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程序准司法化研究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为视角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行政复议程序准司法化研究——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为视角姓名:夏恩杰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法律指导教师:刘明利20080916SEO行政复议程序准司法化研究——以行政复议制度功能为视角作者:夏恩杰学位授予单位:山东大学相似文献(10条)1.会议论文高宇亮.高天让环境行政执法程序错误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原因及对策2008行政执法程序不是空洞的、抽象的,并有它的内涵和严格的要求标准。环境行政执法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排污企业实行的行政处罚,从现场检查笔录、调杳询问笔录开始,一直到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收回罚款、结案报告为止,整个法律活动的全过程称为环境行政执法程序。为什么行政执法程序错误会导致大量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呢?从宝鸡市环保局运行十多年的执法全过程看,真正引用环境法律条文的出现错误的几乎没有,主要是行政执法程序出现的错误导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占95%一98%,行政领导干预执法案件占3%一5%。各级环保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干预虽然存在,如行政处罚领导干涉、说情时有发生,但很少,而且占的比例有限。但是大量的出现错误是行政执法程序问题,占的量大,比例也多。鉴于此,本文对环境行政执法程序错误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解决对策。2.期刊论文秦玉胜市(地)级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方法与程序-中国有线电视2003,(15)广播电视行政执法是指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据行业内法规和规章,对违反广播电视法规和规章、利用广播电视设施进行非法宣传及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主体依法加强管理的行政行为.对市(地)级广播电视部门行政执法的组织和实施方式、正常程序及行政复议过程中的方法程序与注意事项进行了分析与说明.3.期刊论文曹映平.CAOYing-ping税务行政执法与相关法律程序中证据的处理-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3)在税务行政执法与相关法律程序中,证据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个环节之间的证据存在着互相联系又各有制约的关系.在税务行政执法、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诉讼应诉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刑事案件各个阶段中证据各有其特点、涉及不同的法律依据,要彼此衔接,重视在各个阶段证据处理中注意的问题.4.期刊论文王俊宁.单秉恭一起查处虚假标识生产日期的行政复议案例分析-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07,14(1)卫生行政执法是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和行使卫生行政执法职能的卫生监督机构的神圣职责.在卫生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执法程序是有效执法的重要保障.作者通过介绍查处一例虚假标识生产日期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提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人员在行使卫生行政处罚职权时,除注重相对人违法事实的调查取证、制作相应的执法文书外,还需重视卫生行政执法程序的操作,避免因程序违法而成为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逃避法律惩处的理由.5.期刊论文刘知音公安行政执法监督之我见-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5(5)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机关,能否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至关重要.当前公安行政执法中还存在着一些执法违法情况.要加强公安行政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必须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只有从内到外加强公安行政执法监督,才能使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真正走向法制轨道.6.学位论文季洪涛基层行政执法的现状:基于监控口径的调查与思考2007本文以启东市为例,基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层级监督两个视角,围绕复议诉讼受案数、败诉率、败诉形态、撤诉原因和主要执法机关行政执法所涉区域、领域、法定职责与实际职责履行的比较,监察部门对行政不作为投诉的处理,执法案卷质量等情况的汇总统计,对基层行政执法现状进行全面系统剖析,得出基层行政执法现状不容乐观,集中体现在行政执法水平总体不高,条块执法部门之间和市乡两级执法机关之间不平衡明显;执法力量配比在区域和执法机关之间失衡;行政不作为现象普遍;自由裁量权方面滥用严重四个方面。在此基础上,本文从基层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差异、力量配比差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差异、部门乡镇法制工作机构建设方面差异,以及复议、诉讼制度对行政行为合法和合理性监督方面差异五个方面对基层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直接原因进行剖析。同时结合基层行政执法现状从行政管理体制、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监督方面剖析了基层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上述原因的剖析中,对解决问题的方案一并进行了探讨。7.期刊论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农机质量与监督2001,01(2)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由于主观故意或者过失使自身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或者违反法定程序,从而使行政处罚错误或者显失公正,并造成了严重后果时应当承担的责任。第三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诫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第四条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及有关人员的下列行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失职行为;(二)无法定依据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三)违反法定程序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或者行政强制措施的行为;(五)对罚没款、罚没物品违法予以处理的行为;(六)利用职务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情节轻微的行为;(七)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第五条因行政案件承办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或者显失公正的,行政案件承办人员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六条因行政案件审理组织过错导致做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行政案件审理组织的成员应当共同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但是已经表示不同意见的成员除外。第七条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负责人过错导致做出错误处罚决定的,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执法机构的负责人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八条因行政复议部门的有关人员过错造成行政复议案件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的,行政复议部门的有关人员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九条两人以上共同行为导致的行政执法过错,依其过错的大小分别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十条因检验、检定人员过错导致处罚决定错误的,检验、检定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积极进行了纠正的;(二)因过失出现错误并没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三)其他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责任的情形。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追究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一)不配合有关调查,阻挠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二)对控告、揭发、检举行政执法过错的知情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三)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行政执法过错的;(四)其他应当从重追究责任的行为。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中发生违法违纪问题,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向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作出书面检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行政执法中一年内发生两起违法违纪问题,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负责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第十四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形式包括以下几种:(一)通报批评;(二)吊销行政执法证件,调离执法工作岗位;(三)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四)因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赔偿金额;(五)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第十五条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由过错行为人所在地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追究下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其过错行为人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第十六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会同有关工作机构,根据过错事实、过错行为人的法定职责,以及主观过错和产生的后果确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出处理决定。第十七条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被追究人对责任的认定有异议或者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诉。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八条受理申诉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及时做出处理决定并告知申诉人。申诉期间不停止原处理决定的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8.期刊论文颜建良论公路行政执法程序-江苏交通2001,(10)行政执法程序是一个作出行政执法决定并加以实施的过程,是行政主体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适用到具体人或事时应当遵守的步骤、方法和时限所构成的连续性过程.我国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如果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行政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均可以作出撤销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或判决.9.期刊论文陈家从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性质及内容特征-中国公共卫生管理2001,17(4)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性质1.1行政复议是指对行政执法行为实行行政监督的准司法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条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其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这种由行政机关以准司法的方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也常被视为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因此行政复议既不同于司法活动,也不等同于一般的行政行为,而是一种对行政执法行为实行监督的特殊行政行为--准司法行政行为.10.学位论文张元尚现役制出入境边防检查行政执法研究2009出入境边防检查是国家通过设在对外开放口岸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出入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及其携带、载运的行李物品、货物等实施检查、监督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①。出境入境边防检查工作,是我国公安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维护社会主义国家主权,保卫社会主义国家安全,便利人员出入境以及交通运输工具通行的重要工作。br  伴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边防检查工作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基本完善,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管理制度和体系;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在领导体制、管理机制等方面历经多次调整,目前,形成了现役制和职改制两种体制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现役制边防检查机关作为一支出入境边防检查重要行政执法力量,具有军事性和行政性的双重色彩,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特性,在出入境边防检查工作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br  全国公安边防部队现役边防检查站从2001年以来,共检查出入境人员1亿多人次,查获偷渡人员10247人,其它违法违规人员29891人次。边防检查站是国家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素有“国门第一哨”之誉。中国现役边防检查站担负着国内201个陆、海、空口岸的边防检查任务。中国边检官兵近年来按照国务院和公安部的部署,坚持打击偷渡不放松,适时开展口岸反偷渡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持伪假证件、利用集装箱和国际航行船舶偷渡活动,取得明显战果。2008年,第29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我国迄今为止承办的规模最大、级别最高、影响最深远、人员往来最密集、政要首脑最集中的国际性重大活动。相对于奥运会的筹备和赛事的组织,奥运安保任务更是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受国际恐怖主义威胁和国内各种不稳定因素的干扰,北京奥运会面临着史上最严峻的恐怖威胁,反恐任务史无前例地被提到了最突出的位置。全国现役制边防检查站围绕如何做好安保工作确保赛事安全举办、如何强化口岸检查严防恐怖分子入境实施破坏捣乱活动、如何为奥运大家庭成员和中外媒体记者提供优质的入出境通关服务以树立起我国文明国度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创造性开展好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了艰巨的入出境边防检查任务,经受住了有史以来面临的最大挑战和考验。br 

1 / 51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