类推。若甲方终止付款,标准维护保养条款自动终止。本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服务人员差旅、食宿费用。5本费用不包含因某些设备设施正常耗损而产生的材料、配件等费用。每年维护保养服务次数多于6次时(不含第六次),视为特别服务。2、特别服务甲方确认需要特别服务时,需向乙方书面传达有关时间、内容和要求。乙方在接受书面传达后,在标准服务时间2小时内作出接受反应,并作出初步书面预算报价,传达给甲方。书面预算报价列出时间安排、工作内容、人工费(非标准时间内加收加班人工费)、预备配件及其他。在乙方接到甲方书面确认报价后,乙方服务人员在标准响应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服务人员现场确定实际工作内容,按照乙方有关收费标准,正式提请《现场服务确认书》,在甲方现场签字后展开工作。特别服务现场工作期间,因维修所需要的所有材料、配件等费用由双方签字确认,由甲方支付。当次特别服务,当次由甲方签字验收,当次结算。《现场服务确认书》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等同于本合同法律效力。6第七条合同期限本维护合同有效期自2009年月日至2012年04月20日,到期后经双方认可,可再续约。第八条法律条款1、无论因为何种原因,任何一方有提议修改本合同条款的权利。经双方认可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2、一切由执行本合同引起或者与合同有关的争端,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3、通过友好协商依然不能解决争端时,应遵循中国法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调节或处理。第九条其它1、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签定时间:年月日。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