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梅县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暂行)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维护教育公平,努力构建和谐教育,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严格规范学校设置。普通高中办学必须经黄冈市教育局批准,初中、小学撤并、迁建必须经县教育局批准,未经批准的不能办班招生。民办中小学取得办学资格必须做到“六独立”(法人独立、校园独立、教学管理独立、教师管理独立、财务管理独立、招生办学独立)并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方可招生。义务教育改制学校恢复公办学校性质的,按照公办学校要求办学。所有公办学校不得整体出售、租赁或改制成民办性质的学校,严禁普通高中举办“校中校。”二、严格规范学校办班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办重点班;因教育教学改革需要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必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报经黄冈市教育局批准;高中举办实验班、特长班的,须经省教育厅批准。中小学报批举办的实验班、特长班实行年审制度,应严格遵循教育规律,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坚持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实行平行编班,不得以实验班名义办重点班,或变相办快慢班。三、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不得招收择校生。从2009年秋季起所有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再接收龙感湖户籍学生。所有民办小学和初中,在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九年级学年当中不得再进行招生(包括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春季不得招生)。普通高中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严格按照指定的范围招生,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做到“七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公开、收费标准公开、违规处理结果公开。四、严格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新生一经录取,同城区一律不准转学、借读等变相择校。未经黄冈市教育局批准,各高中学校不办理学生转出或转入手续。城区公办初中录取来自农村小学毕业生,须持农村乡镇中心学校放行证明。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变迁、父母进城务工、外地回原籍就读学籍发生变动的,必须办理转学手续,属于招商引资来我县就读子女,各级学校应优先安排就读。初中生因病休学、因故留级的,严格按程序办理手续。小学生不留级、不休学,初中毕业年级不留级、不休学,高中阶段不留级。从2010年中考报名开始,非本县户籍的考生一律回户籍地报考,本县各初中不得为其中考报名。五、严格执行中小学学校作息时间。义务教育学校实行五天工作制,并实行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农村寄宿制小学学生起床时间夏季不得早于6:30、冬季不得早于7:00,走读学生上午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下午离校时间夏季不得迟于5:00、冬季不得迟于4:30。周学时和在校活动总量为:小学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0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在校周活动总量35课时;初中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每周35课时,每天课外活动时间1课时,周活动总量40课时。所有活动课一律不得用于上文化课。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寒假时间长度3周半,暑假时间长度8周。严格控制课外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课外作业,三四年级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45分钟;初中课外作业不超过1.5小时。小学不上晚自习,初中晚自习时间不得用于授课。公办小学、初中按周放假。民办初中实行四周放假和双周放假的,必须按照每周五天工作制计算总的放假时间,并将每学期放假时间表(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报教育局审批后于开学初向学生家长公布。所有学校及个人不得更改放假时间、作息时间;不得擅自调换课程。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秋季开学时间不得早于8月30日,春季开学时间一律按教育局规定的开学时间执行。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年级在寒、暑假期间、节假日(含双休日)一律禁止补课。六、严格考试管理。所有小学、初中各年级每学期只能组织两次考试,即期中考试、期末考试。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考试时间均不得超过90分钟,低年级还应适当缩短时间;外语、科学可列为考查科目。初中考试(考查)的科目和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与中考一致。高中各年级可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试科目和各科考试时间长度,与高考一致。对于其他科目,则以平时随堂考查为主。严禁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张榜公布考试结果,或以学生考分高低为依据重新编班,分快慢班或重点班。七、严格控制中小学竞赛活动。凡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竞赛活动,都必须经黄冈市教育局批准。每年度中小学竞赛活动总量不超过10项,学科类竞赛活动,每年竞赛项目不超过该年度竞赛活动总量的三分之一。义务教育阶段竞赛,针对同一对象的竞赛活动每学期不超过3项。比赛形式实行初赛复赛合二为一的“一赛制”。学生参加竞赛所获得的奖励、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招收新生和学生分班的依据。经批准举办的竞赛活动,由学生、学校自愿参加,组织单位不得收取参赛费。所有各级各类竞赛必须经县教育局发文同意方可参加,凡有学生、学校自愿参加的,必须报教育局备案。八、严格教学教辅用书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国家课程教材必须经过黄冈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选定,方可进入中小学征订。农村义务教育课程教材由省免费提供。教育行政和其他有关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九、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师德行为“十不准”规定和教学行为“十不准”规定。严禁教师从事各种形式的有偿补课、家教;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吃请、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报销发票;严禁教师接受学生家长邀请钓鱼;严禁教师向学生和家长推销商品;严禁教师向学生推销和自编自卖教辅资料;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严禁教师对学生收取惩罚费;严禁教师歧视学困生。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费政策。严格执行普通高中计划生和择校生收费标准。坚决禁止擅自立项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严禁各种不合理收费行为“搭车”收费。中小学生自愿购买的项目不得强行收取。服务性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其收费标准必须由物价部门批准。十一、严肃查处各种违规教育教学行为。违反学校设置规定,经整改不到位的,取消办学资格。违规办班、违反作息时间规定、违反竞赛活动规定、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坚决予以纠正,属三级示范学校的,取消示范学校资格。违规招生的,一律不予注册学籍。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的,不办理异动手续,不验印毕业证书。违反教学教辅用书规定的,由学校负责退还或更换。教师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按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处理。严重违反中小学办学行为规定的,在示范学校评估、教育系统考核、教育教学评比、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学校有办重点班、假期违规补课行为的,实行扣减重点中学择优招生分配指标的处罚。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若办有重点班的,按办班人数所占全年级人数的比例的2倍扣减当年同比例的重点中学择优招生分配到校指标数;所有公办、民办初中若有违规集体补课行为的,按违规超时数所占周课时数比例的2倍扣减当年同比例的重点中学择优招生分配到校指标数。十二、本意见由黄梅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行。附件:一、黄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程安排表;二、黄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作息时间表;三、黄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模式及说明。附件1:黄梅县义务教育学校课程安排表(暂行)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品德与生活33品德与社会2222思想品德222历史222地理221科学2233生物321物理23化学3语文997766766数学665566666外语2233444体育333333体育与健康333音乐222211111美术222211111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1111111信息技术1111111地方课程学校课程55333322周总课时303030303030353535附件2-1:黄梅县初中作息时间表(一)(适合9月1日—9月30日和5月1日—7月5日)早晨:起床6:10早操6:30—6:45朝读6:50—7:30早餐7:30—8:00上午:预备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9:50-10:10第三节10:20-11:00第四节11:10-11:50午餐11:50-12:20中午:午睡12:50-2:10下午:预备2:20第五节2:30-3:10第六节3:20-4:00第七节4:10-4:50活动5:00-5:40晚餐5:40-6:10晚上:预备6:30读报、谈话6:40-6:50自习一6:50-7:30眼保操7:30-7:35自习二7:45-8:25自习三(初三)8:35-9:15初一、二教室熄灯8:35初一、二寝室熄灯9:00初三教室熄灯9:25初三寝室熄灯9:50(大课间可安排课间操、户外活动等项目)附件2-2:黄梅县初中作息时间表(二)(适合10月8日—11月20日和3月15日—4月30日)早晨:起床6:30早操6:50——7:05朝读7:10——7:50早餐7:50——8:20上午:预备8:30第一节8:40-9:20第二节9:30-10:10大课间10:10-10:30第三节10:40-11:20第四节11:30-12:10午餐12:10-12:40下午:预备2:00第五节2:10-2:50第六节3:00-3:40第七节3:50-4:30活动4:40-5:20晚餐5:20-5:50晚上:预备6:20读报、谈话6:30-6:40自习一6:40-7:20眼保操7:20-7:25自习二7:35-8:15自习三(初三)8:25-9:05初一、二教室熄灯8:25初一、二寝室熄灯8:50初三教室熄灯9:15初三寝室熄灯9:40(大课间可安排课间操、户外活动等项目)附件2-3:黄梅县初中作息时间表(三)(适合11月21日—3月15日)早晨:起床6:50早操7:10-7:25朝读7:30-8:10早餐8:10-8:40上午:预备8:50第一节9:00-9:40第二节9:50-10:30大课间10:30-10:50第三节11:00-11:40第四节11:50-12:30午餐12:30-1:00下午:预备1:50第五节2:00-2:40第六节2:50-3:30第七节3:40-4:20活动4:30-5:10晚餐5:10-5:40晚上:预备6:10读报、谈话6:20-6:30自习一6:30-7:10眼保操7:10-7:15自习二7:25-8:05自习三(初三)8:15-8:55初一、二教室熄灯8:15初一、二寝室熄灯8:40初三教室熄灯9:05初三寝室熄灯9:30(大课间可安排课间操、户外活动等项目)附件3:黄梅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放假模式及说明一、单周放假模式。按自然周放假。每周五下午授完第三节课后放假(冬季还应提前,确保学生天黑前到家),周日下午学生返校(下午不得上课),晚上上晚自习。学生居住地距离学校较远的,为保证学生安全回家,周五中午放假,让学生离校,周日下午到校上星期五下午课程。二、双周放假模式。按两周为一个周期放假。周期内放假4天,双周中的第一周星期六下午放假半天,星期六晚上不上自习,第二周星期四上午授课完成后放假,周日下午学生返校(下午不得上课),晚上上晚自习。三、四周放假模式。按四周为一个周期放假。周期内放假8天,周与周之间放假一天一晚(星期六晚至星期日下午),第四周周三上完早朝读后放假5天。于当周星期日下午学生返校(下午不得上课),晚上上晚自习。四、关于放假说明。1、第一种模式为公办学校放假模式。第二、三种模式为民办学校选择模式。有其他放假模式的须报经教育局审批同意方可实施。2、放假期间学生应离校(民办学校双周或四周间的短假走读生必须离校,住读生在校自习或到图书馆、阅览室阅览,或开展其它有益活动,但必须确保学生安全),学生未离校且有教师在讲课或辅导,按违规补课论处。