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XXX医药公司文件肥城医药司字【2016】第10号★关于王X等同志的任命决定为适应新形势下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管理层会议决议,决定对以下同事进行人事任命,现予以公布:任命王X同志为XXXX医药公司老城支公司经理,任期5年,本任命自下发日起生效。任命付XXX同志为XXXX医药公司老城支公司业务副经理,任期3年,本任命自下发日起生效。任命XXX同志为XXXX医药公司老城支公司质量副经理,任期3年,本任命自下发日起生效。任命XXX同志为XXXX医药公司老城支公司储运部部长,任期3年,本任命自下发日起生效。此决议!山东省XXXXX医药公司201X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