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培训教材工程建设项目经理培训教材编委会第一章项目施工管理概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告诉我们。“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从工程总承包程序说明,当设计交付施工后项目即进入了施工阶段,这两个阶段的交替使工程总承包工作发生了质的变化,使项目从无形到有形,将设计转化为项目产品,于是使工程总承包工作也就进入了一个新的转折点,因此项目部的工作也就进入了最为复杂、最为重要和最关键的阶段。项目经理在思想上必须高度于以重视。所谓最复杂;是和设计、采购阶段相比,第一.施工阶段占用的工期最长,依据行业和项目的不同,施工阶段的工期约占项目总工期的50%--70%,项目部投入的人员和人工时也最多;第二.受制约的机遇也最多,某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给项目带来损失;第三.分包单位比较多,一个项目10几个、20几个分包单位同在一个厂区内施工,增加了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工作量;第四.协调和处理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第五.实施拯救工作比较多,当设计、采购出现问题,形成项目变更,往往影响工程进度和费用控制,这些都需要在施工阶段进行调整、补救;第六.接受社会约束也比较复杂,如公安、消防、环保、工商、城管、税务、银行、交通等方面对违规现象约束条件也比较多,都可以进行干预。所谓最重要:是当项目建设进入施工阶段后,除试运行经理部的人员要做好生产准备和试运行准备工作外,即形成了全项目部的中心工作,受到工程公司领导和项目经理以及项目部全体人员的重视,大家必须齐心协力共同抓好施工及各项管理工作。所谓最关键;是从无形到有形过程中,随着施工的进展,可以检验设计、(各专业)设备制造、材料采购以及项目管理等方面暴露出来的问题,得以纠正,从而保证了全项目的质量和工程公司的信誉。其次是总承包工作的成败在此一举。因此项目经理及项目部的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识到这个阶段的重要性,要求全项目部的各个部门必须协同作战,共同完成好建设项目总承包工作,以提高工程公司的效益和信誉。第一节项目施工的概念(p1)一.施工:“把设计文件转化为项目产品的过程。包括建筑、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二.项目:项目是一种临时性的,创造一项唯一的产品和服务的任务。五.项目施工规律:是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工序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有认识它、顺从它或符合它,才能避免受到惩罚。第二节项目施工管理的概念(p2)二.项目施工管理:指项目施工管理主体为完成工程建设合同约定的目标和约束条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断地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活动过程。四.施工过程各阶段的管理工作内容(p3.4)施工过程:始于施工准备,止于机械竣工。各阶段的主要工作有;(一)施工准备阶段:编制计划,组建班子,准备招标。(二)施工阶段:有十一项管理工作(计划、工程、质量、费用、物资、技术、合同、安全、现场、信息、分包单位等管理工作)。(三)机械竣工,工程中间交接阶段。(四)试运行及生产考核阶段。(五)交工验收阶段。(六)回访、保修阶段。五.机械竣工:工程已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工作,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的标准,具备了预试车条件。六.施工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一)目的: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积累资料.开发自己的管理软件。(二)总结、分析的内容1.合同目标完成情况的总结、分析。2.施工技术管理情况的总结、分析。3.管理工作的总结、分析,重点放在员工素质的提高,总结工程总承包,工作水平和技术水平的提高方面。第二章施工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一节概述(p6)一.组织的概念(一)组织机构:根据不同任务.设置不同的工作部门。(二)组织行为:通过一定权力和影响力为达到予定目标,处理人与人.人与事.人与物关系的活动。二.组织职能(一)组织设计:合理组建工作机构。(二)组织运行: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三)组织调整:信息反馈,调配组合。第二节施工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工程公司应设立施工部。施工部是工程公司负责施工管理的常设职能部门,它承担着施工阶段的全部施工管理工作。一.工程公司施工部的组织机构与职责(一)组织机构:见图2---1工程公司典型的施工部组织机构。(P7)工程公司经理工程公司副经理综合管理组技术组工程管理组计划组费用组质量监督组材料管理组1.公司本部图纸资料1.资格审查.计划施工预算1.施工监督1.仓库管理项目施工施工方案2.招标管理进度控制费用控制2.施工质量2.现场采购经理质量管理3.分包合同统计财务管理检验管理2.现场施工设计联络管理检测会计核算3.质量记录3.机具管理经理施工标准4.总图管理报告4.质量确认3.施工经理规范5.调度会议施工能力助理变更处理6.组织图纸分析4.人事交工资料会审5.安全规口7.组织技术6.行政管理交底施工部项目经理公司本部项目施工经理1.施工计划2.组织和人员配备3.招标和合同管理4.项目协调现场项目施工经理5.分析、监督、指导工程技术计划费用质量材料综合管理组服务组组组监督组管理组管理组图2—2典型的现场项目施工管理部的组织机构(p9)第三节施工经理(p14)一.本部项目施工经理:(如果有)工作重点是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开工后对现场进行检督检查和指导。二.现场项目施工经理:施工部选派,公司任命,在项目经理和施工部双重领导下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直接与业主和施工分包单位进行联络和協调。第四节现场项目施工管理部与各部门的接口关系工程开工以后,和现场的所有部门都有接口关系。各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完成各自的任务。第三章施工招标(p18.补充)招标是指招标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对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以吸引众多的投标人参加竟争,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招标的目的,是市场经济中一种最普通和最常见的择优竟争方式,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竟争原则。招标的特征,是通过公开采购,让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竟争,以最低或较低的价格获得最优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我国是从80年代初开始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的,最初主要是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进行招标。1999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03年公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一节施工招标一.施工招标的方式(一)公开招标:(无限竟争性)分资格予审和资格后审。(法10条)(办法17条)(二)邀请招标:经过批准后进行,条件是;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共选择。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办法11条)二施工招标程序按其工作内容,一般可分为四个阶段;招标准备阶段、招标投标阶段、开标评标阶段、中标签约阶段。(一)招标准备阶段(一般有四项工作)1招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报建)(1)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2)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3)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4)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5)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办法8条)2招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自行招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1)是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2)有与招标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3)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4)有审查投标人资质的能力。(5)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法12条)3招标申请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法9条)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建设项目,凡应报送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研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办法10条)4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1)资格预审文件: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质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办法20条)(2)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合同主要条款;4)投标文件格式;5)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提供工程量清单;6)技术条款;7)设计图纸;8)评标标准和方法;(见P23页)9)投标辅助材料。(办法24条)(3)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至少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办法14条)招标人应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办法15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依法必须发布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一般有;中国日报中国招标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法16条)(办法13条)(二)招标.投标阶段(一般有五项工作)1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确定合格投标人短名单,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办法19条)招标人应考虑编制投标文件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办法31条)2踏勘项目现场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向其介绍工程场地和相关环境的有关情况,一般安排在预备会议前1---2天举行。(办法32条)3召开投标预备会议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予以解答,并以书面形式尽快发送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准确的编制投标文件,该解答的书面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办法33条)4编制标底确定招标项目须编制标底的,应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依据有关计价办法、参照有关工程定额、结合市场供求状况、综合考虑投资、工期和质量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标底由招标人自行编制或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编制或报审标底或干预其确定标底。(办法34条)5投标要求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启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办法38条)(三)开标.评标阶段(有二项工作)1开标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也应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法34.35.36条)2评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