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沂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5年依法治校自查报告根据《淄博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评选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做好依法治校示范校复查工作,我校对照《淄博市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的9个一级指标、36个二级指标逐项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学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沂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组建于1996年7月,是由原县职业高中、县职工中专、县教师进修学校、淄博电大沂源分校合并而成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01年4月,县技工学校撤并,与学校合署办学,实行一校两牌。学校实现了六校合一。目前,学校总占地面积1150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047.78平方米,运动场面积22263平方米,实习实训设备总价值2200万元。专职教师204人,“双师型”教师96人。在校学生4055人。是一所融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全日制教育与业余教育、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于一体的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为宗旨,办“政府满意、企业满意、家长满意”学校,以“校企合作,行业参与”作为主要实施途径,按照学校“质量立校,2内涵发展,校企合作,精品职教”的办学目标和“鲜明的团队精神,高度的服从意识,牢固的法纪观念,自主的学习能力,熟练的专业技能”的学生培养目标。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坚持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并举,职前教育和继续教育结合。二、指标落实情况1、领导体制和工作情况。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积极组建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依法治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校长,定期召开领导办公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了依法治校实施方案,并把依法治校列入到日常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的工作中。专门聘请====律师担任我校法制辅导员,为我校法制教育开设课堂。学校设立依法治校专项经费,切实保障了依法治校各类活动的开展。2、学校章程和管理制度建设情况。依法制定了《沂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办学章程》,并依据章程规定制定完善了教育教学、教师、学生、安全、财务等管理制度,按要求对所有制度进行公开,校长、各处室负责人、教职工熟知学校各项管理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学校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严格落实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明确职责,依法履行职责。3、基本办学行为依法规范情况。校长任职严格按照上3级规定执行。学校教师、财务人员、医务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后勤人员及其他人员具有上岗证符合上岗条件,并与学校依法签订了聘任合同、劳动合同,依法履行了合同义务。学校严格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力,无随意开除学生、无故强迫学生退学、停课等情况的发生。不断加强教职工管理力度,与全体教职工签订了《2015年度教师勤政廉政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明确了教师职责,教师无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及违法犯罪行为,无体罚、变相体罚或侮辱人格尊严等问题的发生。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方针,严格落实职业教育理念,按照上级规定制定课程方案计划,专业设置、教材选用征订全部符合规定,无违规组织集体补课、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等情况。学校每年招生考试严格按照县教体局要求,考试招生制度符合国家规定,学校实行考试招生信息发布公开透明制,无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问题的发生,做到了考试招生程序规范化。学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责任、设施、教学设备、食堂、卫生室等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完备,并落实到教职工、班级、学生,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实行校园周边巡查制度,做到了校园无安全隐患和违法营业场所。4、民主管理情况。学校建立了教职工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重大事项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严格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财务收支情况、4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事项,都及时项教职工发布,学校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全部项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学生会人员组织机构,完善相关学生会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学生会在学生管理上的职能。建立完善里家长与学校联系制度,定期开展家访活动,积极听取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5、依法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情况。学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保障了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继续教育、职务评聘、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带薪休假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建立健全了学校工会委员会工作制度、教师申诉制度、学校调解室工作制度,保障了教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保障教师了对学校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建议权、参与权、控告权、检举权、申诉权。6、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人格,不侵害学生隐私,依法保障学生人身权、财产权。建立健全了学生校内申诉制度,做到了对学生的处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保障了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对学生收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开具合法收费凭据,无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阅教辅资料、购买商品等服务,对学生帮扶、资助经费按时足额发放,无克扣、强制捐款等要求学生履行非法约定义务的行为。57、依法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情况。学校设有领导小组,聘请郭功贤律师兼职学校法律顾问,专门负责学校法律事务。对外签署合同全部经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依法处理各类法律纠纷,妥善处理涉及师生权益的法律纠纷,有效减少了学校处理纠纷的成本。依法维护办学权益,加大校园巡查力度,加强对教室、实验室、宿舍、餐厅、澡堂、体育场、图书馆、礼堂等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管理和日常维护,保障了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资金、财务依法不受侵害,知识产权依法受到保护。8、开展普法教育情况。根据要求,学校制订了《沂源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13-2015年普法规划》和法制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对领导干部、师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主要学习读本以及基本方法、实施步骤和主要措施等都作了具体规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学校普法工作的开展,普法经费由财务落实。制订学校领导教职工学习计划,法制辅导员每学期开展2次法律辅导课。学校将法制课作为必修课列入专业教学计划,落实每周2节法制课,按照有关规定保证教学课时,做到了计划、课时、师资、经费四落实。通过开设开设《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使学生系统学习掌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理论,基本法律的基本精神和重要的法律规范,及时了解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进程和我国6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9、依法治校成效。几年来,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日益改善,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领导、教师、学生法律意识明显得到提高,师生无犯罪行为,学校无重大事故发生。学校教学秩序良好,校风正、教风严、学风好,各层领导全身心投入,对自己分管工作尽职尽责、积极进取、率先垂范,学校面貌焕然一新,师生素质不断提升。我校先后被评为山东省就业安置先进单位、山东省电大开放教育办学县级先进集体、淄博电大系统先进办学单位、淄博市技能大赛先进单位、全县高中教学工作优秀单位、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目标管理红旗单位、全县五四红旗团委、全县青年文明号。有14人次在省市教学评优、技能竞赛中获一等奖,学生有80多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三、主要工作经验和法制教育特色活动全面落实依法治校规定,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全面推进学生懂法守法意识。把法制深入到课堂教学,选拔优秀教师,新生到校第二学期每周开设2节《职业道德与法律》课。开展“法律五进”校园活动,邀请县人民法院同志进校开展了法制教育报告会,在全校师生中开展了“法治进校园,法律伴我行”大讨论活动,每位同学和老师都写了一篇认识深刻的心得体会,举办了“法律在我身边”主题班会和演讲会,7开展了全校征文、手抄报班级板报评比。通过主题班团会、校园广播、板报板墙和竞赛等多种形式,形成全方位的法制教育活动,让师生把遵法、守法牢牢记在心中。四、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1、法制教育的形式和方法还是比较单一,需要不断创新,以及受地域限制大多数家长的法制意识淡薄。2、我校法治建设工作与领导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距离,依法治教工作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体规划为目标,以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活动为载体,以法制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大力度,进一步提高教育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