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及创新与发展主讲人:叶华二〇一三年三月成都人事代理及创新与发展一、人事代理的由来二、人事代理承办机构和代理对象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四、人事代理的程序五、人事代理服务规范六、人事代理的创新与发展一、人事代理的由来(一)什么是人事代理,其内涵是什么?人事代理是指各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依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接受用人单位或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实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和方式。人事代理实质——以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为基础的人事关系代理一、人事代理的由来(二)人事代理历史回顾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促进了人才的大流动,产生了新生事物——人事代理。萌芽阶段:上世纪80年代初探索发展阶段:上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中期发展完善阶段:90年代中期-2005年社会化公共服务阶段:2005年—至今(三)人事代理的狭义和广义区分一、人事代理的由来(三)1.狭义人事代理:●出具人事证明;●转正定级;●出国(境)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定、申报;●办理人才引进入户;●办理高校毕业生接收入户;●专业技术、管理人员辞职审批、调动;●聘用合同鉴证;●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一、人事代理的由来(三)2.广义人事代理还包括:●人事政策咨询、人才发展规划、人事管理方案;●人才招聘、推荐;●人才测评、培训;●代办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业务;●人才背景调查、高级人才寻访;●其它人事管理相关业务,如人事诊断考评、薪酬福利设计等。一、人事代理的由来(四)人事代理的三个重要概念1.人事档案2.人事关系3.流动人员一、人事代理的由来(四)人事代理的三个重要概念1.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经过认可的记录和反映人员经历、德才水平和工作表现及人事奖惩、变化情况的,以个体为单位,集中保存和备查的各种人事档案资料,具有重要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一、人事代理的由来四)人事代理的三个重要概念2.人事关系人事关系通常是指行政介绍、工资介绍和党团组织介绍的总称。具体包含人员身份、职称、政审、工资记载、行政关系、职务任免、奖惩、党团组织关系等。一、人事代理的由来(四)人事代理的三个重要概念3.流动人员流动人员是指非国有企业聘用的、辞职、辞退、解除合同、脱离原单位和没有工作单位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等,还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未与单位建立行政人事关系的有关人员。二、人事代理承办机构和代理对象(一)人事代理承办机构根据《四川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人才交流机构是承办人事代理业务的机构。(二)人事代理的对象非公单位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或者是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非编聘用人员。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一)人事代理的业务范围(广义)1.人事档案、人事关系代理2.毕业生人事代理3.按流动人员原身份办理流动手续,引进人才代理4.签发办理流动人员辞职证书5.承办人才中介机构人员的从业资格培训6.办理用人单位及受聘人员的聘用合同鉴证7.协助办理有关人才流动及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工作8.协助有关机构办理社会养老、医疗和人身保险9.委托招聘、推荐人才10.人才培训人才素质和能力测评11.人事人才咨询服务12.其他人事代理服务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二)人事代理有关规定人事代理主要法规、规定:《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四川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二)人事代理有关规定1.凡注册“三资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民办科研机构等无主管单位以及不具备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由单位办理委托人事代理。其他以聘用方式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单位,可根据需要办理委托人事代理。2.各级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机构在核准委托人事代理的有关材料后,应当和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人事代理委托合同书,确立委托关系。3.单位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及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在委托人事代理期间,工龄连续计算。4.尚未就业的个人委托人事代理人员重新就业后,其辞职、解聘前的工龄和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合并计算。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二)人事代理有关规定5.在委托人事代理项目内有档案工资关系的,其代理期间涉及国家统一调资的,档案工资的调整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政策,按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核定。6.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其见习期考核、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按期向人才流动机构提供有关毕业生见习期间工作表现等书面材料,其手续由委托代理的各级人才流动机构负责。7.单位委托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解除聘用(任)合同的,毕业生可应聘到其他单位工作,代理其人事关系的人才流动机构继续负责毕业生的见习期管理。待聘期超过一个月的,见习期顺延。8.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二)人事代理有关规定9.委托期间,所委托代理的人员被全民、集体单位正式接收,由其委托代理的人才流动机构凭接收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接收函办理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转递手续;被其他单位重新聘用的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应及时变更人事代理手续。10.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和“西部志愿者”等政府公益性服务计划的人员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11.户口、党团关系、职称评定、计划生育和出具证明等与人事档案有关的业务的办理必须以人事档案管理为基础,人事档案不在承办机构的不予办理。三、人事代理业务范围及相关规定(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1.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2.安全、保密的原则3.公共服务的原则四、人事代理的程序1.委托单位或个人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机构提出书面委托人事代理业务的申请,明确人事代理的范围和内容。2.单位委托代理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同时提供委托人事代理人员名单以及要求进行人事代理的项目。3.个人申请代理,须提交本人的学历证或职称证、身份证、申请报告等书面材料。四、人事代理的程序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受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与委托单位或个人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两分,明确管理服务内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机构根据合同委托项目和合同条款为个人或单位提供单项或多项委托的一般代理服务或全权代理服务。5.合同期满需继续委托或需增加代理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之内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办理继续代理手续。6.合同期满不再需要进行代理的个人或单位须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交流机构办理原委托代理项目及相关关系的转移手续。五、人事代理服务规范举例:(一)人事档案管理业务服务规范(二)毕业生接收入户业务服务规范六、人事代理的创新与发展(一)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各环节,完善档案材料的收集。一是,建立健全流动人员档案材料收集网络,定时收集、定向收集、跟踪收集、补充收集等。二是,签订档案管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责、权、利,档案材料及时归档。建立人才交流机构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动态联系机制,改变传统消极的收集保存方式。三是,把好进档和出档关,确保档案完整、齐全。六、人事代理的创新与发展(二)更要突出创建反映个人专长、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个性化的人事档案内容。一要创建能力档案二要创建业绩档案三要创建诚信档案六、人事代理的创新与发展(三)与社会其他部门的广泛关联,打破社会各个部门各自为政、互相封锁的状态,将与同一个人有关的、保存在不同社会部门的所有档案建立关联。社会就业保障体系的完善,离不开相关的人事档案资料的真实和完备。把人事档案纳入就业社会保障体系,作为企业用人和社会保障的必备条件之一,通过立法建立健全新型的社会化的企业人事档案制度,以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和国家利益。六、人事代理的创新与发展(四)实现人事档案社会化信息化管理随着流动人员的不断增加,范围扩大,频率加快,传统手工管理的方式已难以为继,人事档案社会化、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服务是其必然发展方向。(四)实现人事档案社会化信息化管理一是建立人事档案信息的专用数据库。二是档案资料电子化。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现代设备和技术,将档案资料整理输入微机,通过相应的技术处理,将文章图片甚至声像资料转变成数据资料,使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在档案查阅、借阅、归档、统计等日常工作方面实行电脑化操作。三是档案服务网络化。解决各地档案分散保管带来的使用困难,实现档案信息联网异地管理。四是与社保信息系统贯通。建立业务互助,方便办理社保业务;五是为建立人才职业诚信制度奠定基础;六是规范人事代理服务和管理,通过业务软件统一人事档案服务文书、服务标准、服务流程、服务管理,实现人事代理管理服务信息化、网络化、规范化,实现省、市、县人事代理业务上下贯通,数据共享。谢谢!TEL—86117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