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须知一、施工图审查的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93号令)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4号令)第三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不得使用。”4、《关于印发〈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建设厅苏建科[2005]226号)规定:“凡列入重点审查范围的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加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作为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依据。”二、施工图审查范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我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工程地质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必须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以下范围的项目:1、住宅小区、工厂生活区、地下工程,三层及以上的住宅工程(含建制镇、集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2-2、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公共建筑;3、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单位方可承接的构筑物;4、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给水、排水、燃气、道路、桥隧、热力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涉及城镇生命线的低于30万元或300平方米的建筑物和构筑物;6、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二级及以上民用建筑工程的装饰装修,工程投资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轻型钢结构等专项工程。凡列入重点审查范围的项目,未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未加盖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作为施工、质量监督和验收的依据。三、施工图审查内容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包括节能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2、建筑物及构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是否损害公众利益;4、是否执行了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意见;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四、施工图审查工作程序(一)审查受理手续。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及相关资料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后,审查机构办理审查受理手续。施工图审查分两阶段进行,先期进行工程勘察文件审查,审查通过后,建设单位方可申报其他专业施工图审查。-3-(二)接收审查资料。建设单位按规定将施工图及相关资料送达后,受理人员应查验图纸、资料是否齐全。(三)安排审查任务。当施工图审查资料齐备后,审查机构安排技术人员进行审查。(四)审查施工图。审查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结构专业除审查全套施工图纸外,还应审查结构计算书;建筑和设备专业除审查相应的施工图外,还应审查节能计算书和相关计算资料。(五)提出审查意见。施工图审查后,审查机构出具审查意见书,由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企业根据审查意见书对施工图进行修改。(六)办理合格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或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经复审通过的,由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给建设单位办理审查合格书。(七)变更图纸目录。凡修改的图纸和回复意见复审通过后,应把修改图和回复意见编入施工图纸总目录中,同时撤换存在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图纸资料。(八)返还施工图纸。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或复审通过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加盖审查专用章后,返还给建设单位。(九)审查资料存档。审查机构应将审查的全套资料(审查受理手续、主要结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审查意见书、勘察设计企业的修改图纸和回复意见、复审意见、相关计算资料等)分类存档,妥善保管。五、施工图审查送审要求(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前置审查送审要求凡列入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须在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之前应向市审图中心申报建设工程勘察报告前置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1、建设工程立项批文;-4-2、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及设计要求说明书;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勘察单位公章);5、勘察合同(外省、市勘察单位还需提供进省、市单项工程备案审批表);6、全套工程勘察报告五份(其中四份待审查合格盖章后返还建设单位);7、溧阳市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审查报审表。(二)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送审要求凡列入施工图设计审查范围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市审图中心申报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1、溧阳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2、设计合同(外省、市设计单位还需提供进省、市单项工程备案审批表);3、须进行初步设计及专项设计审查的工程项目须提供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及专项设计审查意见;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证;5、前置审查通过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盖设计单位公章);7、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五份(其中四份待审查合格盖章后返还建设单位)、结构、暖通计算书,以及相关的设计基础资料;8、溧阳市居住建筑及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送审表、节能计算书。六、施工图审查时限自正式受理审查之日起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不包括需由建设单位责成勘察设计企业对原施工图的修改时间):1、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2、施工图设计文件,特级和一级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5-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报请复审和重新报审的施工图,其审查时限不超出上述规定的时限。七、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服[2004]26号、苏财综[2004]11号文《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标准的通知》及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2005]146号文《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转为经营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江苏省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如下:(一)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含构筑物)单位:建筑面积序号项目等级(按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划分)收费标准(元/m2)抗震调整系数勘察审查收费,标准为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12%合计(元/m2)1特、一级项目1.41.312%2.042二级项目1.31.212%1.753三级项目1.21.112%1.48(二)市政工程及专项工程(含建筑装饰、幕墙、轻型钢结构、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序号工程预算(万元)收取标准(‰)抗震调整系数勘察审查收费,标准为施工图审查收费标准的12%合计(‰)1¥<10000.91.112%1.1121000≤¥<20000.81.112%0.9932000≤¥<40000.71.212%0.944¥≥40000.51.212%0.67注:工程预算总额中包括配套设备及设施。-6-说明:1、按以上收费标准收到的审查费,总额不超过12万元的按实计收;超过12万元的,其超过12万元以上的部分按50%收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2、以上收费最低收费额不低于1500元,如低于,按1500元计收。3、凡同时进行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的,收费标准按上述标准乘以抗震调整系数计收;凡不需要进行抗震设计审查的,收费时不得乘以抗震调整系数。4、改、扩建工程审查费按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执行。八、有关各方的责任1、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图审查送审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2、勘察、设计企业应对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应积极配合审查;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审查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施工图审查工作负责,承担审查责任,但不替代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4、因弄虚作假,报送材料不及时等原因产生的后果由相关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