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安全形势与分析中国地处亚欧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海岸线总长1.8万千米,与8个国家的大陆架或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相连接,还与许多国家隔海(洋)相望。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不仅拥有内海渤海,而且拥有漫长的海岸和6500多个岛屿。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海洋国土,除内海、领海、毗连区外,还包括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共计300余万平方千米。虽然辽阔的海洋国土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油气矿产资源和海洋能源,但我国的海洋国土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在应归中国管辖的近300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有150——190万平方公里存在着同邻国的争议。我国是一个沿海大国,但由于种种原因,海洋国土却屡遭侵犯,至今仍悬而未决。一、中国周边海洋形势由于我国大量海岸线基点未最后确定,导致领海基线尚未确定,所以无法准确地计算出内海和领海的面积,因之我国的海洋国土面积不好确定。目前,关于海洋国土划分的争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中日钓鱼岛问题东海海域最主要的是与日本有关钓鱼岛主权的争议。由此涉及到东海大片海域和大陆架的归属和划分。钓鱼岛及其周围的列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位于我国东海大陆架的边缘。其西面是中国大陆架,东面是冲绳海槽。我国东海大陆架到此为止,而且其海床上沉积物与我国长江黄河下游沉积物具有直接的亲缘关系。因此无论从历史上,还是自然上都与海槽东侧的日本硫球毫无关系。但是日本当局无视历史,违背《公约》的规定,一次次挑起事端。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二)、中韩黄海划界问题黄海海域面临着同朝鲜和韩国的划界问题。在这一带海域,中朝、中韩之间的海洋距离均小于400海里,因此各方都不能单方依照《公约》划定“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而是要依照《公约》的其它规定划界。在这片海域的底部有一条明显的由北向南的海底谷线。这条谷线是中国大陆架与朝鲜半岛(包括朝鲜和韩国)大陆架自然延伸的外部天然接壤线,依照“沿海国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并不限于二百海里。大陆架的自然延伸扩展到二百海里以外时,应当从大陆边的外部界线或大陆基的外部界线为界,实际上就是以地形终止的地点,到深海开始而言。”的规定,这条接壤线以西的海域理所当然地属于中国,以东的海域才分属朝鲜和韩国。但是朝鲜和韩国却多次宣称在这片海域内应以中间线为界。这不仅违反《公约》的规定,而且侵占了本应属于我国管辖的若干黄海海域。尤其令人不能接受的是韩国与中国之间海域采用所谓的“中间线原则”,而在与日本之间海域又承认“大陆架自然延伸原则”。这是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绝不答应的。三)、南沙群岛问题南海海域面临着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尼和文莱等国的侵占。截止1995年初,越南侵占我南沙群岛中的岛洲21座,并大部分建有军事设施;菲律宾侵占我岛屿8座,其中7座上面建有军事设施;马来西亚侵占我岛礁3处。印尼和文莱虽未对我南沙群岛及海域提出具体领土要求,但是按照两国政府公布的“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200海里专属渔区”文告中提出的划界主张,我国将失去相当数量的本应属于我国管辖的海域面积。上述各国对我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侵占是采取一岛、一洲、一礁逐步蚕食的手段,一旦得手,就联合美、英、日等国,疯狂地开采被侵占岛洲及周围海域的海洋资源。尤其是对石油的掠夺开采。这也是中国人民绝不能容忍的。四)、与日本、菲律宾划界问题此外在台湾岛——黄岩岛以东海域还存在与日本、菲律宾的划界问题。菲律宾宣称黄岩岛是位于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的“终年不能露出水面的沙滩和暗礁”。因此菲对其拥有“海洋管辖权”。事实上,黄岩岛并非如菲律宾政府所说的那种海面之下的礁石,而是“四面环水,高潮时仍能高出水面近10个平方米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不仅在中国历史文献上多有记载,而且中国政府还多次更改黄岩岛的名称,同时作为中国岛屿被美国业条无线联盟列入其呼号表,可见黄岩岛属中国领土的法律地位早已确定。对此,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世界各国一直未有异议。现在菲律宾公然宣称对我黄岩岛有“海洋管辖权”,目的是将黄岩岛及其周围海域划入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这是对我国领土主权的公然侵犯,理所当然地遭到中国政府以及世界各国的遣责,必定以失败而告终。五)、岛链封锁中国缺乏自海入洋的前出通道。从中国大陆前出太平洋,受到了第一岛链和第二岛链的双重军事遏制,导致中国“有海无洋”,使中国的海洋政治版图局限在近海。目前美国在亚太地区部署有两条岛链:由阿拉斯加、阿留申群岛、日本、韩国等地的基地和驻军组成的第一岛链,它是美国在西太平洋链式部署中最严密的一条线;以关岛为中心,由驻扎在澳洲、新西兰等国的基地群组成的第二岛链。这两个岛链不但缩小了我国海上方向的防御纵深,而且也严重制约了我国海洋发展战略的实施。从中国大陆前出印度洋,则因南海复杂的形势而不容乐观,同时也受到马六甲海峡“卡脖”制约。二、中国海洋问题对策2010年9月份发生的中日钓鱼岛渔船相撞,中国船员被扣留事件,以及近来的美日韩三国在我国近海海域演习事件充分表明,我国的海洋周边安全环境已经十分紧张。2012年钓鱼岛事件还未平息,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为首的日本右翼势力上演买岛登岛闹剧,使围绕钓鱼岛地争端愈演愈烈。在我看来,应该从如下几个反面来应对中国海洋安全问题:1.强化全民海洋国土意识。在教科书中,应更多的强调我国的海洋权益,树立热爱海洋、保护海洋的新观念。完善国内海洋制度和法规。在国际、区域和双边关于海洋问题的条约或协定无法改变或缔结的情形下,进一步完善国内相关海洋制度和法规就显得尤为必要。2.加强我国海洋军事实力。海权在很大程度上是海洋军事力量的表现,因此,海权的关键在于军事海权。要想在军事实力上得到提升,我认为一方面我们应该发展科学技术,另一方面就是要制定符合当今国际海权观念的,长久的军事战略。3.制定国家海洋战略。从战略上重视海洋问题引发的安全问题,通过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战略,为构建和谐海洋提供保障作用。4.完善海洋体制机制。具体的路径可以在国家海洋战略中作出设立国家海洋事务委员会的规定,也可以在制定海洋开发基本法或海洋基本法中作出规定。国家海洋事务委员会应由国家主席或国务院总理任主任,相关部委办局的主要领导任委员。总之,国际实践已经告诉我们,凡是世界强国必是海洋强国,而为振兴中华,实现和谐海洋理念,我国全力保障海洋安全已迫在眉睫,这对于海洋地理相对不利的我国来说,尤为重要。强我国防,强我海疆,强我中华。工商局经检科崔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