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员培训记录日期2016-9-1培训者校园保安培训目的提高保安人员的防卫意识,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培训内容校园保安员职责任务及禁止性规定培训记录一、校园保安员的职责任务校园保安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县公安机关校园安全保卫部门指导下,在指定的服务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等安全防范服务,确保学生、幼儿及教职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对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能够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期处置。二、校园保安员可以采取的措施(一)查验出入幼儿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二)在幼儿园内进行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三)对进入幼儿园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四)协助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落实幼儿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五)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幼儿园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至辖区派出所。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民警并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三、校园保安员的禁止性规定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校园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学校(幼儿园)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