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K0001[Q]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无线电管理的最高法律文件及其立法机关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务院和中央军委[I]LK0002[Q]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专门针对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的最高法律文件及其立法机关是:[A]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I]LK0003[Q]我国的无线电主管部门是:[A]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I]LK0004[Q]我国依法负责对业余无线电台实施监督管理的机构是:[A]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I]LK0005[Q]《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所说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指的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I]LK0011[Q]国家鼓励和支持业余无线电台开展下列活动:[A]无线电通信技术研究、普及活动以及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通信活动[I]LK0012[Q]关于业余电台管理的正确说法是:[A]依法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受国家法律保护[I]LK0104[Q]无线电频率的使用必须得到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批准,基本依据是“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出自于下列法律:[A]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I]LK0007[Q]我国对无线电管理术语“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和“业余无线电台”做出具体定义的法规文件是[A]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I]LK0008[Q]业余电台的法定用途为:[A]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I]LK0111[Q]无线电业余业务是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作下列用途的无线电通信业务:[A]自我训练、相互通信和技术研究[I]LK0187[Q]无线电波是指:[A]频率为3,000GHz以下的在空间传播的电磁波[I]LK0183[Q]关于无线电通信的正确说法:[A]无线电通信是指利用无线电波进行的符号、信号、文字、图像、声音或其他信息的传输、发射或接收。[I]LK0026[Q]个人申请设置具有发信功能的业余无线电台的年龄条件是:[A]年满十八周岁[I]LK0041[Q]申请设置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发射设备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I]LK0042[Q]使用业余无线电台应当具备的条件有:[A]熟悉无线电管理规定、具备国家规定的操作技术能力并取得相应操作技术能力证明[I]LK0010[Q]按照《业余电台管理办法》规定,申请设置使用配备有多台业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业余无线电台,应该:[A]视为一个业余电台,指配一个电台呼号,但所有设备均应经过核定并将参数载入电台执照[I]LK0028[Q]申请设置下列业余无线电台时应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的“台站种类”选择“特殊”类:[A]中继台、信标台、空间台[I]LK0029[Q]申请设置信标台、空间台和技术参数需要超出管理办法规定的特殊业余电台的办法为:[A]在《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变更)申请表》的“台站种类”选择“特殊”类,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受理和初审后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批[I]LK0032[Q]设置通信范围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的一般业余无线电台,审批机构是下列中:[A]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I]LK0033[Q]按照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通信所申请设置的业余无线电台,如想要将通信范围扩大至涉及两个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涉及境外,或者要到设台地以外进行异地发射操作,须办理下列手续:[A]事先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按相关流程经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或其委托的设台地的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换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I]LK0044[Q]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下列期限内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延续手续:[A]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I]LK0045[Q]因改进或调整业余发射设备使业余无线电台的技术参数超出其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所核定的范围时,应当办理下列手续:[A]及时向核发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换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I]LK0046[Q]终止使用业余无线电台的,应当向下列机构申请注销执照:[A]核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的无线电管理机构[I]LK0024[Q]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重要特征是:[A]发射频率不得超出业余频段[I]LK0025[Q]业余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下列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A]频率容限和杂散域发射功率[I]LK0038[Q]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发射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A]商品设备应当具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自制、改装、拼装设备应通过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检测[I]LK0039[Q]对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进行型号核准的依据为:[A]国家《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有关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指标的规定[I]LK0040[Q]业余无线电台专用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发射频率必须满足的条件是:[A]发射频率不能超越业余业务或者卫星业余业务频段[I]LK0116[Q]业余电台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应符国家规定的下列主要技术指标:[A]符合频率容限、符合杂散发射最大允许功率电平[I]LK0117[Q]频率容限是发射设备的重要指标,通常用下述单位来表示:[A]百万分之几(或者赫兹)[I]LK0118[Q]杂散域发射功率是发射设备的重要指标,通常用下述单位来表示:[A]绝对功率dBm、低于载波发射功率的分贝值dBc、低于PEP发射功率的相对值dB[I]LK0137[Q]杂散发射是指必要带宽之外的一个或多个频率的发射,其发射电平可降低而不致影响相应信息的传输。一台发射机,工作频率为145.000MHz,但在435.000MHz的频率上也有发射。这种发射属于:[A]杂散发射[I]LK0139[Q]业余无线电专用发射设备必须满足的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包括:[A]频率容限和杂散辐射不超过限值,发射频率不超出国家规定的业余频率[I]LK0047[Q]业余无线电台使用的频率应当符合下述规定:[A]《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I]LK0048[Q]业余无线电台在业余业务、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使用的频率或者与其他主要业务共同使用的频率上发射操作时,应当注意:[A]遵守无线电管理机构对该频率的使用规定[I]LK0049[Q]关于业余频率的使用,正确的叙述是:[A]业余无线电台在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准其使用的频段内,享有平等的频率使用权[I]LK0113[Q]在无线电管理中,由国家将某个特定的频带列入频率划分表,规定该频带可在指定的条件下供业余业余业务或者卫星业余业务使用,这个过程称为:[A]划分[I]LK0114[Q]在无线电管理中,将无线电频率或频道规定由一个或多个部门,在指定的区域内供地面或空间无线电通信业务在指定条件下使用,这个过程称为:[A]分配[I]LK0115[Q]在无线电管理中,将无线电频率或频道批准给具体的业余无线电台在规定条件下使用,这个过程称为:[A]指配[I]LK0140[Q]在频率划分表中,一个频带被标明划分给多种业务时,这些业务被分为下述类别:[A]主要业务和次要业务[I]LK0141[Q]在频率划分表中,当一个频段划分给业余业务或卫星业余业务和多个其他业务,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时,业余无线电台应该遵循的规则是:[A]不得对主要业务电台产生有害干扰[I]LK0142[Q]在频率划分表中,当一个频段划分给业余业务或卫星业余业务和多个其他业务,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时,业余无线电台遵循的规则是:[A]不得对来自主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提出保护要求[I]LK0143[Q]在频率划分表中,当一个频段划分给业余业务或卫星业余业务和多个其他业务,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时,业余无线电台遵循的规则是:[A]可要求保护不受来自同一业务或其他次要业务电台的有害干扰[I]LK0119[Q]必要带宽(necessarybandwidth)是指:对给定的发射类别而言,其恰好足以保证在相应速率及在指定条件下具有所要求质量的信息传输的所需带宽。业余电台单边带话音通信SSB、低速莫尔斯电码通信CW、调频话音通信FM和业余电视ATV的必要带宽分别是:[A]3000Hz、400Hz、12.5kHz、5MHz[I]LK0231[Q]为了满足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电台的技术特性”关于无线电通信“把带宽保持在技术状态和该项业务的性质所允许的最低值上”的要求,业余电台操作者应了解各种通信方式的必要带宽。决定必要带宽的因素是:[A]所要传输的信息速率越高、整个通信系统的噪声干扰越大,必要带宽越宽[I]LK0277[Q]为了满足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电台的技术特性”关于无线电通信“把带宽保持在技术状态和该项业务的性质所允许的最低值上”的要求,业余电台操作者应了解各种通信方式的必要带宽。决定必要带宽的因素是:[A]传输的信息速率越高、系统的噪声干扰越大,必要带宽越宽[I]LK0173[Q]分配给业余业务的某频段的频率下限为F1,业余电台实际可以工作的发信频率应为:[A]F1+信号下边带的频率宽度[I]LK0174[Q]分配给业余业务的某频段的频率上限为F2,业余电台实际可以工作的发信频率应为:[A]F2-信号上边带的频率宽度[I]LK0144[Q]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专用的频段有:[A]7MHz、14MHz、21MHz、28MHz、47GHz频段[I]LK0145[Q]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主要业务之一的30MHz以下频段有:[A]1.8MHz、3.5MHz、14.25MHz、18.068MHz、24.89MHz频段[I]LK0146[Q]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主要业务的VHF和UHF频段有:[A]50MHz、144MHz[I]LK0147[Q]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唯一主要业务的频段的个数以及在3GHz以下的该类频段分别为:[A]3个,144-146MHz[I]LK0148[Q]我国分配给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并且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作为次要业务的1200MHz以下频段有:[A]135.7kHz、10.1MHz、430MHz[I]LK0157[Q]俗称的6米业余波段的频率范围以及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使用状态分别为:[A]50-54MHz,主要业务[I]LK0158[Q]俗称的2米业余波段的频率范围以及我国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使用状态分别为:[A]144-148MHz;其中144-146MHz为唯一主要业务,146-148MHz为次要业务[I]LK0159[Q]俗称的0.7米业余波段的频率范围以及业余业务和卫星业余业务的使用状态分别为:[A]430-440MHz,次要业务[I]LK0160[Q]在我国和多数其他国家的频率分配中,业余业务在430-440MHz频段中作为次要业务与其他业务共用。这个频段中我国分配的主要业务是:[A]无线电定位和航空无线电导航[I]LK0171[Q]VHF业余无线电台在144MHz频段进行本地联络时应避免占用的频率为:[A]144-144.035MHz和145.8-146MHz[I]LK0172[Q]VHF业余无线电台在430MHz频段进行本地联络时应避免占用的频率为:[A]431.9-432.240MHz和435-438MHz[I]LK1031[Q]430MHz业余频段中留给业余卫星通信使用,话音及其他通信方式不应占用的频率段为:[A]435MHz至438MHz[I]LK1032[Q]144MHz业余频段中留给业余卫星通信使用,话音及其他通信方式不应占用的频率段为:[A]145.8MHz至146MHz[I]LK0220[Q]我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表划分给业余业务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